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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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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19 18:15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不超30亿元[3] - 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华灿综合授信担保不超14.5亿元[3] - 为苏州华灿4.8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4] - 截至2024年8月19日担保额度30亿,占净资产39.83%[12] - 截至2024年8月19日担保余额299,883.94万元,占净资产39.82%[13]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占净资产0%[13] 苏州华灿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资产364,669.39万元,负债234,241.32万元[7] - 2024年3月末资产382,293.33万元,负债255,594.07万元[7] - 2023年营收183,848.70万元,净利润 -30,511.08万元[7] - 2024年1 - 3月营收51,762.42万元,净利润 -3,728.81万元[7]
华灿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16 19:17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72,070,935股,发行价5.6元/股,募资2,083,597,236元,净额2,066,957,390.77元[1] 项目投资 - Micro LED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拟投募资175,000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投入52,894.57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33,359.72万元,拟投募资31,695.74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投入31,688.08万元[5] 资金使用 - 2023年8月同意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2024年8月13日已归还[6] - 拟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7] - 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675万元,按一年期LPR 3.35%计算[9] 审批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0][11][13]
华灿光电: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16 19:17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实行条件[11][12] -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方式、股份来源等符合规定[11] 激励计划参数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16]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6] - 第一类和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9元/股[17]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董事会决议草案预留授予部分最近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18] 解除限售与归属安排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 - 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34%[21]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36 - 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33%[21]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48 - 60个月,解除限售比例33%[21]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比例和时间与解除限售期对应[22] - 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比例和时间与解除限售期对应[22] 考核与影响 -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选主营业务收入为公司层面业绩指标[2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有正面影响[24][2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设置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管理办法合理严密[27] 实施条件与文件 - 激励计划实施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批准、华灿光电股东大会决议批准[32] - 公司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34]
华灿光电: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2024-08-16 19:17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公司 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下发的《关于京东方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4】 142 号),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安排,经北京电控董事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2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
华灿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8-16 19:17
| 17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 是 | | --- | --- | --- | | | 授予权益数量的20% | |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 | 是 | |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 | |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19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20 | | | | | 股 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 | | | | 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 | | | | 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 | 是 | | |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 ...
华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16 19:17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或"公司"或"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华灿 光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2,070,935.00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2,083,597,236.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 元,实 际募集资 ...
华灿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16 19:14
募集资金 - 向特定对象发行372,070,935股,发行价5.60元/股,募资2,083,597,236元,净额2,066,957,390.77元[2] 项目投资 - Micro LED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拟投募资175,000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投入52,894.57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33,359.72万元,拟投募资31,695.74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投入31,688.08万元[5] 现金管理 - 2023年8月同意用不超4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6] - 拟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8] - 拟购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9] 风险提示 - 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风险影响产品收益和资金管理[14][15]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现金管理合规,可提高资金效率[20] - 保荐机构认为现金管理符合规定,无异议[21]
华灿光电: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8-16 19:14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证券代码:300323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八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148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 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市管 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21〕20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并参照《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 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 ...
华灿光电: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4-08-16 19:14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与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4]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5] - 公司应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5]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第一、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及登记工作[8] - 预留部分须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授出[8] 各部门职责 - 股东大会审批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及变更终止,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等文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组织授予、归属等具体工作[2] - 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 - 公司董事会需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审议激励对象归属条件,监事会发表意见,律所出具法律意见[10] 激励计划终止与调整情况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12] -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孰低值回购注销,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3]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离职、退休、身故、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情况,对应限制性股票有相应处理方式[15][16][17][18][20] 其他规定 -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等条款对董高人员终身有效[21]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激励计划和协议规定解决,不明则协商,不成则诉讼[22]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与修订本办法[23]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 本计划实施接受公司纪检、监察及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和动态监管[23] - 本计划实施文件及时整理归档,实施结果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3] -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 - 本办法与北京电子控股批复激励计划不一致时以批复为准[23] - 京东方华灿光电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24]
华灿光电: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6 19:14
会议信息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8月6日送达,8月16日召开[2] -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名[2] 议案相关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7]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8][9]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规定[10] - 公司将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