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3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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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6 00:19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和发先生、仇连明先生、孙志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新瀚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就 2024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黄和发先生、仇 连明先生、孙志刚先生提交的《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新瀚新材(30107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连明)
2025-04-26 00:1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仇连明) 本人仇连明在2024年度担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 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经济法专业。1988年 8月至1994年4月任江苏省龙潭监狱指导员;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江苏省司法 厅编辑;1995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红五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3年1月至 2017年9月任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大成 (南京)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部主任、律师;江苏东交智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1 ...
新瀚新材(30107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和发)
2025-04-26 00:1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和发) 本人黄和发在2024年度担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 2024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次。本人出席 3 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召集、主持和参加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 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安徽安庆皖西水泥厂会计、副科长;1994年 10月至1999年2月任江苏 ...
新瀚新材(30107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志刚)
2025-04-26 00:1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志刚) 本人孙志刚在2024年度担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产业经济学专业。 2010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营业部客户经理;2010年11 月至2011年7月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阳营业部客户经理;2011 年9月至2013 年9月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翠微路营业部客户经理;2013年9 月至2014年2 月任美兰创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 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行政总监兼董事会办公 ...
新瀚新材:2024年报净利润0.56亿 同比下降39.78%
同花顺财报· 2025-04-26 00:13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1998.44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28.83%,较上期变化: -4.45万股。 | 名称 | 持有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减情况(万 | | --- | --- | --- | --- | | | | (%) | 股) | | 张萍 | 699.15 | 10.08 | 不变 | | 郝国梅 | 410.18 | 5.92 | 不变 | | 叶晓明 | 300.00 | 4.33 | -30.00 | | 汤浩 | 154.21 | 2.22 | 不变 | | 滕林栋 | 96.40 | 1.39 | 7.75 | | 张泽宇 | 83.25 | 1.20 | 不变 | | 周启宝 | 81.77 | 1.18 | 3.76 | | 李康 | 74.05 | 1.07 | 新进 | | 北京银杏盛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盛鸿长青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56.07 | 0.81 | 新进 | | 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青骊汇川3号私募证券 | | | | | 投资基金 | 43.36 | 0.63 | 新进 | | 较上个报告期退出前十大股东有 | | | | | ...
新瀚新材(301076)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5 23:55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严留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王忠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 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 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4,524,000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 资本公积 ...
新瀚新材(301076)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5 23:55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15,730,444.24 | 102,937,425.64 | 12.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16,188 ...
新瀚新材(301076)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4-24 18:26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 瀚新材,证券代码:301076)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4月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现场问询方 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公司涉及"聚醚醚酮(PEEK)概念板块" 的相关内容。4,4'-二氟二苯酮(以下简称"DFBP")是制备PEEK产品的关键 原料,DFBP市场增速与下游应用场景对PEEK的需求有较强的相关性,具体增速 亦受下游拓展进度影响,具 ...
新瀚新材(301076)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4-07 18:46
股本情况 - 2021年10月11日上市,发行2000万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7960万股[2][3] - 2022年5月31日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增至10348万股[4][5] - 2023年3月22日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增至13452.4万股[5] - 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总股本13452.4万股,无限售股占比51.5351%[5] 限售股份 - 本次2名自然人股东申请解除股份限售[6] - 严留新、秦翠娥首发前股份延长锁定期至2025年4月10日[10] - 2025年4月11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11] - 申请解除限售股份6056.96万股,占总股本45.0251%[12][13] - 严留新、秦翠娥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各占其持股25%[14] 股份变动 - 有限售股变动后占比37.2087%,无限售股占比62.7913%[15] - 首发前限售股变动后占比0%,高管锁定股变动后占比37.2087%[15] - 有限售股减少1514.24万股,无限售股增加1514.24万股[15]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部分限售股解除并上市流通无异议[16]
新瀚新材(301076)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07 18:31
股份数据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79,600,000股[3] - 2021年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增至103,480,000股[3] - 2022年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增至134,524,000股[4] - 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34,524,000股[4]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2户,解除限售股份60,569,600股,占总股本45.0251%[2]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15,142,400股,占总股本11.2563%[10] - 严留新持有限售股34,374,600股,本次可流通8,593,650股[12] - 秦翠娥持有限售股26,195,000股,本次可流通6,548,750股[12] 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65,196,975股,占比48.4649%,变动后50,054,575股,占比37.2087%[17] - 首发前限售股变动前60,569,600股,占比45.0251%,变动后0股,占比0%[17] - 高管锁定股变动前4,627,375股,占比3.4398%,变动后50,054,575股,占比37.2087%[1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69,327,025股,占比51.5351%,变动后84,469,425股,占比62.7913%[17] 时间相关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4月11日[2] - 严留新、秦翠娥股份延长锁定期至2025年4月10日[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8日[21] 其他 - 中泰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要求[16] -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无异议[18] - 备查文件包括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