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3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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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担保限制 - 不得为无股权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提供担保[3] 审批要求 - 实施担保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3]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审批[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审批[14]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批[1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需审批[14]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审批且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审批且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14] 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明确条款,订立时财务资产部审查[18] - 同意担保后由总经理或授权代表人签协议[19] 后续管理 - 督促被担保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20] - 提前二个月提醒清偿债务,按约定终止担保[21] - 被担保人还款传真凭据确认解除担保[21] 审查事项 - 收购和投资时审查对方对外担保情况[22]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25]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27] - 相关部门及人员违规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7]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9]
运达股份(30077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4 19:4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7] 内部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检查募集资金情况[7][18] - 至少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4] - 对公司各机构、子公司内控及经济活动审计[7]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7]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审计流程 - 审计组人员不少于2名,提前3天发通知[19]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提书面异议[20] 其他 - 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025年9月生效[24][26]
运达股份(300772)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分子公司[2] 印章分类与管理部门 - 印章分九类,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3] - 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所有印章[5] - 财务资产部主管财务类印章[6] 印章刻制与备案 - 印章刻制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10] - 必须备案的印章要履行备案手续,业务印戳方形[11][12] 印章保管 - 公章等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等财务资产部分开保管[16] - 综合办公室可交分子公司自行保管印章,需签责任书[17] - 控股子公司印章存放小股东处需核查审批并签责任书[20] 印章使用与遗失处理 - 印章使用按规定范围和审批流程执行,超范围追责[23] - 印章遗失立即报告并发起《印章销毁申请表》流程,补刻编号重编[21] 印章检查与销毁 - 总部及分子公司综合办公室一年两次对印章清点自查[26] - 综合办公室对分子公司印章管理情况一年两次或不定期合规检查[26] - 公司或部门变更涉及的印章及时销毁,暂不销毁保留半年[28] - 综合办公室每年6月和12月组织印章统一销毁[28] - 超半年封存印章交回综合办公室保管或销毁[30] 电子印章 - 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3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视情节处分、扣绩效,犯罪移交司法[34][3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综合办公室负责修订解释[41][42]
运达股份(300772)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9-24 19:46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秘管理另行规定[2] 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4][5] 总经理职权与责任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多项职权,可代表公司签重大合同[7][14] - 总经理不能履职,代职超30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定人选[9] - 经营层越权造成损失,总经理需担责[14] 总经理办公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每周一次[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运达股份(30077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委托理财额度及审批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委托理财预计,期限不超十二个月[6]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资产部负责规划编制等工作[8] - 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董或股东会行使审批权[7] 委托理财风控 - 专人负责手续,关注金融机构动向[8] - 相关人员遵守保密制度[10] - 指定责任人跟踪资金,异常及时报告[10] 委托理财监督披露 - 内部审计部监督业务,审查多方面情况[10] - 定期报告披露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2]
运达股份(3007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4 1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临时股东会通知[5][7] - 召集人提前20日/15日公告通知年度/临时股东会[14] 股东权利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9]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14] - 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投票与记录 - 网络投票时间规定[22]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3] 决议执行 - 2个月内实施分红等提案方案[34]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36]
运达股份(3007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9] - 未达上述标准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9][10]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决定[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对外投资决策 -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6] - 董事会根据情况成立对外投资项目组,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等[16]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并监督执行进展[17] 投资方案确定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指标并选最优方案[21] 证券投资 - 证券投资需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22] 交易时间要求 - 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股权交易标的,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六个月[23] - 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非股权交易标的,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一年[23] 项目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项目执行中可调整投资预算并经内部审批[23] 投资制度 - 公司进行证券、委托理财等投资应制定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2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被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8]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9] 财务核算与披露 - 公司财务资产部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33]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投资情况[35]
运达股份(3007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2]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7]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投向 -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投向[12]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12]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1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多项内容[2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7]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2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明确使用计划[21] 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4] 记录与报告 - 公司财务资产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6]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7]
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4 19:46
董秘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有七种情形不得担任董秘[4][5] 董秘职责与兼任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董事可兼任董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5][6] 董秘聘任与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10] - 董秘出现六种情形时,董事会应终止聘任[10] 董秘相关时间要求 - 公司原则上应在原董秘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2]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董秘责任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董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
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董事和高管股份管理 - 董秘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5] - 新任董高任职后两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董高买卖股份前通知董秘,变动后两交易日公告[8] - 计划转让股份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特定情形下董高股份不得转让[12] - 特定期间董高不得买卖股票[14] - 董高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4] - 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16] - 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6] - 以前一年末持股为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18] - 董高新增股份转让规则及权益分派持股增加处理[17] - 董高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7] 股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公告含13项内容[20] - 增持主体承诺六个月内完成计划[20] - 实施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1] - 实施完毕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1]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