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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30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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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11 19:09
激励计划时间 - 2024年2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2] - 2024年2月29日至3月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3] - 2024年4月8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5] - 2024年4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15] 激励计划数据 - 拟授出权益164.70万股,核心及骨干获授144.60万股占比87.80%,预留15.00万股占比9.11%[21] - 授予价格12.80元/股,向92名对象授予149.70万股[15][17][18][19][20] - 首次授予归属比例两个归属期均为50%[24] 其他情况 - 上海信公轶禾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报告[5][33]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合规情形[28][29] - 董事会同意授予,顾问认为计划合规[31][32]
中富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1 19:09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富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确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8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 ...
中富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2024-04-11 19:09
股权激励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64.70万股,占股本0.72%[2] - 董事、总经理朱小梅获授1.50万股,占计划0.91%[2] - 林琛等3人各获授1.20万股,各占计划0.73%[2] - 88名员工共获授144.60万股,占计划87.80%[2] - 预留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占计划9.11%[2] - 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1.00%[3]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股本20.00%[3] - 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计划拟授出权益20.00%[3] 人事变动 - 2023年7月提名张立达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2024年4月选举张立达为非独立董事[4]
中富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1 19:09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 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 面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 件进行了核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92 名激励对象均 ...
中富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1 19:09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30-2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30-2 号 致: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中富通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中富通委托 ...
中富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04-08 18:52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6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2%[7][35] - 首次授予1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5%,占拟授予总数90.91%[7][35] - 预留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7%,占拟授予总数9.09%[7][35] - 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177.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7%[8][36]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93人,占2022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2.89%[28]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0元/股[9][5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52] 有效期与归属期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42] - 首次授予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各期归属比例50%[9][4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10][60] - 2025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5%[11][60] 费用与摊销 - 预计首次授予权益费用总额595.26万元,按归属比例分期确认[85] - 假设2024年3月授予且激励对象符合条件,2024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326.70万元、228.64万元、39.92万元[85] 其他要点 - 2023年末公司营业收入增长56.28% - 91.23%[67] - 激励计划业绩指标剔除2023年新增业务超高增幅影响[67]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 [70] - 若有资本公积转增等事项,按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69]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四等级,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62] - 激励对象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59]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36] - 以2024年2月23日为基准日预测算,标的股价16.20元/股[84] -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历史波动率为17.66%、19.77%,无风险利率为1.50%、2.10%[8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内容[87] -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87] - 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激励计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88]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首次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88]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90]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28][91]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且不得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95]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96] - 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107]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107] -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或证监会认定需终止情形,激励计划终止[107]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激励计划正常实施[108] - 公司控制权变更时激励计划正常实施[109] - 激励对象担任不能持有限制性股票职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110] -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111]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被动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111] - 激励对象退休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程序进行[112] - 激励对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114] - 激励对象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可保留归属权[114]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按身故前程序进行[115]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可保留归属权[115]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118]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并监督归属资格[98]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98]
中富通:中富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08 18:52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于2024年3月19日决定召开并召集会议[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福州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5][6] 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85,950,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14%[7]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85,950,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100.0000%[10][11][12][13] - 第4项议案过半数通过,第1 - 3项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中富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4-08 18:52
激励计划 - 2024年2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 - 2024年2月26日首次公开披露相关公告[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4年2月23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 - 38名激励对象自查期有交易行为,1人是内幕信息知情人[5] -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信息情形[7]
中富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18:5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3月19日刊登[3] - 会议于4月8日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4人,代表股份85,950,201股,占37.4114%[4]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率达100%[6][10][11][16]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7]
中富通: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22 18:51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5.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2] - 公司为天创信息5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 - 截至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9,045.25万元,占比17.07%[9] 天创信息情况 - 公司持有天创信息90%股权[3] - 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88,948,422.59元[7] - 2023年9月30日总负债180,899,279.66元[7]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73,803,042.84元[7] - 2023年1 - 9月净利润6,281,765.23元[7] 其他 - 公司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署5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8] - 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