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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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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银杰)
2025-04-17 17:32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3]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4] - 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等[11] 财务相关 - 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3,999,516.21元等[12] - 提议每10股派现金股利3元,合计60,219,785.4元[12] 其他情况 - 2024年未发生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及并购重组[11][12] - 2024年信息披露合规,无不合规承诺[12]
明月镜片(301101)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17 17: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18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51.21万元,股份总数为20151.21万股,均为普通股[10][2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080.87万股,股本总额6080.87万元[20] - 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500万股,占比74.003%[2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608.09万股,占比10.000%[20] - 谢公晚和谢公兴均认购股份200万股,各占比3.289%[20] - 曾哲认购股份132.73万股,占比2.183%[20] - 曾少华认购股份100万股,占比1.645%[20]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管给公司造成损失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3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50][5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6] - 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现场大会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大会召开日交易时间[5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6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1]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和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0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06]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2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129] -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13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财报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半年度财报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披露[1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9] - 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3] 其他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特定情形下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11]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20天通知[152][153]
明月镜片: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1.70%
快讯· 2025-04-17 17:32
文章核心观点 - 明月镜片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均实现增长 [1] 分组1 - 明月镜片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 同比增长2.63% [1] - 明月镜片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4.78万元 同比增长11.70% [1]
明月镜片(30110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7 17:3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审议[2] -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按《暂行规定》执行,《解释第 18 号》印发起施行[2][3] - 变更对可比期间和当期财务无重大影响,不追溯调整[2][5]
明月镜片(301101)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04-17 17:31
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K10138号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四年度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 月镜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董事会的责任 明月镜片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1 ...
明月镜片(301101)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7 17:31
2024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17项[2] - 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6] 评价 - 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财务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4][5] - 董事、高管勤勉尽责,信息披露合规[6] 2025年计划 - 监事会参加培训,监督财务、决策程序和内控[7]
明月镜片(30110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2025-04-17 17:31
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5-011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由于公司扩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范围,现需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 同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数 | | | 数码相机镜头、光钎镀膜、光学镜片、光 | 码相机镜头、光钎镀膜、光学镜片、光学器 | | | 学器材的生产;光学眼镜片的批发以及相 | 材的生产;光学眼镜片的批发以及相关的验 | | | 关的验光配镜业务;眼镜制造、眼镜产品 | 光配镜业务;眼镜制造、眼镜产品的设计、 | | | 的设计、研发、咨询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 | 研发、咨询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货物的仓 | | | | 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 | ...
明月镜片(30110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17 17:31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同意续聘立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11] 审计机构情况 - 2024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4] - 2024年立信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4] -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8家[4][5] - 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5] - 立信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5] 审计费用 -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3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8] - 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减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费用的20%[9]
明月镜片(30110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4-17 17:31
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5-008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 币 3,321.38 万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剩余超募资金金额,含利息和现金管 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3 号)同意注册,明月镜片获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8.5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6.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3,783,114.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