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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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4.33万投资者,获赔近7.75亿
凤凰网· 2026-01-01 12:21
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判决与影响 - 南京中院一审判决金通灵公司向4.33万余名投资者赔偿近7.75亿元损失,并承担相关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1] - 对光大证券等其他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将继续审理,法院将另行制作裁判文书[3] - 案件后续审理存在不确定性,光大证券暂无法判断该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3]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应用与进展 - 金通灵案是继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后又一单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作出实体审判结果的案件[4] - 该制度以“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方式,低成本集约化维护投资者权益、化解矛盾纠纷[7] - 与金通灵案同步启动的美尚生态案特别代表人诉讼审判工作也在有序推进,标志该制度从试点探索走向常态化运用[3][7] 证监会支持多元化投资者赔偿与纠纷化解机制 - 证监会明确先行赔付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一[7] - 五矿证券就广道数字虚假陈述案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投保基金受托担任基金管理人[7] - 证监会支持相关市场机构、人员主动自愿开展先行赔付工作,便捷高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7] 涉案中介机构违规情况与处罚 - 金通灵财务造假跨度长达6年,导致4家券商及1家会计所“踩雷”[8] - 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华西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9] - 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保代刘静芳、张然2年内不得担任相关职务[9] - 东吴证券及王秋鸣因涉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违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8][9] - 审计机构大华所被监管“没一罚五”共计4402.08万元,并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10] 金通灵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四年间,公司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超11亿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超4亿元[10] - 2019年、2020年则反向虚减收入和利润[10] - 2017年至2022年各年度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占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高达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其中2019年虚减利润幅度超57倍[10]
判了!4.33万投资者,获赔近7.75亿
财联社· 2026-01-01 11:51
案件判决与赔偿 - 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一审判决,南京中院判决金通灵公司向4.33万余名投资者赔偿近7.75亿元损失,并承担相关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1] - 对光大证券等其他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将继续审理,法院将另行制作裁判文书 [4] - 金通灵案是继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后又一单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作出实体审判结果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5] 制度功能与市场实践 - 特别代表人诉讼以“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方式,一揽子代表广大投资者低成本集约化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8] -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成为证券行政监管和司法审判协同治理、有力威慑证券市场潜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法律方式 [8] - 广道数字虚假陈述案中,五矿证券公告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投保基金受托担任基金管理人 [10] - 先行赔付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一,证监会支持相关市场机构、人员主动自愿开展先行赔付工作 [10] 涉案中介机构与处罚 - 金通灵财务造假跨度长达6年,导致4家券商及1家会计所“踩雷” [11] - 涉案中介机构包括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华西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东吴证券此前已收到罚单但未被列入本案被告名单 [12] - 江苏证监局对4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两名保代被禁业2年 [13]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监管“没一罚五”共计4402.08万元,同时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14] 财务造假详情 - 金通灵在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四年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超11亿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超4亿元 [14] - 2019年、2020年则反向虚减收入和利润 [14] - 2017年至2022年六个年度,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占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高达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其中2019年虚减利润幅度超57倍 [14]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金通灵1月5日停牌一天
北京商报· 2026-01-01 08:21
金通灵表示,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 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12月31日晚间,金通灵(300091)披露公告称,因公司被法院裁定 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5日停牌一天,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通灵"变更为"*ST金灵",证券代码仍为"300091", 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
中证投服中心关于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判决相关情况的公告
新浪财经· 2025-12-31 22:44
判决核心信息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1日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作出先行判决 [1][7] - 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金通灵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2][8] - 法院判决金通灵公司需向43,269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774,785,993.38元 [2][9] - 法院判决金通灵公司需向原告代表人中证投服中心支付律师费250,000元 [2][9] - 部分适格投资者经测算被认定未因虚假陈述发生实际损失,其应获赔偿金额为0 [2][9] 案件审理状态 - 本次先行判决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因金通灵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事实已查清 [2][8] - 原告要求除金通灵公司以外的其他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仍在继续审理中,将另行制作裁判文书 [2][9] 投资者信息查询 - 投资者可通过南京法院“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智审平台”网站查询具体应获赔偿金额,该平台支持自然人及非自然人投资者登录查询 [3][10] - 自然人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证券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征集系统”进行实名认证后查询案件结果 [4][11] - 自然人投资者可访问中国投资者网官方网站,通过首页入口进入查询页面完成实名认证后查询结果 [5][12]
判了!4.3万余名投资者,获赔超7.7亿元
中国证券报· 2025-12-31 22:43
案件判决与公司现状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先行判决,判决公司向4.3万余名投资者赔付7.7亿余元 [1] - 金通灵于同日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金灵” [1][7] - 公司表示将根据判决结果补充确认预计负债,这将对其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6] 财务造假与刑事判决 - 经查,金通灵连续6年进行财务造假,虚增营收13亿余元,虚增利润5亿余元 [2]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9月30日对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刑事判决 [2]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 此案是继康美药业、泽达易盛案后又一单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并作出实体审判结果的案件 [9] - 该制度以“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方式,低成本、集约化地维护投资者权益 [9] - 专家认为该制度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强化了民事责任追究,有效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 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 - 中证投服中心作为代表人参与诉讼,在确定原告范围、准备诉讼、研究焦点问题及沟通投资者等方面履行职责 [4] - 投服中心今年加大了普通代表人诉讼启动力度,所支持的5单普通代表人诉讼已被多地法院受理 [5] - 专家建议在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的同时,同步发挥普通代表人诉讼的作用 [4] 公司重整与赔付安排 - 公司计划根据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通过现金、抵债股票等方式统一实施对投资者的清偿 [7] - 公司希望通过预重整及重整引入增量资金和资源,化解债务危机,从而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 [8] - 公司可能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若破产,其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7] 监管动态与其他案例 - 证监会表示,特别代表人诉讼已成为行政监管与司法审判协同治理、威慑潜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方式 [9] - 沈阳中院已于12月19日就锦州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发布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的审理公告 [11] - 五矿证券就广道数字虚假陈述案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 [11] - 证监会表示先行赔付是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一,支持相关方主动自愿开展先行赔付工作 [12]
金通灵: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金灵” 1月5日停牌一天
智通财经· 2025-12-31 22:38
公司法律与资本状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1] - 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5日停牌一天,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 [1] - 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 公司股票交易变更 - 公司股票简称由“金通灵”变更为“*ST金灵” [1] - 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1]
金通灵(300091.SZ):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金灵” 1月5日停牌一天
智通财经网· 2025-12-31 22:32
公司法律与重整状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1] - 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5日停牌一天 [1] 股票交易变更 -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 - 股票简称由“金通灵”变更为“*ST金灵” [1] - 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1]
华西证券: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案南京中院作出先行判决
格隆汇· 2025-12-31 22:25
案件判决核心内容 - 南京中院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先行判决 [1] - 判决金通灵公司赔偿43,269名投资者投资损失7.75亿元人民币 [1] - 判决金通灵公司给付原告代表人律师费25万元人民币 [1] - 案件受理费391.57万元人民币由金通灵公司负担 [1] - 法院驳回50,835名投资者的其他诉讼请求 [1] 案件后续审理与相关方情况 - 南京中院将继续审理原告要求其他25名被告承担责任的诉求 [1] - 华西证券作为该案共同被告之一,目前未收到涉及自身的判决 [1] - 华西证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 [1]
刚刚,证监会集中回应!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31 22:09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正通过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和先行赔付等机制,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协同司法与监管以威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化解市场矛盾纠纷 [1][2][3][4][5]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进展 - 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一审先行判决,涉及4.3万余名投资者判赔7.7亿余元,绝大部分为个人投资者 [1] - 金通灵案是继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后第三单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作出实体审判结果的案件 [2] - 特别代表人诉讼采用“明示退出、默示加入”方式,实现低成本集约化维权,是行政监管与司法审判协同治理的重要法律方式 [2] - 锦州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成为资本市场第五单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投服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授权,向沈阳中院申请将锦州港案审判程序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投资者保护机构与法院通过具体案例落实新“国九条”关于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的要求 [3] 先行赔付案件进展 - 五矿证券就广道数字虚假陈述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为资本市场第五单先行赔付案件 [4] - 专项基金设立出资规模为2.1亿元,最终规模将根据适格投资者实际损失赔付金额调整 [4] - 先行赔付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一,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承诺并设立基金 [4]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及运作 [4][5] 监管机构后续支持方向 - 证监会将继续支持投服中心依法履行支持、代表投资者民事诉讼维权的法定公益服务职能 [1][3] - 证监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开展审判工作 [1][3] - 证监会支持相关市场机构、人员按照《证券法》规定,主动自愿开展先行赔付工作 [1][5] - 目标是通过监管与司法协同共治,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 [3]
金通灵: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新浪财经· 2025-12-31 22:09
公司法律与重整进程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1]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5日起停牌一天 [1] -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灵”,证券代码仍为“300091”,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