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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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01 19:3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1800号 025-86529992 www.ce-ep.com 2024年4月 | | | PART01 | | PART02 Environmental | | PART03 Social | | PART04 Governance | PART0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走进中电环保 | | 致力环境治理 | | 践行社会责任 | | 强化公司治理 | 展望未来 | | 报告说明 | 1 | 公司简介 | 9 | 碧水攻坚战 | 19 | 人才团队 | 27 | 公司治理 | 39 | | 数说2023 | 3 | 组织架构 | 11 | 净土攻坚战 | 21 | 员工发展 | |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 40 | | 大事记 | 5 | 事业布局 | 12 | 蓝天攻坚战 | 22 | 员工激励 | | 投资者关系 | | | | | 资质荣誉 | 13 | 数字化赋能 | 23 | 员工关怀 | | 股东回报 | | | | | 企业文化 ...
中电环保: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1 19: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85,815,673.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417,440.21元[6] - 截至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89,387,093.1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44,337,379.25元[6] - 拟每10股派现0.30元,分配现金红利20,301,300.00元,占2023年净利润23.66%[7] 未来展望 - 2024年申请综合融资授信不超330,000万元[9] - 2024年为子公司授信提供两年担保[11] - 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交易不超600万元[12] - 用不超60,000万元闲置资金买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期限12个月[13]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多8票赞成[2][3] - 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14]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16] - 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0]
中电环保: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9: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职与会议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3]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以上,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5][18]
中电环保: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4-01 19: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7671万元[8]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认购7100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67671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转让与收购 - 新增股份持有人24个月内转让不超所持新增股份总额50%[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监管 - 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或电子通讯通知[7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2]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5] 其他 - 公司清算时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未清偿前不分配[116] - 公司有三种情形应当修改章程[119]
中电环保: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01 19: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 9-12 | | | 表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23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08 号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 ...
中电环保: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9: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 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 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 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 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 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 ...
中电环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9:34
信息披露时间 - 招股说明书有效期为6个月,财务报表在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至多延长1个月[12]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和第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9] - 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1] 业绩披露要求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需致歉并说明情况[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2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4]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需披露[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及时披露[3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应立即披露[42]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45]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5] 利润分配与股本转增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40] 股份变动报告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涉及规定情形需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41]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8][49]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草拟,重大事项经审议后由其披露并通报董监高[49]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披露[49] - 信息发布需经制定文件、合规审核、深交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等流程[50][51]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报告董事长,核实后如实回复[51] -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51]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52]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52]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保密等工作[5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项,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53] - 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其第一时间获悉重大信息[54]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5]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审核意见应说明程序和内容情况[56]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重大信息[57] 档案管理与保密 - 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9]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61]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61] - 董事会应控制保密信息知情者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62] - 信息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63]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9] 监管文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77] - 需报告和通报的监管文件包括规章、业务规则等五类[77][78] - 收到法规、业务规则类文件应组织学习,函件类应研究答复并按需披露信息[78] 违规处理与制度解释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0] - 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密致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8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80]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8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82]
中电环保: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01 19:3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对审 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裁张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同意选举董事仇向洋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唐后华(主任委员)、张阳、张伟 调整后:唐后华(主任委员)、张阳、仇向洋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30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中电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1 19: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 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和评价办法,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内部控制基础上,我 们对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
中电环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1 19: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3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 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