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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逾123亿元2024年度分红即将实施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12 00:41
财报显示,2024年,五粮液实现营业总收入891.75亿元,同比增长7.09%;归母净利润318.53亿元,同 比增长5.44%,连续10年保持稳健增长。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4亿元,同比增长6.05%; 利润总额204.31亿元,同比增长5.02%。 本报记者 梁傲男 7月11日晚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发布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显示,五粮液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8816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31.6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3.01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8.62%。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7月17日。 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五粮液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从钦提到,公司坚定践行为投资 者创造良好回报的初心使命,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70%、分红总额 不低于200亿元。2024年,五粮液实施100亿元大规模中期现金分红,叠加年度123亿元的分红方案,全 年分红总额达223亿元,分红率70%,创历史新高。 "截至目前,公司现金分红24次,分红总金额1164 ...
高测股份: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明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 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持续、稳定 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 定了《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 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 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 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 ...
晶华微: 晶华微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5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8770816153N。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4 万股,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ngzhou SDIC Microelectronic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 351 ...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 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长江精工钢结 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 ...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二○二五年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 料"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融鑫")计 划自 2025 年 4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不 超过 1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目 前四川融鑫已筹集到位增持股份资金 5,000 万元,其中:中国银行专项增持贷款 持公司股份,后期将分批次进行股份增持。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 ...
山外山: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31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大健康")、游新农和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 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力远健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12.87%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12.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 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 ...
安通控股: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总则 -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需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1] - 公司股东指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所有股东 [1] 投票前的准备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网络投票系统相关工作 [2]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时间、投票程序及审议事项 [2] - 年度股东会提案需提前10天提出 临时提案需按原通知顺序编号并公告 现场临时提案不被列入表决事项 [2] - 股东会延期、取消、增加临时提案等情形需在召开2个交易日前补充公告 [2] - 公司需在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 [3] 投票流程 - 股票名义持有人可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征集时间为投票起始日前1交易日的9:15-15:00 [3] - 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证券公司、证金公司、QFII、香港结算公司等 [3][4]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平台时间为股东会当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平台时间为9:15-15:00 [4] - 公司根据一码通账户、股东姓名、证件号码确认多个账户是否为同一股东持有 [4] 投票结果统计与公告 - 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明细 公司可委托其合并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 [5] -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行使全部账户表决权总和 通过任一账户投票视为全部账户投出相同意见 [6]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等 否决议案或重大事项需当日提交公告 [6]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7] - 公司需聘请见证律师对网络投票情况出具法律意见并披露 [8] 其他规定 - 本办法批准与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8]
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规划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1][2]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2][3] 制定规划考虑因素 -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可持续经营、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1] - 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现实与长远因素 [1] 规划制定原则 - 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与可持续发展 [2] - 确定合理现金分红比例时需考虑融资及信贷资金成本、现金流量情况以降低财务风险 [2] 未来三年分红具体内容 利润分配形式 - 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方式,优先选择现金分红 [2] 利润分配比例及间隔 - 原则上每年股东会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 [2] - 满足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现金分配条件 - 需满足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20% [2] - 实施现金分红不得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若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增长且董事会认为股本结构合理时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3]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3] -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3] 规划调整机制 - 因经营环境变化或重大投资计划需调整分红政策时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4]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和监管意见进行必要修改 [4]
高凌信息: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一、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 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