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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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港成功发行40亿美元主权债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6 12:42
发行概况 - 财政部于11月5日在香港成功发行40亿美元主权债券,包括3年期20亿美元和5年期20亿美元 [2] - 3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3.646%,5年期债券发行利率为3.787% [2] - 本次发行总认购金额达到1182亿美元,认购倍数高达30倍,其中5年期认购倍数达33倍 [2] - 此次发行规模是2024年的两倍,并在美联储降息环境下实现了定价息差价格最窄发行的突破 [3] 投资者结构 - 投资者地域分布广泛,亚洲、欧洲、中东、美国投资者占比分别为53%、25%、16%、6% [2] - 投资者类型丰富,主权类、银行和保险、基金资管、交易商占比分别为42%、24%、32%、2% [2] 市场意义与影响 - 此次发行是2017年重启美元主权债券发行以来的第7次发行,彰显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决心和稳健步伐 [3] - 常态化发行吸引了更多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深化了与国际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3] - 主权债券的收益率曲线将为中资企业海外发债提供关键定价基准,有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与不确定性 [3] - 主权债券发行与中资企业出海浪潮形成深度联动,未来将协同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影响力与企业全球竞争力 [3]
《海外资管机构赴上海投资指南(2025版)》发布,今年有这些要点更新!(附全文下载)
第一财经· 2025-10-16 09:40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深化 - 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2024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64.1万亿元,同比增长22.5%,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量覆盖189个国家和地区,参与者达1690家 [1] - 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拓展,QFII/RQFII可投范围扩展至场内ETF期权,REITs纳入沪深港通、人民币股票柜台纳入港股通,"债券通"南向通扩展至非银机构 [2] - 外资持续参与中国市场,截至2025年6月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持债总量为4.23万亿元,893家境外机构获批QDII资格 [3]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提升 - 上海金融市场规模领先,2024年金融业增加值8072.73亿元,占全市GDP比重15%,金融市场交易总额3650.30万亿元,增长8.2% [4] - 上海金融机构显著聚集,截至2024年末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达1782家,较2019年增长7.41%,其中外资金融机构555家占比约三分之一 [5] - 外资机构高度集中于上海,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法人银行占内地总数一半,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外资保险公司均占内地总数一半左右,全球资管规模前十机构已全部在沪展业 [5] 中国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加速 - 中国公募基金整体规模实现突破,截至2024年末开放式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达3.98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四,截至2025年6月公募基金规模突破34万亿元人民币 [6] - 权益投资持续扩容,截至2025年6月开放式基金中权益基金规模为8.42万亿元,同比增长26% [7] - 被动投资快速发展,根据2025年中报被动指数型基金持有A股市值达3.41万亿元,已超过同期主动权益类基金2.45万亿元的总市值 [8] - 费率改革快速落地,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指引下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在10日内快速获批,发行规模达到258.63亿元 [9] 上海基金行业规模持续领先 - 上海公募基金行业领跑全国,截至2025年6月底辖区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有75家,产品数量5129只,管理规模12.74万亿元,均为全国第一 [10] - 上海私募基金虹吸效应显著,注册在上海的私募管理人共3701家,管理基金数量4.05万只,管理规模5.10万亿元,三项指标均为全国第一,89家百亿证券类私募中坐落于上海的有43家占比48% [10] - 上海成为外资私募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地,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KKR旗下开德私募、泰国开泰银行旗下开泰远景、宽立资本、淡明资本等均落户上海布局中国市场 [10]
首日成交58亿 头部券商银行落地 首批跨境债券回购交易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5 20:27
政策核心与市场启动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于9月26日联合发布公告,支持所有类型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债券通“北向通”项下跨境回购业务于9月29日正式启动,启动首日成交规模即达58亿元 [1][5] - 该政策旨在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并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1][6] 参与机构与首日交易 - 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及多家银行入选首批跨境回购做市商,并在首日落地首批交易 [1][2] - 首日交易中,通过“债券通”北向通达成44笔、39.5亿元买断式回购交易,通过结算代理渠道达成12笔、18.7亿元交易 [5] - 参与机构包括18家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等12家做市商,境外机构类型覆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银行及资管类产品 [5] 业务模式与定义 - 跨境债券回购是指境外机构以人民币债券为标的,通过质押式或买断式回购进行人民币融资 [1] - 业务模式加强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 [6] - 该业务是继香港金管局于2025年2月推出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后的又一项重要政策 [1][6] 头部券商角色与战略意义 - 中信证券在首日与境外机构成交多笔挂钩利率债与同业存单的买断式回购交易,自2017年债券通启动起即为首批做市商 [2] - 中金公司及其中金国际子公司作为首批做市商和参与机构,通过彭博系统与多家境内做市商达成首日交易 [2][3] - 券商能提供“回购+现券+衍生品”的组合策略,精准匹配境外机构盘活存量需求,带来价差与佣金增量,并助力其从“通道型”向“综合服务商”转型 [3] 市场背景与发展前景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6] - 除首批券商外,华泰、国君等第二梯队券商已具备债券通AA类做市资格,预计最快2026年上半年可扩容 [4] - 中国银行作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债券通“北向通”业务的唯一合作银行,协助办理了回购交易资金结算跨境 [3]
“互换通”今日起每日净限额提高至450亿元
证券日报· 2025-10-13 00:12
互换通运行机制优化 - 每日净限额由200亿元大幅提升至450亿元 [1] - 完善每日净限额动态评估机制 自2025年10月13日起实施 [1] - 建立报价商动态调整机制并扩充报价商队伍 [3] 优化措施的影响与意义 - 扩大境外投资者参与利率互换的空间 更好地管理利率波动风险 [1] - 提升人民币资产吸引力 推动整体交易量增长 [1] - 提升定价效率与公平性 推动买卖价差收窄 [3] - 满足市场交易主体风险管理需求 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参与交易 [1] 互换通发展现状 - 自2023年5月15日正式上线以来 成交金额与参与投资者稳步上涨 [2] - 截至2025年8月底 已有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82家境外投资者参与 [2] - 累计达成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1.5万余笔 名义本金8.15万亿元 [2] 未来优化方向 - 扩展产品种类 引入更多利率衍生品丰富风险对冲工具 [3] - 优化跨境协作机制 加强内地与香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效率 [3] - 进一步完善报价商评估标准和净限额调整规则 [3] - 持续优化运行机制与流程 提升交易便利性并降低操作成本 [4]
事关中国债券市场,三部门发文力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7 08:29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3] - 政策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3] -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的加快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四项重磅举措中的第一项 [11][12] 政策覆盖范围与市场背景 - 政策覆盖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3] - 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央行、主权财富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4]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3][11] - 全球前一百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80余家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11] 业务模式创新与国际接轨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更符合其交易习惯 [7] - 新机制权责关系清晰、违约处置便利,有利于提升债券市场整体流动性 [7] - 为平稳过渡,已开展业务的机构在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仍可按原模式交易 [7]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9] 风险管控与额度管理 - 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 [9]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 [9] - 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 [9] 政策意义与市场影响 - 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5][11] - 有助于提升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11] - 自债券通开通至2025年8月末,境外机构投资者总持债规模约3.9万亿元人民币,较债券通开通前增长了近4倍 [11] 配套措施与发展规划 - 扩充互换通报价商队伍,优化报价商管理机制,并将每日交易净限额从200亿元提高至450亿元 [12] - 在香港市场提供更多离岸人民币国债等高信用等级人民币资产,丰富香港市场人民币产品体系 [12] - 加快推进落地人民币国债期货在港上市 [13] - 推动中国内地债券成为香港及全球市场广泛接受的合格担保品 [13]
三部门发文力挺!境外机构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方式与国际接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6 21:48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公告,支持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2] - 政策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2] - 该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的加快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四项重磅举措中的第一项 [7] 政策覆盖范围与市场背景 - 政策覆盖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2] - 境外机构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养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及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2]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1][6] - 全球前一百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80余家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6] 业务模式创新与国际接轨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区别于原有的质押式回购模式 [3][4] - 新机制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更符合境外投资者交易习惯,有利于提升市场整体流动性 [3] - 为平稳过渡,已开展业务的机构在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仍可按原模式交易 [3] 实施与监管框架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业务的境外投资者初期与做市商交易,做市商将从表现优秀的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5]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管理 [6] - 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和穿透式监管 [5] 政策联动与战略意义 - 政策是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一揽子举措的一部分,其他措施包括扩充互换通报价商并提高每日交易净限额至450亿元、在港提供更多离岸人民币国债、推动人民币国债期货在港上市 [7] - 中国人民银行正推动中国内地债券成为香港及全球市场广泛接受的合格担保品 [7] - 此举有助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2][6]
三部门发文力挺!境外机构均可参与债券回购 交易方式与国际接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6 21:32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3] - 政策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3] - 支持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 [3] 政策覆盖的投资者范围 - 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 [4] - 包括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4]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 [4] 业务模式与国际接轨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 [6] - 为已开展业务的机构设置1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可按原模式交易 [6] - 新机制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 [7] 交易与额度管理机制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8] - 做市商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8]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管理 [8] 市场背景与影响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3][9] - 全球前一百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80余家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9] - 境外机构持债规模较债券通开通前增长了近4倍,总持债规模约3.9万亿元人民币 [9] 配套措施与战略意义 -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是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的四项加快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重磅举措之一 [9][10] - 其他举措包括将互换通每日交易净限额从200亿元提高至450亿元,在香港市场提供更多离岸人民币国债等 [10] - 政策有利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4][9]
央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事关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证券报· 2025-09-26 21:21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政策支持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业务 [1][3] - 政策旨在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1] 市场影响与意义 - 债券回购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2025年1—8月中国债券回购交易规模累计达14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5.2% [2] - 新规将大幅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取人民币流动性的渠道,满足其流动性管理需求 [2] - 此举有助于提升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吸引力,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 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 [3] - 亦包括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3]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 [3] 业务实施细节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4] - 为便利平稳过渡,已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过渡期内(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 [4]
利好来了!央行、证监会、外汇局,刚刚宣布
中国基金报· 2025-09-26 20:09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5年9月26日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2] - 公告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日益增长的流动性管理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并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 [3] - 此次开放有利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促进在岸与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协同发展 [3] 市场背景与现状 - 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2] -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起已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业务对外开放,初期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参加行开展业务 [2] - 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了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2] 业务机制与参与者 - 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广泛,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依法注册的各类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7] - 债券回购业务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 [7] - 业务机制加强了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的衔接,实现了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 [3] 监管与合规框架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业务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金融管理部门规定,资金收付需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 [7] - 境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需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并报备,做好交易、托管、结算等服务与监测工作 [8] - 境外机构投资者需按规定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其标准版本需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备案 [8]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将加强监管协作,分别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监督管理和外汇交易管理 [8]
利好来了!央行、证监会、外汇局,刚刚宣布
中国基金报· 2025-09-26 18:51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公告旨在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 [5] - 政策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业务形式 [5] 市场背景与现状 - 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数量和持债规模扩大 [1]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1] - 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 [1] 政策演进与业务模式 -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1] - 新政策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2] 政策目标与意义 - 政策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2] - 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2] - 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促进优化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机制 [2] 适用机构范围 - 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 [5] - 包括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 [5] - 包括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同样适用 [5][8] 监管与执行框架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金融管理部门规定 [5] - 境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需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并报备,做好交易、托管、结算和清算服务 [6] - 境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组织等提供服务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管理 [6] - 境外机构投资者需按规定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 [7]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加强监管协作,按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