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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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4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管理 防范投资风险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委托理财定义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 证券 基金 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 [1] - 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原则 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为先决条件 [2]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 - 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或按公司章程需董事会审议的 应提交董事会审批 [2] - 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或按公司章程需股东会审议的 应提交股东会审批 [3] - 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难以每次审议的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 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委托理财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需董事会审批 [3] - 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委托理财 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委托理财决策程序 -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委托理财方案前期论证 调研 可行性分析及风险评估 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5] - 达到审批标准的委托理财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董事应关注审批权授予 风险控制制度及受托方资信状况 [5] - 执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方案时 需严格遵循批准方案 [5] -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与法律法规 深交所规定或公司章程不符时 以法律法规 深交所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5] 委托理财日常管理 -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为委托理财日常管理部门 负责前期论证 风险评估 受托方选择 协议审核及理财期间持续监控 [5] - 理财期间需密切关注对手方重大动向 出现异常时及时报告财务总监 总裁 董事长及董事会 每月至少联络对手方一次了解产品情况 [5] - 财务管理中心需按月提取理财产品对账凭证 进行日常核算及财务报表列报 到期日负责催收理财本金和利息 [5] - 财务管理中心需逐笔登记理财台账 并及时归档理财协议 产品说明书 业务凭证等文件 [5] 委托理财报告制度 - 公司建立委托理财报告制度 财务管理中心在签订理财协议后向证券部提供内控评审表 协议 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复印件 [6] - 每月结束后5日内财务管理中心向财务总监报告本月委托理财管理情况 [6] - 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财务管理中心编制委托理财管理报告 提交财务总监 总裁 董事长 内审部及证券部 内容包括前12个月委托理财明细 金额 受托方 期限 预期收益率 决策程序及损益情况等 [6] 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 - 公司内审部对委托理财进行日常监督 定期审计核实理财进展 盈亏 风险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6] - 发生理财产品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到期不能收回 协议条款变更 受托方经营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时 公司需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 [6] - 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6] - 委托理财执行人员及知情人员不得在信息披露前透露投资情况 [7] - 委托理财经董事会审议后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需根据深交所规则对理财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履行披露审批流程 [7] - 因财务管理中心原因导致委托理财实际发生额超标未履行决策程序或未披露的 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责任并按公司规定处罚 [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7-29 04:4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2311,证券简称为海大集团,公告编号为2025-037 [1]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16] -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总额33,273.72万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3,854.09万元的12.61% [19] - 母公司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08,992,415.39元 [18] 董事会决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 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36] 资金管理及投资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39][41]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40亿元保证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最高占用额不超过47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5][57][60] 套期保值业务 -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菜粕、油脂、生猪等相关产品的期货、期权等合约 [57]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组合业务 [59] - 公司已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操作 [68]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利润分配、委托理财、套期保值等议案 [72][74]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5][76]
广博股份: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1
公司委托理财决策 - 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该决议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1] 理财产品购买概况 - 以6,000万元认购浙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5029DT/EEH25029UT,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息日2025年7月25日,到期日2026年1月22日 [1] - 以5,000万元认购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1201257954,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息日2025年7月24日,到期日2025年10月24日 [1] 理财产品持有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未赎回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7,1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1% [6] - 持有产品包括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两类 [6] 资金管理措施 - 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需平衡风险收益,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4]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核查理财情况 [4]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拥有检查权,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4] 理财业务影响 - 使用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4] - 适度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4]
博实结: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以规范委托理财产品交易行为 控制投资风险 保证资产安全 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2] 基本定义及适用范围 - 委托理财定义为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委托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 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 债券 资产管理计划等 [3] - 制度适用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 委托理财实施原则 -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 - 委托理财均应当以公司名义进行 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操作 [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符合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不得质押等条件 [3][4] 审批权限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5]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5]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 [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6] - 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委托理财适用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 交易所规则等对委托理财进行披露 至少包含目的 金额 方式 期限 资金来源 审批程序 公司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 [7][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披露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现金管理产品详情 保荐机构意见等 [8] - 发现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 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时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8] - 理财产品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协议条款变更 受托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 [8] 内部管理流程 - 公司直接委托理财由财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 按程序审批后执行 [9]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需事前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理财预算方案 获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9][10] - 子公司需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实施风险评估和跟踪 [10][11] 管理部门及职责 - 公司财务部门为委托理财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年度规划 经办日常管理 财务核算 资料归档等 [11]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 投资期间管理 投资事后管理 [11] - 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签订书面合同 [11] - 财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委托理财手续 密切关注金融机构动向 出现异常及时报告 [12] 财务核算与档案管理 - 委托理财完成后需及时取得投资证明或有效证据并记账 合同协议等文件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归档 [12][13] - 财务部门应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13] 监管与风险控制 -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 包括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13] - 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 [13] -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13]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13]
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3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合法有效,由董事长吕正风主持,共9名董事参与表决(含3名独立董事)[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审议通过《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理财业务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并防范投资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1] - 具体制度内容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2] 闲置资金理财计划 - 批准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理财产品,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一年内,额度可滚动使用[2] - 相关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同步披露(公告编号:2025-041)[2] 子公司担保展期 -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南山铝业新加坡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美元贸易融资担保展期,合作银行为华侨银行,展期有效期至2027年8月25日[2] - 担保合同自签署后生效,无反担保安排,具体内容见《担保展期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3]
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2
投资情况概述 -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1][2] -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 [1][2] - 投资方式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交易对手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 [2]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审议程序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2] 投资风险控制 -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规模,选择中低风险产品以控制总体风险 [2][3] - 已制定理财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职责以确保资金安全 [3] - 公司将实时监控理财进展,发现风险因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 对公司影响 - 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 [3][4] - 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并为股东创造回报 [4] - 理财收益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4]
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管理 控制风险并提高投资收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委托理财定义为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 禁止直接或间接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 [2] - 理财原则强调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以不影响正常经营为前提 资金须为闲置资金 不得挤占运营或项目资金 [2][3]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 单次或12个月内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超50%或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批准 [3] - 高频交易可提前12个月预估额度审批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审批额度 [3] - 决策流程包括财务部门前期论证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理财发表意见 [4][8] 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 - 财务部门负责理财方案论证 受托方资质审核 定期跟踪理财进展及资金回收 并建立台账监控累计成交金额 [4][11] - 审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 独立董事可发起专项审计 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并提议停止违规投资 [6][16][17]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优质受托方 签订明确合同条款 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止损措施 [14][15]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需披露理财目的 品种 金额 资金来源 影响及风控措施等信息 执行人员需保密未公开信息 [18][19] - 定期报告需披露理财损益及风控情况 未尽职或违规导致损失将追责相关人员 [21][22] - 制度与上市地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由董事会解释 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替代旧制度 [23][24][25]
*ST观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并控制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委托理财范围限定为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以保本固定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为主,禁止投资非保本类产品[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开展理财需提前向公司财务部申请并获审批[1] 操作规定 - 委托理财需坚持规范运作、风险防范原则,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2] - 理财产品选择标准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禁止投向股票、衍生品及证券投资基金[2] - 受托方需为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合格专业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 - 理财账户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禁止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2] 审批权限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2][3] - 金额占比超50%且绝对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对高频次理财可提前12个月预估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预估额度[3] 实施与管理 - 财务部负责制定理财方案、资金划拨及台账管理,需按月报告实施情况并跟踪异常风险[4] - 证券部负责按上交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 子公司开展理财需提交包含资金来源、预期收益等要素的申请,经公司评估审批后执行[5] 核算与信息披露 - 委托理财需及时取得投资凭证并归档,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和列报[5][6] - 信息披露需包含理财目的、品种、金额、资金来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要素[6] - 定期报告中需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7] 风险控制 - 建立定期汇报机制,财务部需每月向管理层提交理财实施及收益报告[5][6] - 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协议条款变更或受托方重大风险事件时需立即上报[6] - 执行人员需保密理财信息,违规导致损失将追究责任[7]
股市必读:金龙汽车(600686)7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51.11万元,占总成交额9.44%
搜狐财经· 2025-07-21 02:0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金龙汽车报收于12.85元,下跌0.62% [1] - 当日换手率2.71%,成交量19.41万手,成交额2.49亿元 [1] 资金流向 - 主力资金净流出2351.11万元,占总成交额9.44% [2][4] - 游资资金净流入902.27万元,占总成交额3.62% [2] - 散户资金净流入1448.84万元,占总成交额5.81% [2] 委托理财情况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4392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2][4] - 理财产品期限1个月至9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0.1%至2.6% [2][4] - 产品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如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区间累计结构性存款等) [2] - 受托方包括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 [2] 财务数据 - 公司最近一期资产总额27845604588.77元,负债总额23918209313.32元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2420339.91元 [2]
索菱股份: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29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2] -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2][4] - 委托理财需通过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 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1][2] 投资目的与方式 - 投资目的是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行 [2] - 投资方向为低风险金融工具 包括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及现金管理产品 [1][2] -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 审议程序与监管 - 委托理财事项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按季度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进行监督 [3] -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4] 对公司影响 - 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闲置资金收益 维护股东利益 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使用 [4] - 实施前提是确保财务状况稳健 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