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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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300842) - 公司章程
2025-10-28 19: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获批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527.9743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527.9743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8][20] 股东信息 - 史卫利持股1930.2669万股,比例25.7368%[18] - 深圳东熹佳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8.1202万股,比例13.3083%[18] - 钱亚萍持股829.7992万股,比例11.064%[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6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5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9]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3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总资产的1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0]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8]
帝科股份(300842)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内控、促进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权益[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行为合规性、资产安全性等[2]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原则[4] -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5]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6] - 内部控制制度涵盖销售及收款等多个业务环节[8]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督导建立经营计划等[11] - 控股子公司应履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并报送重要文件[12] 关联交易 - 公司应制定关联交易内控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3]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14]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6] 募集资金 - 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17] -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17] - 制定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17] 对外担保 - 公司应制定对外担保相关内控制度[19] - 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等原则[19] - 为非互保单位、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原则上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0] 重大投资 - 公司应制定重大投资管理相关内控制度[23] - 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23] - 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24] 缺陷判定 -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判定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等[3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判定为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等[30]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判定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等[30][31] -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判定为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34]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判定为利润总额的1%≤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34]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判定为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34] 内控评价与监督 - 内控评价原则上一年为一个评价周期,覆盖所有职能部门[35] - 内控检查监督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39] - 董事会负责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并推动完善内控制度[35]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37]
帝科股份(30084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8 19:3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非担保等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非担保等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非担保交易应聘请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需回避表决[9] 财务资助 - 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例外情形[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13] - 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等五类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证券等四类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5] - 本制度“以上”均包含本数[15]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1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15]
帝科股份(300842)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10-28 19:35
交易审议规则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资产总额占比30%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聘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7]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8] 投资决策流程 - 对外投资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在权限内决策[6] - 除特定投资外,其他由经理审批[9] - 投资建议书面提出,经理组织研究,可行则报董事会[14] 投资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有重大问题,经理提议董事会修改等,股东会批准项目修改需开股东会[15] - 项目完成后,经理组织检查并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15] 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和监督公司投资行为[16][17]
帝科股份(30084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工作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2][5]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6][7][8] - 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8] 信息管理 - 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并及时答复反馈投资者信息[7]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7]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11]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情况[21] 投诉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5] 会议召开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9]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20]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调研管理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9] - 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文件核查回复 - 核查研究报告等文件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21]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之日起执行[25]
帝科股份(30084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8 19:3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3] 专门会议组织 - 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6]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6]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决议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6]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7] - 应至少包含六方面内容[9] 其他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9]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0]
帝科股份(30084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 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 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 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
帝科股份(30084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9:3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权估值及公司 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公司章程并参考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权估值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 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条 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派驻控股及 ...
帝科股份(3008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8 19:35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任期三年可连聘[4] - 聘任时应另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6] 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工作[11] -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6] 聘任与解聘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0] - 离任需审计、移交事务并签保密协议[17]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经批准生效[20][21]
帝科股份(30084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9:35
人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3]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表决[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 表决采取投票方式,必要时可通讯表决[20]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20] 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其他规定 - 会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4]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24] - 工作细则以《公司章程》为准[2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