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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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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0:05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自动当选[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0]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发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委员与决议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20:05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2020年6月由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6] - 2022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80万股[6] - 2022年1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008.50万元,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6][1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00万股,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23008.50万股[15][16]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8.4943%,成都科伦宁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0000%等[15] 股份限制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7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通知不少于24小时[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5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5]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7]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活动计划与目标[8] - 参与编制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并及时披露[9] - 组织分析师会议等活动与投资者沟通[9] - 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情况[12] 工作要求与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4] - 接待调研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15] - 安排专人作活动记录表,董秘签字确认[16] - 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建立核实程序[16]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现场调研等[26] - 活动结束两交易日内编制并刊载记录表[30]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并公布,变更尽快披露[17] - 股东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9] - 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分析师会议等并尽量公开[20] - 通过网站专栏开展活动,收集回复诉求并更新信息[21] - 指派专人查看深圳互动易平台提问并反馈处理[23] - 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亦同[32]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5
内幕信息界定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为管理工作负责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9]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12]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3] 登记备案要求 - 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知悉时间等[14] - 特定事项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名单备案[18] - 报送的知情人包括公司董高、股东等相关人员[19] 信息报送管理 - 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登记并备案[24] - 控制信息知情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重大信息文件[21]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谋利[22] - 与相关人员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事项[23] - 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7]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5
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为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管理 - 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正等原则[3] 考核与实施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考核[5] - 人力和财务部门配合制定实施薪酬方案[5]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领按年计算津贴,高管实行年薪制[7] 制度流程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5
理财资金要求 - 公司理财资金应为闲置资金,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3] 理财标的规定 - 理财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产品,不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为底层资产的产品[4] 理财业务审批 - 理财业务在批准额度和范围内进行,未到期余额不超额度[4] - 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审议标准,由董事长审批[6] 业务操作流程 - 包括批准额度、组织执行、结算汇报等[7] 职能管理部门 - 财务部负责选择交易方、提出申请等职责[9] 风险应对措施 - 发现不利或不确定因素24小时内通报并处理[11] 岗位与监督 - 理财业务不相容岗位分离[14] - 独立董事可检查理财事项,必要时聘请外部审计[14]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5]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法律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7]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25 20:05
对外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才可签署文件[4] - 可为特定单位担保,被担保方需满足一定条件[5][6][7] - 财务部负责资格审查等工作,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资料[10][11] 担保限制与要求 - 特定情形不得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2][15] - 对外担保均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履行决策程序[17][18] 后续监督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异常需及时披露,财务部跟踪监督[22][23]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抵触时依国家规定执行[28]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20:05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2] 重大信息范围 - 含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等事项[5] 重大风险关注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关注[8]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担保、财务资助外达规定标准应报告[12] - 诉讼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12]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信息报告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接收联络,建立档案并汇报[14] - 董事会秘书审批,需披露的报董事长或提交审议[14][15] - 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给报告人[15] 报告时点 - 事件发生前5个工作日或发生之时[15]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制作、披露及沟通联络[16] 责任追究 - 贻误报告致违规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6] 制度执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亦同[19]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0:0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发生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6][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3]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8] 主持与限制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相应人员主持股东会[37][3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 股东权利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46] 关联交易与投票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48] 董事选举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50]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5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年度预算和投资决议规定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79]
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20:05
内部审计报告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10]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6]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9]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内控报告时,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1] 人员管理 - 对认真履职内审人员奖励,违规人员依规处理[23] 审查内容 - 内审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准则遵守[14] - 内审审查信息披露制度[15] - 内审涵盖公司经营等相关业务环节[15]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控评价由内审机构负责并出具年度报告[19] -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应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19][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冲突按规定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