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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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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2 17:48
利润分配 - 以79,502,5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共分配7,950,254元[1] - 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0.9元,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4] - 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5年6月20日划入资金账户[6] 其他 - 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和回购价格相应调整[9][10]
普蕊斯: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0 17:18
增持人主体资格 - 增持人为普蕊斯实际控制人赖春宝,身份证号码210103196803******,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3] - 经核查公开信息平台,增持人不存在负债逾期、重大违法行为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收购情形 [3] - 增持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合规股东资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 [4] 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 增持计划: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期间,拟增持金额600万至900万元,目的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5] - 实际执行:2025年1月15日至6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增持224,800股(占总股本0.28%),耗资674.25万元,提前完成计划 [5] - 增持前6个月无卖出公司股票记录,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 [5] 股权结构变动 - 增持前:赖春宝直接持股5.85%,通过两家有限合伙间接控制26.63%,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9.93% [4] - 增持后:赖春宝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40.00%,触发5%整数倍权益变动披露要求 [6] 信息披露合规性 - 公司已披露增持计划公告(2025-002)、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5-012)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 - 计划完成公告(2025-013)将与法律意见书一并提交深交所 [6] 法律豁免条款适用 - 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持股超30%后12个月内增持比例未超2%(实际增持0.28%) [6][7]
普蕊斯: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7:18
增持计划概述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计划自2025年1月1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且不超过900万元 [1] - 增持计划已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累计增持224,800股(占总股本0.28%),金额6,742,476元 [1][4] - 增持目的为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增强投资者信心 [3] 增持主体股权结构 - 赖春宝直接持股5.85%,通过石河子玺泰(18.58%)和石河子睿新(8.05%)间接持股 [2] - 一致行动人杨宏伟(石河子睿泽盛)持股7.36%,赖小龙(兄弟关系)持股0.10% [2] - 增持后赖春宝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39.93%提升至40.21% [4] 增持实施细节 - 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实施期间未减持且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 [3][4] - 本次增持前赖春宝直接持股4,648,150股,增持后增至4,872,950股(占比6.13%) [4] - 2024年曾完成另一轮增持计划,增持160,000股(0.26%),金额6,544,987元 [2] 合规性说明 - 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 [5] - 律师意见确认增持主体资格合法,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5] - 增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5]
普蕊斯:实际控制人增持22.48万股
快讯· 2025-06-10 16:41
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1] - 增持金额为674.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 - 增持计划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6月10日 [1] -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
普蕊斯(30125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0 16:36
增持前持股情况 - 增持人直接持股4,648,150股,占总股本5.85%[13] - 增持人控制的合伙企业持股21,171,033股,占总股本26.63%[13] - 增持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1,746,533股,占总股本39.93%[13] 增持计划与实施 -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且不超过900万元[14] - 2025年1 - 6月增持224,800股,占总股本0.28%,金额6,742,476元[15] 信息披露 - 2025年1 - 4月发布增持相关公告[17] - 已履行现阶段披露义务,尚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21] 增持合规情况 - 增持股数比例未超总股本2%,属可免要约情形[20] - 增持人具备主体资格,符合法规规定[21]
普蕊斯(301257) -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6-10 16:36
增持计划 - 2025年1月14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金额600 - 900万元[2] - 2025年1月15日至6月10日赖春宝增持224,800股,金额6,742,476元[2][8] - 2024年2月7日赖春宝增持160,000股,金额6,544,987元[4] 股权结构 - 本次增持前赖春宝持股4,648,150股,占比5.85%[3] - 石河子玺泰、石河子睿新持股21,171,033股,占比26.63%[4] - 杨宏伟通过石河子睿泽盛持股5,850,000股,占比7.36%[4] - 赖小龙持股77,350股,占比0.10%[4] - 赖春宝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1,746,533股,占比39.93%[4] - 本次增持后赖春宝持股4,872,950股,占比6.13%[9] 合规说明 - 本次增持符合法规,不影响上市条件和控制权[11]
肝炎概念下跌1.36%,5股主力资金净流出超5000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5-26 17:13
肝炎概念板块表现 - 截至5月26日收盘,肝炎概念板块下跌1.36%,位居概念板块跌幅榜前列 [1] - 板块内18只个股上涨,涨幅居前的有福瑞股份(+6.42%)、佛慈制药(+5.79%)、*ST双成(+5.03%) [1] - 跌幅居前的个股包括海辰药业(-9.56%)、海南海药(-7.85%)、诺泰生物(-7.76%) [1][2] 资金流动情况 - 肝炎概念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8.59亿元 [2] - 88只个股遭主力资金净流出,5只个股净流出超5000万元 [2] - 资金净流出前三:海辰药业(-1.19亿元)、众生药业(-9524.86万元)、诺泰生物(-9200.73万元) [2] - 资金净流入前三:福瑞股份(+5272.37万元)、中恒集团(+3998.01万元)、特宝生物(+3706.03万元) [2][6] 相关概念板块对比 - 当日涨幅前五概念板块:可控核聚变(+5.14%)、电子竞技(+3.30%)、超导概念(+3.12%)、核电(+3.03%)、云游戏(+2.69%) [2] - 当日跌幅前五概念板块:仿制药一致性评价(-1.55%)、重组蛋白(-1.53%)、创新药(-1.53%)、猴痘概念(-1.36%)、肝炎概念(-1.36%) [2] 个股交易数据 - 换手率较高的个股:海辰药业(37.08%)、众生药业(13.98%)、川宁生物(7.59%) [2][3] - 主力资金净流入超1000万元的个股包括*ST双成(+3449.72万元)、热景生物(+3544.16万元)、百花医药(+1917.72万元) [6]
创新药概念股持续走高,普蕊斯上涨超7%
证券之星· 2025-05-23 14:32
行业趋势 - 国内创新药产业或于2025年迎来关键转折点,行业逻辑正从资本驱动向盈利驱动转型,板块估值修复与业绩兑现预期同步升温 [1] - 2025年国内创新药产业将步入"成果兑现阶段",企业盈利能力有望显著改善,叠加政策端支持力度不减,板块或将迎来"戴维斯双击"行情 [1] - 5月起A股进入业绩真空期,市场焦点将从财报数据转向行业基本面变化,创新药、出海拓展及集采影响出清的细分领域将成为资金关注核心 [1] - 创新药研发进展催化频繁、贸易战扰动有限等因素,将持续支撑该领域成为2025年医药板块投资主线 [2] 公司表现 - 普蕊斯股价涨幅达7.58%,成交额突破1.59亿元,换手率攀升至6.96%,领涨板块 [1] - 普蕊斯累计承接国际国内SMO项目3800个,在执行项目数达2250个,较2024年底的2161个环比继续增长 [1] - 2025年一季度公司询单量及新签订单同比实现快速增长,显示行业与客户需求初步回暖 [2] - 普蕊斯凭借项目经验与客户资源优势,业绩底部改善确定性增强 [1] 市场预期 - 机构预测2025年SMO需求端将持续改善 [1] - 创新药板块正经历估值与基本面的双重验证,前期市场回调已充分消化政策与流动性压力 [2] - 龙头企业商业化落地加速,为长期增长提供支撑,普蕊斯等细分领域龙头的业绩弹性或成为观察行业景气度回升的重要窗口 [2]
普蕊斯(301257) -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8:48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2 栋 23 层 电话:021-23122000 传真:021-23122100 邮编:200010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B0012 号 致: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公司"或"普蕊斯")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称"《从业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称"《执业规则》")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
普蕊斯(301257)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5-20 18:48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35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4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 考核目标,根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9.777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上述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