奥士康(0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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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 人员构成与选举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若董事长当选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履职与记录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规则施行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1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奥士康(00291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内部审计部职责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及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4]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 涵盖公司财务报告相关业务环节[11]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19] - 业绩快报披露前核查[20] 内部审计部管理 -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于其他机构部门[7][9] - 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 配置专职人员,保证后续教育时间[7] 审计档案管理 - 保管期限分永久和至少十年[24] - 按规定时间立卷归档[24] - 借阅限定内部审计部,借出需负责人批准[24] 监督与奖惩 - 公司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奖励成绩显著者[26] - 对拒绝提供资料者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26] - 违规人员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27]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由董事会解释[30]
奥士康(0029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需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5] - 一般聘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3]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违法担责[17]
奥士康(0029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制度适用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等原则[3] 薪酬制定与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和政策[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9] 薪酬发放与调整 - 不同类型薪酬按不同周期发放[9]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增幅等[12][13] 特殊情况处理 - 任职特定情形不发绩效年薪或津贴[9] - 经审批可为专门事项设奖惩[14]
奥士康(0029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 - 公司应与深交所预约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至少五个交易日申请[18]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8]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2][2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7种情形之一,应在规定时间内预告[27]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超50%,满足条件可免披露业绩预告[27] - 公司出现特定3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8][29] 重大事件披露 - 临时报告在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33]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19种情况[34][35]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49]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报告、完成披露申请发布等工作[52]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及时报告,未经授权不得发布[54] 其他披露规定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错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4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采取更正措施并处分责任人[76]
奥士康(0029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期限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通知期限不含会议召开当日[13]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22] 延期或取消 - 若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需披露新日期[16]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前提交证明材料,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18] - 董事候选人提名由董事会或特定股东提出,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20] 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其他人员主持[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2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表决回避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2]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2]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时,需对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37] 决议撤销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2]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43]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7]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7] 授权决议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49] - 股东会对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规则施行与解释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5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5]
奥士康(00291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7] - 单笔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7] - 十二个月内资助累计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多轮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 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特定控股子公司资助可免部分审批[7]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需股东会批准并网络投票[18] - 补流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资助[18] 逾期资助处理 - 逾期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8]
奥士康(0029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20] - 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5]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总经理等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8][10]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忠实义务仍有效[16] 董事选举与撤换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5][38] - 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8]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一定标准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4][25] 特殊事项审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特定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披露[2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不履职时推举一人召集[30]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3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32][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3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及资助还需特定要求[49]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5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50] 董事职责 - 审议不同事项时,董事需关注相应要点[42][43][45][46][48] - 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问题及时报告[55]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53]
奥士康(002913) - 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现金管理额度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 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投资论证、执行监督等[8] - 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获批方案[8] - 财务部定期编制报告[9] - 内部审计部进行审核、监督和审计[11] 其他要求 - 选合格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1]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与措施[13] - 审议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3]
奥士康(0029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开会,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会议[4] 表决与审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5]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7] - 出席董事有保密义务[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