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00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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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7 00:24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送达至每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独立董事赵 晓明先生、曾旻辉先生以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丽勤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朝阳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023 年 ...
朝阳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7 00:2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赵晓明先生、曾旻辉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赵晓明先生、 曾旻辉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
朝阳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7 00:24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上午 9:15—2024 年 5 月 17 ...
朝阳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27 0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2024 年 4 月) 下表所有显示加粗文字为修改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 编 | 修订前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 --- | --- | --- | --- | --- | | 号 | 序号 | | 序号 | | | | |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 | |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中 |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 | |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 " 中 国 证 监 会 " ) 证 监 许 可 | | | 第一章 | [2019]269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 | 第一章 | [2019]269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 | | 1 | 第三条 |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三条 |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 | | | 2400 万股。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 | | 万股,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深圳 | | | | 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2400 | | 证券交易所上市 ...
朝阳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7 0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度,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43,048.26 万元,同比增长 3.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1,677.88 万元,同比增长 10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917.23 万元,同比增长 41.99%。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如下: 二、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 证,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510Z004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增减变动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 | 143,048.26 | 138,546.31 | 3.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77.88 | 5,810.70 | ...
朝阳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7 0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东莞 二○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总则 | 1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份 |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股 东 | 5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董事 | 20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2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7 | | 第七章 监事会 | 29 | | 第一节 监事 | 29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1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5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
朝阳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04-27 00:2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 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 ...
朝阳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7 0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
朝阳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27 00:24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及总经理办公会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设置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总 监一名。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
朝阳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7 0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监事做出的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独 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