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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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6 19:32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 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17 日对江 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力风电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宗贵 | 联系电话:025-83388049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威 | 联系电话:021-38966585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宗贵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17 日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 (一) ...
海力风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建平)
2024-04-26 19: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王建平)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 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人员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的情况,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 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 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 ...
海力风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6 19: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档案,董事会应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
海力风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9:32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2号《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 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48,000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60.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96,749,6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202,887,448.53元(含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93,862,231.47元, 加 可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11,440,241.2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05,302,472.71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 --- | ...
海力风电: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19:32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69,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19,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为50,000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 | | 被担保 | | | 担保额 度占上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担保方 | 方最近 | 截至目 ...
海力风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昌莲)
2024-04-26 19: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李昌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本人作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昌莲女士,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通市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南通市政协委员。历任南通市物资职工中等专业学 校教师,南通江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 ...
海力风电: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6 19:32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 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
海力风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19:3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 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 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
海力风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2023年度)
2024-04-26 19: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78号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 风电")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74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海力风电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海力风电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
海力风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3年度)
2024-04-26 19: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3 年期初占用 资金余额 2023 年度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2023 年度占用资金 的利息(如有) 2023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2023 年期末占 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 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3 年期初往来 资金余额 2023 年度往来累计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2023 年度往来资金 的利息(如有) 2023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2023 年期末往 来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 原因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 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南通科赛尔机械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应收账款 8.62 8.62 加工费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