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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30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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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301489) -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21 20:09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2] - 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2][3] - 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全文[3]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4]
思泉新材(3014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且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3]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一般可不审计[13]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5] 临时报告与重大信息披露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及时报送并披露,备查文件同时处理[17] -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0] - 重大事件最先发生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信息披露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文件准备提交、信息披露协调组织及保密补救[27]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履职行为[29]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30] - 5%以上股东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后报董事长签发[38]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等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管理,保存不少于10年[40]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40]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存不少于10年[41]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致公司严重影响或损失,责任人受批评等处罚并可能赔偿[47] - 部门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露信息致问题,责任人受行政及经济处罚[47] - 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7] 其他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强调公平信息披露原则[33] - 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并定期报送年度及半年度财报[48] - 不另立账簿,资产不以个人名义开户存储[48]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和会计核算[48] 制度说明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50] - 制度未尽事项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5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2]
思泉新材(30148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理性、客观[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及不宜公开信息[5][6] -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不得迎合热点等[5][6] 职责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布及回复工作[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0]
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3] - 特定受谴责或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7] 聘任与解聘规则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8]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9][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其他规定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0]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指派人员联系交易所[1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2][14]
思泉新材(301489) - 关于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2025-07-21 20:09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21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1]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苗应建离任,无持股[1]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不再设置[2] 股权结构 - 袁碧等通过深圳众森间接持股,该企业直接持股8.09%[2] 人员承诺 - 廖岳慧离任后继续履行减持承诺[2] - 离任人员遵守法规及相关承诺[4]
思泉新材(301489)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7-21 20:09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1][2] - 总裁为任泽明,副总裁有廖骁飞等6人[6] - 证券事务代表为张赛玲[8] 人员持股 - 任泽明直接持股14,675,416股,占总股本18.17%,持有深圳众森投资12.40%出资份额[16] - 廖骁飞直接持股7,344,316股,占总股本9.09%,持有深圳众森投资2.35%出资份额[18] - 吴攀直接持股5,778,108股,占总股本7.16%,持有深圳众森投资6.42%出资份额[20] - 深圳众森投资直接持股公司比例为8.09%[18][20] - 袁碧、廖岳慧、沈勇等通过持有深圳众森投资出资份额间接持股[11][39] 人员任职 - 刘湘飞2019年6月至2025年7月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9] - 任泽永2024年1月至今任副总经理[30] - 王号2016年6月至今任研发总监,2017年2月至今任副总经理[32] - 文银伟2024年1月至5月任董事长助理,5月至今任副总经理[34] - 沈勇2024年5月至今任财务总监[38] - 张赛玲2023年10月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39]
思泉新材(30148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20:09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5] 披露情形 - 国家秘密披露危害国家安全可豁免披露[7] - 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后续处理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暂缓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管理机制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13] - 申请与审批经多环节,董事长做最后决定[15] 材料保存 - 特定信息处理登记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深交所[16]
思泉新材(301489) -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7-21 20:09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7月3日决定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4] - 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相关议案[4] - 股东会于7月21日在东莞市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5]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50名,持表决权股份34,686,855股,占比42.9538%[6] - 现场会议股东5名,持表决权股份34,460,206股,占比42.6731%[7] - 网络投票股东45名,持表决权股份226,649股,占比0.2807%[7] - 中小投资者46名,拥有及代表股份352,929股,占比0.4370%[7]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34,645,415股,占比99.8805%[12]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34,645,715股,占比99.8814%[13]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34,645,715股,占比99.8814%[14]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34,645,435股,占比99.8806%;中小投资者同意311,509股,占比88.2639%[17]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议案同意34,645,715股,占比99.8814%;中小投资者同意311,789股,占比88.3433%[18][20][21][22][23][25][26]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34,645,715股,占比99.8814%;中小投资者同意311,789股,占比88.3433%[26] 董事选举 - 选举任泽明为非独立董事获34,560,587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26,661股同意[27] - 选举廖骁飞为非独立董事获34,560,584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26,658股同意[28][29] - 选举吴攀为非独立董事获34,560,584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26,658股同意[31][32] - 选举王懋为非独立董事获34,560,591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26,665股同意[34] - 选举邹业锋为独立董事获34,560,587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26,661股同意[34][35] - 选举周梓荣为独立董事获34,560,587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26,661股同意[37][38] - 选举胡海波为独立董事获34,560,589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26,663股同意[40][41]
思泉新材(301489)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7-04 16:4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42.0334万股,发行价41.66元/股,募资总额60075.11万元,净额53337.12万元[1] 项目投资 - 截至2025年4月30日,招股说明书项目已投入41221.41万元,未投入6076.40万元[3] - 截至2025年4月30日,超募资金项目已投入3600.00万元,未投入2439.31万元[4] 资金使用 - 2024年7月8日使用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2025年7月1日归还[5] - 拟用不超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6] 资金监管 - 拟用已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资金存放和使用[8] 决策情况 - 2025年7月4日董事会通过使用不超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议案[10] - 保荐机构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符合规定,无异议[11]
思泉新材(3014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6:46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项目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应在项目实施后3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26] - 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26]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26] 人员责任与处理 - 董事等人员在对外投资中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全部损失[27] - 股东会、董事会或经理应免除损害公司利益人员职务[27]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本制度“以上”包括本数[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