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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3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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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4-07-12 20:52
人事变动 - 2024年7月12日董事、副总经理季维东因工作调整辞职,仍任非董监高职务[2] - 季维东原定任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7年1月21日[2] - 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补选工作[3] 股权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季维东持有公司股份78,922,840股,占总股本5.30%[2]
金通灵: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5 18:07
会议安排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6月28日送达全体监事[3] - 会议于2024年7月5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召开[3] -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 关联监事游善平回避表决[4] - 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金通灵: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7-05 18:07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能")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 公用")签署《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空气站扩建项目 EPC 总承包合 同》(简称"合同""本合同"),本合同系《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供 热中心一期项目(主体工程)EPC 总承包合同》(简称"主体工程 20230804004 合同") 的扩建项目,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伍万陆仟元整(¥13,856,000 元)。因本合同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在公司履行完成法定审核程序后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为江山股 份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陈云光担任江山股份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
金通灵: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5 18:07
会议信息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6月28日送达全体董事[3] - 会议于2024年7月5日在南通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3] 关联交易 -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总价(含税)为1385.6万元[4]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9%[4] 表决情况 -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7票[5]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志刚、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6-24 19: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0551.07万元[1] 违规情况 - 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大且未修正[1] - 财务部门未准确预计业绩,证券部门未及时修正预告[2]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2] - 相关方1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不服可复议或诉讼[2]
金通灵: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6-14 17:31
业绩情况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055107亿元[1] - 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大且未修正[1] 监管措施 -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申志刚、陈树军对违规负主要责任[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整改并加强学习,不影响正常经营[4]
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颜利胜、胡志刚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4-05-27 08:10
业绩数据 - 2017 - 2021年金通灵建造合同收入分别为73726.00万元、90321.34万元、50242.45万元、22399.55万元、53676.96万元[4] - 2017 - 2021年建造合同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0.38%、46.43%、26.72%、15.60%、30.59%[4] 违规情况 - 2017年三个建造合同项目收入确认方法违反规定[6] - 2017 -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记载行为[2] 项目问题 - 2017年大名项目土建施工进度与账面、供应商回函确认进度不一致[8] - 2017年晶和源余热发电项目设备清单与账面工程投入不匹配,监盘记录不全[8] - 2018年3月29日对晶和源余热发电项目监盘晚于资产负债表日近3个月,未倒推[10] - 2018年大名项目主要供应商锅炉由子公司供货且未投产,收入确认与工程进度不一致[10] - 2018年大名项目主要供应商回函存在内容矛盾、地址不一致等异常[11] - 2018年新疆晶和源项目采购完成85%、安装完成55%,会计师认可100%完工进度[12] - 2019年大名项目审计确认进度与现场施工无进展不符[13] - 2021年略钢项目实地走访进度与2020年审定进度不符[14] - 略钢项目审计记录进度与设备、材料实际投入成本不符[14] - 2022年上海运能未准确计算项目重大融资成分金额,大华所未充分关注复核[16] 审计相关 - 大华所为2017 - 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大华所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申报会计师,提交2019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处罚情况 -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文件处分[19] - 2024年5月14日至2027年5月13日对范荣、颜利胜给予三十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文件处分[20] - 2024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对胡志刚给予十二个月不受理其出具文件处分[20] -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范荣、颜利胜、胡志刚给予公开谴责处分[20]
关于对金通灵的监管函
2024-05-16 15:31
业绩总结 - 2024年1月27日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3亿至4亿元[1] - 2024年4月18日披露2023年实际净利润 -50551.07万元[1] - 业绩预告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1]
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4-05-15 19: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 -50,551.07万元,同比下降39.81%[11][12] - 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为 -56,108.23万元,同比下降39.99%[11][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145,008.16万元,同比下降6.60%[11][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9,152.73万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实收股本148,916.42万元[11] - 2023年泰州锋陵实现营业收入3,732.14万元,净利润 -8,020.58万元[16] 合规与处罚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对季伟等分别处以200万、100万、60万、60万元罚款[8] - 深交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季伟等给予公开谴责及不适合任职处分[9][10] 资金与承诺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销户[5] -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与招股说明书相符[5] - 公司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股东也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5]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得到有效执行[2] -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3] - 公司已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4] - 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或资源的制度,且不存在占用情形[4] -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4] - 公司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7] 其他 - 2019年法院判决公司等支付赔偿款4,013.10万元,2024年判决再支付805.20万元且已支付[12][13] - 公司对高邮能源剩余商誉1,889.47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对上海运能剩余商誉51,228.90万元计提减值9,180.18万元[16] - 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个、重要缺陷1个[10] - 公司于2024年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季伟等已不在担任董监高职务[14]
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5 19:5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 -50,551.07万元,同比下降39.81%[7] - 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为 -56,108.23万元,同比下降39.99%[7] -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5,008.16万元,同比下降6.60%[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 -89,152.73万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6] - 2023年泰州锋陵实现营业收入3,732.14万元,净利润 -8,020.58万元[10] 监管处罚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分别处以200万、100万、60万、60万元罚款[4] - 深交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季伟等四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季伟等三人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12] 项目情况 - 新疆晶和源余热发电及年产28万吨高纯硅项目进展缓慢,余热发电项目尚无回款且未计提减值[9] 商誉减值 - 报告期末对高邮能源剩余商誉1,889.47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对上海运能剩余商誉计提减值9,180.18万元[9] 2024年举措 - 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报送江苏证监局整改报告[15] -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16] - 缴纳相应罚款并报送整改报告[16] 保荐机构 - 保荐机构2024年1月和4月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2次培训[17] - 江苏证监局对华西证券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23] - 深交所对华西证券给予六个月不接受相关文件处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