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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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11 19:47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会审议[6] - 未达审议权限,董事长审议[7] 委托理财其他规定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额度[7] - 财务部每月10日内报告情况[10] - 资金为自有或闲置募集资金[3] - 标的为安全、流动、低风险产品[3]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8][9] - 审计部门监督审计[11]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会通过生效[14][15]
奇德新材(30099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1 19:47
舆情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4]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协助[6] - 证券部统一管理舆情信息[8] 舆情处理 - 采集范围涵盖各类互联网载体[7]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8] - 一般舆情董、秘灵活处置[9] - 重大舆情或成立工作组[9] - 应对措施有调查、沟通等[10] 其他要求 - 注重日常舆情引导[10] - 违反保密义务追责[12]
奇德新材(300995) - 章程
2025-09-11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16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41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份相关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5] - 发起人以经审计净资产2898.83万元,按1.9326:1的比例折合为公司股本[2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6]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2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0]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12]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128][129] -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或公司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128]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2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3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2][12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49]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3]
奇德新材(300995)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11 19:47
业务范围与管理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2] - 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3] 业务原则与限制 - 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得投机[5] - 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实际需求总额[6] 审批与授权 - 开展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不得超范围操作[8] - 三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1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业务计划制订等,内审部负责监督[12] - 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档案保管,保存至少十年以上[23] 保密与合规 - 参与业务人员及合作金融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16] - 开展业务要严格遵守法规,建立持仓预警和止损机制[18] 风险控制与披露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标准时,财务部应报告且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拟开展业务时,应披露交易目的、品种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22] - 出现规定亏损情形时,应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0] - 存在重大异常及风险时,财务部门提交报告和方案,董事会商讨应对措施[21]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奇德新材(3009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1 19:47
信息披露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负有信息披露义务[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5]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重大事件或事项[4] 披露媒体与方式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报刊及网站为指定媒体[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0]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1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27]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应在年报说明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及改善措施[28]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4] - 上市公司因特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35] 报告审计要求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38]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中说明情形是否消除[39]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2] - 公司应在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5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5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5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及时披露[50] 资产变动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5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6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62]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63] 档案与文件管理 - 定期报告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3]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72] - 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72] 内幕信息与报告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81] - 重大事项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84]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特定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86]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88] - 审计部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并报告[89] 文件发布流程 - 需对外发出的文件应向证券部提交,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后发布[90] 其他制度规定 - 投资者关系活动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执行[92]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9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7]
奇德新材(300995) - 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1 19:47
总经理任职限制 - 特定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总经理[4] -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总经理[4] - 破产清算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4] - 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4] 会议规则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及人员范围一般提前二天通知,特殊提前半天[16] - 各部门和人员需提前三天向证券事务部申报会议议题[18] -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一天送达出席人员[19] 细则发布时间 - 本细则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28]
奇德新材(30099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1 19:4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共三人,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审计部人员与职责 - 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负责人必须专职[7]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审计检查与监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7]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担保审批程序等内容[16]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方名单更新等内容[23]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是否遵守会计准则等内容[19] 审计权限与档案 - 审计过程中拥有提请召开会议等权限[18] - 根据审计结果具有责令上缴收入等处理权限[21] - 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3] 报告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等内容[2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
奇德新材(3009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1 19:47
需报告交易情况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需报告其他情况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4] - 发生重大亏损单次损失100万元以上需报告[17] - 发生重大债务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报告[1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董事会秘书认为需尽快披露信息时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批后公开披露[25] - 报告义务人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情况时报告,持续报告重大事项进展[25] - 重大事项涉及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相关情况[25] - 高级管理人员敦促各部门和子公司收集信息,瞒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9] - 制度发布公司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30]
奇德新材(3009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1 19: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应符合《证券法》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条件[4]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的可不再选聘[7] 评价要素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9] - 以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0]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审查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可多种方式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10] - 过半数同意聘请应将资料和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人员与资料管理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12]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更换与披露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可责令解聘并通报批评责任人[18] - 解聘违约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8] - 严重违规对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8] - 事务所严重行为不再选聘,注册会计师违规通报处罚[18][19]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奇德新材(3009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1 19:47
子公司治理 - 持有50%以上股份的为控股子公司[2] - 通过推荐或委派人员实现对子公司治理监控[6] 子公司管理 - 异常时职能部门可监督管理并提建议[9] - 增资、投资等需提交有权决策机构批准[9] - 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并确保信息披露[10] - 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11] - 重大交易事项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1]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11] 财务制度 - 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13] - 定期获取并分析子公司报告[13] - 财务核算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14][15] - 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4] 信息披露 - 董事长/执行董事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7] - 定期报送财务会计资料[18] - 会议决议及资料5个工作日内备案[18] 审计监督 - 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21] - 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可进行离任审计[22]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各控股子公司[24] - 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24] -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