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立智能(301368)
搜索文档
丰立智能(301368)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5-09-30 19:17
融资与资金使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73000万元[2] - 新能源汽车精密动力齿轮智能制造项目拟用募集资金27000万元[3] - 新一代精密传动制造项目拟用募集资金22000万元[3] - 精密传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3] - 拟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 项目投资与产出 - 新能源汽车精密动力齿轮智能制造项目投资32400.25万元,预计年产900万件[3][4] - 新一代精密传动制造项目投资25756.18万元,预计年产谐波减速器18万件、小微型减速器20万件、行星减速器6万件[27] - 精密传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8051.60万元[42] 业务发展规划 - 新能源动力齿轮事业部2023年以设备投资为主,2024年以开发客户产品为主,Q4新增业务显现[7] 市场情况 - 公司已进入比亚迪等车企供应链,取得多家零部件制造商定点资质或订单[19] 技术与产品 -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53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18项[49] - 公司在齿形设计等方面有技术积累,有多层次人才团队[36] 财务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20803.14万元,资产负债率33.52%[59]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增长[63]
丰立智能(301368)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9:1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健全 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 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 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控股子公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
丰立智能(301368) -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5-09-30 19:17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 9 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九月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
丰立智能(3013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9:1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 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 ...
丰立智能(30136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9:1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通过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
丰立智能(30136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9:1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
丰立智能(3013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30 19:1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 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 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 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 程。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宣传文件发布的申 请、审核、发布流程为:需对外发出的文件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经董事 ...
丰立智能(3013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9:1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进 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 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丰立智能(30136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9: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人员组成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独立董事辞任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 ...
丰立智能(3013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9:1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