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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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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4 19:4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2] - 各委员会成员多含独立董事,人数均为三名[6][7][8][9]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计委员会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其他委员会需全部成员过半数通过[16] 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17] - 会后五日内交文件和决议存档,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成员对所议事项及决议保密[17] -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支持,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7][18] - 其他委员会经批准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8] - 细则相关规定的数字表述含义[20]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细则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21]
运达股份(3007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3]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7]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条件须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5] - 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规定情形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与预告或快报差异大应披露修正公告[2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重大事件包含多种情形[22][23][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需披露[24] - 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6][2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按草拟、审核、通报、发布程序进行,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需过半数通过[30] - 重大信息获悉后相关人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32] - 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33] 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7] - 各部门和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8] 内幕信息与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公司及相关企业董高人员等多类人员[44][45] - 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46]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6] 股份变动与质押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次日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49] - 控股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需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53] 关联方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8]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0] 制度检查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定期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9] 违规处理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对责任人行政处分,造成损失要求赔偿[55]
运达股份(30077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股权与管理 - 公司以股权对子公司享有权利并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义务[4]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权利制定章程等[9] 担保与投资 - 子公司贷款需公司担保时要提前报送材料[10] - 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18]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19] 利润与资本 - 子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21] - 子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须报公司审议批准[22] 财务与审计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财务报告接受审计[14]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6]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配合并报告整改情况[31] 档案与信息 - 公司建立母、子公司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19]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公司制度执行,明确报告重大信息[21]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7]
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离职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管离职情形[2] - 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2 个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60 日内补选[4][5][6] 后续安排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 日内确定新人选[7] - 离职 2 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离职生效后完成交接,董秘监督记录[6] 义务要求 - 离职后持股遵守相关规定[8] - 2 年内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有效[9] - 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批准后生效[11]
运达股份(30077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24 19:46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 - 减少经营性资金占用时间,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5] - 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和担保按规定决策实施,担保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方提供反担保[8]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12] - 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日常监督[12] 违规处理 - 关联方违规,董事会采取措施,必要时报告披露诉讼[13] - 问题解决前锁定或冻结关联方股份[13] 股东权利 - 1/2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在董事会怠职时报告并提请开临时股东会[14]
运达股份(3007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4][6]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20]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遵循诚信、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原则[10] - 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第三方标准,充分披露定价依据[10] 关联交易时间要求 - 达标准关联交易,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不超六个月,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一年[20] 未批准关联交易处理 - 未获事前批准的关联交易,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重履行[23][24]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单方面获利益交易豁免股东会审议[25]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证券等交易免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25]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0年[27]
运达股份(300772) - 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24 19:46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与管理[2]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6] - 使用需履行内部资金支付审批手续[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履行义务[3] - 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14] 监督检查 - 财务部设台账,内审部门定期检查[14] - 受托管理机构等有权监督检查[16]
运达股份(3007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4 19: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6]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被解职未满12个月人员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产生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4]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履职受阻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5]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5]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5]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7]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解释权属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27]
运达股份(300772) -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4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核准首次发行7349万股,4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786847705元,现股份总数为786847705股[5][14]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15000万元,浙机电集团认购67500000股,持股45%;中节能认购30000000股,持股20%[12][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增加资本有五种方式,六种情况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18]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东可要求执行[20][21] 股东会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人数不足六人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37]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不同,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57][59]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78] 管理层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4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8][99][100]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公司应制订总经理工作制度[101][102] 财务与报告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105][10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15] - 公司通知送达方式和日期有规定,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平台[120][122]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解散等有相关程序和规定[124][126][129]
运达股份(300772) -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4 19:46
债券发行 - 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 - 公司发行债券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10] 信息披露时间 - 每年4月30日前(单市场企业债券6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14] - 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半年度报告[14] - 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三季度财务报表[1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2个交易日内披露临时报告[18] - 重大事项进展或变化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传闻2个交易日内履行披露义务[24] 需披露情况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9] - 公司承担他人债务等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等超20%需披露[19] - 公司减资超原注册资本5%需披露[2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等流程[27][28] -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秘为负责人[32] - 董事、高管需对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35] 特殊披露情况 - 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9] - 公司确保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未泄漏等[30] 其他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5年[4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45]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