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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人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1名,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5]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6]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6] 人员解聘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意向和理由,交董事会审议[7] - 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意向和理由,交董事会审议[7] 职权范围 - 总经理可在董事会授权内批准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10]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可代行总经理职权[13] - 财务总监分管财务管理,向总经理报告工作[14] 部门管理 - 职能部门设置、撤并由总经理提方案,董事会讨论决定[16]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视需要召开,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开临时会议[16] - 例会由总经理等参加,总经理可定其他参会人员[17]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17]
新瀚新材(3010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 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单独的专户管理。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
新瀚新材(30107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488.12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4881200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权相关 - 公司成立时,严留新等五人持股比例分别为40.68%、31.00%、11.20%、9.82%、7.30%[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7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应实施破产清算[128] - 三种情形下公司将修改章程[130]
新瀚新材(3010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内控报告 - 内控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控工作开展情况[8]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内控检查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5]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3] 审计流程 - 审计实施前三日通知被审计对象(专案除外)[17] - 被审计对象在通知时限内回复审计报告意见[17] - 重大审计事项处理决定报董事会批准[17] 审计后续 - 定期追踪前期审计改善情况并评价纠正措施[18] - 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并归档[18] 奖惩措施 - 对内部审计突出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0] - 对违规部门、负责人等提处罚建议[20] - 对违规内审人员视情况给予处罚[20]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新瀚新材(3010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重大信息报告原则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3] 报告义务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7] 重大交易事项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3]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满足标准之一需报证券事务部,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3][14] 担保与资助报告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交易不论金额大小需及时报告[15] 关联交易报告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14]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报证券事务部[15] - 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6]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6] 重大风险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30%属重大风险[19]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20] 业绩报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资产或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需在报告期结束后15日内报告[21]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业绩预告[21]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需报告业绩预告[21]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报告[21] 业绩快报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需披露业绩快报[21] 关联方定义 - 具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法人为关联法人[40] - 具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1] 信息报送流程 - 重大信息报送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再呈董事会秘书签字批准[28] 宣传审核 - 公司对外宣传涉及重大信息需经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核批准[28] 信息通报机制 - 信息报告联络人知晓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通报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29] 配合披露义务 - 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32]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新瀚新材(3010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选聘程序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选聘关注情形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等五种情形[7] 选聘方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8] 选聘年限 - 每次选聘最长有效年限为3年,续聘可不再重复选聘[11]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3]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4]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5] 改聘情形 - 出现六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6][17] 改聘时间 - 更换原则上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7] 改聘审核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7] 解聘通知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并提供陈述便利[17] 改聘披露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应披露情况[18] 年报披露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21]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6]
新瀚新材(3010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 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 ...
新瀚新材(301076)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9:16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 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5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 额 2025 年半年度 占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利 息) 2025 年半年 度占用资金的 利息(如有) 2025 年半年度 偿还累计发生 金额 2025 年半年 度期末占用 资金余额 占用形 成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 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5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额 2025 年半年度 往来累计发生 金额(不 ...
新瀚新材(30107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9:16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3452.40万元,修订后为17488.12万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134524000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174881200股[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8]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40] 重大事项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占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制度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14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9]
新瀚新材(301076)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5 19:1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31元/股,募集资金62000万元,净额55475.85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应结余募集资金11869.30万元,实际结余2883.18万元,差异8986.13万元[5] - 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本期部分用于相关项目,剩余暂时用于现金管理[1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75.85万元,占比24.32%[20] 资金使用与收益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初累计项目投入43085.32万元,本期投入2131.73万元,期末累计45217.05万元[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初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98.76万元,本期1.77万元,期末累计600.53万元[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初累计投资收益净额944.84万元,本期65.13万元,期末累计1009.97万元[5] 账户与现金管理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合计28831766.05元[8][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90000000元,未到期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0.85%或2.10%或2.30%[9][10] 项目进展与调整 - 公司将“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和“建设研发中心”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13] - 2024年公司调整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拟生产产品,取消苯乙酮产品,减少DPS产品设计能力500吨/年,增加1,2 - 己二醇产品设计能力1000吨/年[23]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41164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77.37%,本年度实现效益1951.76万元[20] - 建设研发中心调整后投资总额45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74.84%[20] -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1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0%[20]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因成本高、市场变化未实现预计效益[25]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