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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3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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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3000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9: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履职流程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1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2] 会议要求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3]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9]
金通灵(3000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9:16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成员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7] 成员管理 - 任期届满前,非规定情形公司不得无故解除成员职务,提前解除独立董事需披露理由[7] - 成员辞职致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独立董事[7] - 成员辞职等致人数低于2名,委员会暂停行使职权[7]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工作[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6] 职责职权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12]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5]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20] 诉讼相关 - 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21] - 委员会、董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紧急且无异议不受此限[25]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1名其他委员委托出席会议[2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9] 责任与培训 - 决议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9] - 公司可制定含任职和持续培训的系统培训计划[31] - 培训内容包括审计委员会职责、法律监管政策、财务准则等[31] - 培训纳入主营业务、实地考察等内容助委员了解业务和风险[31] 表决回避 - 委员或其亲属等与议案有利害关系应报告并回避表决[3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参加表决,董事会可撤销结果要求重表决[3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表决人数不足2名,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3] 规程实施 - 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 工作规程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5]
金通灵(30009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7 19: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100万股[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8916.421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1][1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2] - 《公司章程》统一删除“监事会”“监事”,“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2][3]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高人员等股份转让有期限和比例限制[7] - 持有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登记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7][8] - 特定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8]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50%且满足一定金额需审议[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3]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多种情形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有相应召集和通知要求[14][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25][27]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辞职、履职等有相关规定[25][26]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有职责[34][35] - 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和决议通过有规定[36] 党委相关职责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其研究讨论[40][42] - 党委制定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42][41]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43] - 优先现金分红,满足条件下每年至少按一定比例分配[44] 其他事项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其决定[4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等要求[50]
金通灵(300091)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17 19:1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 - 2024年度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4]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4] 人员数据 -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4] 客户数据 - 中兴华所在通用设备制造业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103家[4] 风险相关 -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4] - 近三年在亨达案中被判定在20%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5] 未来展望 - 2025年10月16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续聘议案[8]
金通灵(300091) -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17 19:1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4日15:3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4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和9:15至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9日[2] 提案情况 - 提案2.00有3个子议案,提案3.00有4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5] - 提案1.00、2.01、2.02、2.0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议案的子议案数为3个[17]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议案的子议案数为4个[17] 股东登记 - 异地股东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2025年10月31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00 - 11:00、14:00 - 16:00[8]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091”,投票简称为“金灵投票”[14] 授权委托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8]
金通灵(300091) -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0-17 19:15
公司治理调整 - 2025年10月16日会议通过不再设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1] -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1] - 原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2027年1月22日[2] - 监事吴建等职务将自然免除[2] - 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继续履职[2]
金通灵(30009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7 19:15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40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履行的监 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和行使,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通讯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南通市崇 川区钟秀中路 135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朱雪忠、王恒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 ...
金通灵财务造假前实控人判刑6年 负债率92%汇通达携10亿参与重整
长江商报· 2025-10-09 07:24
法律与监管处罚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法院判处罚金800万元 [2][6] - 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季伟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7] - 包括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内的至少6名公司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7][9][10][11] - 江苏证监局查明公司2017年至2022年连续6年财务造假 其中4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11][12] 财务造假与经营业绩 - 公司2017年至2022年通过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等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12] - 2023年及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50亿元和14.07亿元 同比分别下降6.60%和2.95% [14] - 2023年及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5.06亿元和13.14亿元 亏损同比扩大39.81%和160.03% [14] - 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三年半期间 公司累计亏损总额达23.85亿元 [3][15] 财务状况与重整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底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92.04% [4][15]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1.06亿元 有息负债约13.59亿元 偿债压力较大 [15] -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 已确定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重整产业投资人 [5][16] - 汇通达拟以每股1.3996元受让公司7.11亿股股份 总投资款为9.94亿元 [16] 公司业务背景 - 公司成立于1993年 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 是一家高端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服务商 [13] - 公司业务涵盖工业鼓风机、压缩机、新能源系统集成等 致力于从设备提供商向系统解决方案制造服务商转型 [3][13] - 2019年公司控制权转移至南通市国资委旗下的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财务造假,300091原董事长获刑6年
中国基金报· 2025-10-03 20:44
公司法律判决与处罚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800万元 [1][2] - 时任董事长季伟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1][4] - 时任财务总监袁学礼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4] - 总经理助理许坤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4] - 监事冒鑫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 [6] - 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 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在2017年至2022年连续6年进行财务造假 [8][9] - 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和发货单等方式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9] - 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和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9] - 造假行为导致有4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8] 监管处罚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10] - 对董事长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10] - 对财务总监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10] - 对许坤明和冒鑫鹏各处以60万元罚款 [10] 投资者诉讼与监管趋势 - 南京中院已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1][10] - 此案成为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监管和处罚的最新案例 [1] - 立体化追责旨在全方位打击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行为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8][10]
财务造假!300091,原董事长获刑6年
中国基金报· 2025-10-03 20:37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800万元[1][3] - 原董事长季伟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1][3] - 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学礼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3] - 总经理助理兼时任董事许坤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3] - 监事兼财务部部长冒鑫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3] 财务造假行为细节 - 公司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连续6年财务造假其中有4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6][8] - 造假手段包括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8] - 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8] 监管与法律追责 - 江苏证监局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季伟处以200万元罚款[9] - 检察机关指控公司行为触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6] - 南京中院已就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9] 行业监管趋势 - 此案成为监管部门实施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监管和处罚的典型案例[1] - 立体化追责旨在提升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