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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28 15:57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上海霍普建筑规 | | | | | 经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 | | | | | | | 估,以 2023 年 12 月 31 | | 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科东资产评 | | 沪科东评报字 | | 条件成立的前提下,上海 | | 上海励翔建筑设 计事务所(普通 | 估有限公司 | 陈华、陆晓刚 | (2024)第 1078 号 | 可回收金额 | 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 | | 合伙) | | | | | 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 | | | | | | | 回金额的现值不低于 | | | | | | | 77,800,000.00 元。 | | | | | | | 经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 估,以 2023 ...
霍普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8 15:55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 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霍普股份: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股权收购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8 15:55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3131210009202400085 | | --- | --- | | 合同编号: | 科东合同号(2024)第124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沪科东评报字(2024)第1079号 | | 报告名称: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股权收 购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 | | | 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108,50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04月24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上海科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陈卡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1190068 | | | 陆晓刚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1180042 |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 | |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4年0 ...
霍普股份(301024)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15:52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6,014,280.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9%,主要因建筑绿能版块当期未贡献收入[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26014280.52元,较上期42223747.31元下降38.39%[20] 净利润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93,117.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40%[1] - 第一季度净利润3122058.39元,上期亏损4979498.04元[21] - 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93117.60元,上期亏损6665804.24元[2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140,479.4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98%,主要因预付建筑绿能板块采购款增加[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7,140,479.47元,上期为 - 11,904,620.77元[24] 总资产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725,561,224.79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90%[2] - 第一季度资产总计725561224.79元,较上期771075481.93元下降5.90%[18][19] 应收票据变化 - 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为385,150.00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2.19%,因票据到期款项收回[4] 预付款项变化 - 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为13,470,581.69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4.68%,因预付建筑绿能板块采购款增加[4] 应付账款变化 - 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为18,534,515.11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0.18%,因支付供应商款项[6] 财务费用变化 -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为663,567.7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09%,因短期借款利息增加[8] 信用减值损失变化 - 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为11,932,862.4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61%,因长账龄应收款项收回[8] 普通股股东总数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946[12] 股东持股情况 - 龚俊持有公司270万股,占比4.25%;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有163.5万股,占比2.57%;赵恺持有135万股,占比2.12%[13] - 龚俊、赵恺、成立分别持有霍普控股55.67%、27.83%、9.28%的股权[13] - 余恩洋通过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合计持有公司316,300股[15] 子公司设立情况 - 江苏爱珀科新设2家全资子公司和2家控股子公司,如湖北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江苏爱珀科持股95%[15] - 霍普珀科新设19家全资子公司和2家控股公司,如福建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霍普珀科持股94%[15][16] 货币资金情况 - 2024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54,340,705.27元,期初余额为292,274,562.24元[16] 营业总成本变化 - 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33395005.15元,较上期51468028.59元下降35.11%[20] 营业利润变化 - 第一季度营业利润5106674.02元,上期亏损2727470.13元[21] 利润总额变化 - 第一季度利润总额5356670.37元,上期亏损2754791.27元[21] 基本每股收益变化 - 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581元,上期为 - 0.1048元[22] 稀释每股收益变化 - 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581元,上期为 - 0.1048元[22] 负债合计变化 - 第一季度负债合计161819710.36元,较上期210456025.89元下降23.11%[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化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53,138,687.69元,上期为54,173,730.25元[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化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70,279,167.16元,上期为66,078,351.02元[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化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003,519.29元,上期为152,097,897.16元[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化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2,787,829.00元,上期为134,136,012.67元[24]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784,309.71元,上期为17,961,884.49元[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化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30,000,000.00元,上期为30,150,000.00元[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化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31,938,265.37元,上期为31,869,924.36元[2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938,265.37元,上期为 - 1,719,924.36元[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化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19,866,356.97元,上期为4,310,021.80元[25]
霍普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霍普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 ...
霍普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15:52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 2024 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含新 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 ...
霍普股份(30102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8 15:5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469.87万元,同比增长8.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84.46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窄41.10%[3] - 公司毛利实现由负回正,但期间费用仍然较高,降本效果尚未完全体现[3] - 公司建筑绿能业务仍处于投入期,尚未贡献利润[3] - 公司业绩变动情况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整体变动趋势[3] - 公司基本面及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4]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44,698,656.77元,同比增长8.03%[2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844,567.68元,同比增长41.10%[2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8,623,200.37元,同比增长41.56%[25]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012,584.31元,同比下降172.45%[25]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65元,同比增长41.07%[25]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1.65元,同比增长41.07%[25]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11%,同比增长6.65%[25]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771,075,481.93元,同比下降3.13%[25]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6,635,306.05元,同比下降16.60%[25]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10,246.06元,2022年为-146,721.68元[28]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469.87万元,同比增长8.03%[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84.46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窄41.10%[47]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44,698,656.77元,同比增长8.03%[53] - 公司2023年营业成本为112,461,159.40元,同比下降37.84%[53] - 建筑设计业务营业收入为125,448,366.92元,同比下降5.81%[52] - 建筑绿能业务营业收入为17,426,568.33元,同比增长100.00%[52]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64,205,648.60元,同比增长50.40%[52] - 华南地区营业收入为32,550,514.41元,同比下降17.66%[52]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EPC)业务营业收入为16,039,922.39元,同比增长100.00%[52] - 居住建筑业务营业收入为81,140,879.25元,同比下降7.81%[52] - 公共建筑业务营业收入为44,307,487.67元,同比下降1.91%[5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84,994,694.33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8.74%[5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27,309,760.28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2.99%[56]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9.27%,主要因新增建筑绿能业务导致销售费用增加[57]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23.20%,主要因报告期内离职补偿金减少[5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9.42%,主要因应收账款保理手续费减少[59]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3.37%,主要因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减少[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012,584.31元,较上期减少172.45%[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570,846.78元,较上期增加2787.06%[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37,910.07元,较上期增加736.95%[93] - 货币资金从2023年初的219,928,484.28元增加到2023年末的292,274,562.24元,占总资产比例从27.63%增加到37.90%[98] - 应收账款从2023年初的275,732,846.33元减少到2023年末的180,548,556.23元,占总资产比例从34.64%下降到23.42%[99] - 短期借款从2023年初的30,027,270.83元增加到2023年末的54,803,975.83元,占总资产比例从3.77%增加到7.11%[104] - 报告期投资额为406,593,059.34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1,052,548,398.66元,变动幅度为-61.37%[10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108][109] - 募集资金总额为51,431.2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8,403.2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8,797.94万元[11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累计38,000.00万元,赎回保本理财产品本金40,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金额为0.00万元[111]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736.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剩余超募资金为11,169,648.20元[111] - 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11] -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6.4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1]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854.79万元,投资进度为91.63%,预计于2023年07月达到可使用状态[112]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显示,承诺投资项目总金额为41,465.64万元,已投资24,667.24万元,完成率为64.11%[113] - 超募资金总金额为4,772.12万元,已使用3,736.00万元,使用率为78.29%[113]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979.96万元,因政策调控和市场不确定性,调减为14,979.96万元,并延期至2024年7月[114]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因战略和业务层面提升数字化水平,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7月[11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的部分股权收购款[117] - 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0月23日起不超过12个月[119] -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6.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 - 公司使用不超过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共计1,084,575.35元[123]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况[124] -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844,567.68元[192] - 2023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288,477.47元,资本公积为526,494,568.65元[192] - 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193]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97] - 所有子公司整合计划已完成,未遇到整合问题[19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为2024年04月29日[19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均为100%[199]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包括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99][200] 主营业务及市场影响 -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建筑方案设计,项目业态以住宅为主,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较大[3] - 公司新构筑“建筑绿能”业务板块,主要从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滚动开发[4]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建筑设计、光伏及储能等相关领域[32] - 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分化日趋加深,头部企业加大在绿色建筑、BIM技术运用等领域的技术投入[33] - 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同比下降9.6%[33] - 2023年,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9.3%[33] - 2023年,房屋新开工面积95,376万平方米,下降20.4%[33] - 2023年,住宅新开工面积69,286万平方米,下降20.9%[33] - 预计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2023年至2028年间将达到7,300GW[33] - 公司在国内建筑设计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获得多项行业荣誉[34] - 公司主要设计作品获得多项国内外设计大奖,包括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上海市优秀住宅小区设计一等奖等[34] - 公司积极参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逐步向工商业储能、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领域延伸[34] - 建筑设计行业政策推动标准化作业和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信息化、绿色智能化发展[34]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供给质量[34] -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建筑设计”和“建筑绿能”两大板块[36] - 建筑设计业务涵盖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37] - 居住建筑设计是公司业务中占比最高的设计类别[38] - 公共建筑设计包括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养老康乐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休闲娱乐建筑、产业园建筑等多个类别[38] - 公司建筑设计板块的盈利模式为承接建筑设计项目后,为客户提供建筑设计咨询服务,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38] - 公司建筑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获取[39] - 招投标模式下,公司通过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收集项目信息,并进行内部分析与决策[40] - 直接委托模式下,客户根据设计单位的资信水平、过往业绩等因素直接选定公司[40] - 公司建筑设计板块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控体系,核心技术源自经验积累和研发中心[40] - 公司采购分为项目型采购(与设计业务直接相关的图文制作、项目合作服务等)和非项目型采购(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等)[41] - 建筑绿能业务主要从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滚动开发,包括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光伏电站销售业务及光伏发电业务[42]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方案设计、物料采购、工程实施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技术集成服务[42] - 光伏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包括电站销售业务(自主开发、投资和建设光伏电站后对外销售)和发电业务(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或全额上网)[43][44] - 光伏发电业务收入来源包括自发自用部分电力客户为电站屋顶业主,余量上网部分电力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或全额上网模式下电力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45]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生产模式包括现场勘查、详细方案设计、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材料采购、施工交底、安全培训等[45] - 建筑设计板块收入为125,448,366.92元,占营业收入的86.70%,同比下降5.81%[50] - 建筑绿能板块收入为17,426,568.33元,占营业收入的12.04%[50] - 居住建筑收入为81,140,879.25元,占营业收入的56.08%,同比下降7.81%[50] - 公共建筑收入为44,307,487.67元,占营业收入的30.62%,同比下降1.91%[50] -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EPC)收入为16,039,922.39元,占营业收入的11.09%[50] - 华东地区收入为64,205,648.60元,占营业收入的44.37%,同比增长50.39%[50] - 华中地区收入为11,666,708.98元,占营业收入的8.06%,同比下降17.20%[50] - 其他收入为1,823,721.52元,占营业收入的1.26%,同比增长142.25%[5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169][170][171][172][173][174][176][177][1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179] -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180] - 公司发展战略为“绿色、智能、创意”为核心特色的社区碳中和先行者,实施“三步走”发展计划[129] - 2024年度主要经营规划包括稳住建筑设计业务基本盘、加快建筑绿能业务发展、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130][131]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为58.74%,其中对保利集团体系的收入占比为43.49%[132] -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8,054.86万元,较上年期末减少34.52%[1
霍普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霍普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10,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52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4,312,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 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51 ...
霍普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8 15:5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专项报告第 1 页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我们审计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237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
霍普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霍普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二)拟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