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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30083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56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国家五部委(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关于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与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 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其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
新产业(3008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56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
新产业(30083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8 18:56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 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 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 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 ...
新产业(3008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56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8]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得担任总经理[12]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12]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12] 职责权限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15] -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15]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考核提名,由公司董事会任免[17]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18] - 财务总监负责拟订公司的财务内控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并监督落实[18]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取消,遇紧急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36]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35]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相关人员可列席[35][36]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包括贯彻董事会决议、实施年度计划等[3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董事会会议[25]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39] 工作要求 - 公司总经理机构应按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年度工作计划[27] - 年度工作计划须符合公司经营目标,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26][28] - 总经理应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整体协调与控制[31]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分管业务和机构进行协调与控制[35] 审批权限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不含)[3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下(不含)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不含)[3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不含)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不含)[38]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不含)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不含)[3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不含)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不含)[38]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20][22] - 总经理应在接到董事会通知五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46]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决定[48]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完成[48]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提请董事会批准[51]
新产业(30083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0-28 18: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核准首次发行4120万股,5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85,718,785元,设立总股本10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总数785,718,785股[9][19][20] 股东信息 - 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24%,天津红杉聚业持股19.00%,饶微持股16.65%等[19] - 郭光、荆霞等小股东持股比例[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请求诉讼[4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8]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56]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1][1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不少于10%[171][17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等[16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84][185]
新产业(3008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8 18:5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5,9] - 股东会审批特定担保情形,如总额超净资产50%等[9]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须2/3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同意[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回避[11] 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申请担保需报送资料至财务部审核[12] - 财务部调查分析后报总经理审批再提交[15] 担保额度与披露 - 可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9] - 对外担保需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19] 担保合同与管理 - 授权法定代表人在批准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24] - 担保合同应明确主债权条款[25] - 抵押、质押登记责任人要办理[2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审核申请等多项职责[29] - 法律事务职能部门起草或审查担保文件[31] - 董事会秘书起草议案和办理信息披露[32] 违规处理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41]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合同追究责任[43] 子公司担保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多层审议[45] - 决议后一个工作日通知公司披露[45]
新产业(30083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5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战略、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二)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
新产业(30083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8 18:5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产 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四)应当保障关联交易行为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1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 ...
新产业(300832)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56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包括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 ...
新产业(30083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0-28 18:56
筹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和《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 审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办法,并确保本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