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者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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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募资已超226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7-02 21:04
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募集情况 - 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中已有24只完成募集并成立 合计募资226 8亿元 平均单只募集规模约9 45亿元 [1] - 已结募产品中3只募集规模超15亿元 4只超10亿元(10-15亿元之间) 14只超5亿元(5-10亿元之间) [1] - 华商基金 信达澳亚基金旗下2只产品仍在募集中 [1] 浮动费率产品设计特点 - 费率分三档设置:基准档1 2%/年 升档1 5%/年(R>业绩基准+6%且实际收益为正) 降档0 6%/年(R≤业绩基准-3%) [1][3] - 持有不足1年统一按1 2%/年收费 持有1年以上根据年化收益与业绩基准对比调整费率 [1][3] - 产品设计体现以投资者为本理念 推动行业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 [2] 市场表现与行业背景 - 首批产品平均募集规模9 45亿元 显著高于年内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4 4亿元的平均水平 [1][2] - 该批产品为公募基金系统性改革重要探索 5月16日申报 5月23日获批 5月27日启动募集 [2] - 改革背景为证监会5月7日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涉及超30万亿元规模行业 [2]
深度绑定投资者利益公募新品已在路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3 02:53
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 强调"以投资者为本"核心价值观 新一批浮动管理费基金即将上报 [1] - 方案是近年来最具系统性、前瞻性的监管创新 引导行业回归"受人之托 代客理财"本源 [2] - 方案从考核评价体系、业绩比较基准、权益产品创新三方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2] 浮动管理费基金创新模式 - 新批浮动管理费基金采用三档费率 根据业绩比较基准表现调整管理费率 实现利益深度绑定 [3] - 示例显示管理费可在0.6%-1.2%+区间浮动 业绩超基准可获奖励 低于基准则降低收费 [3] - 截至2024年底全市场75只浮动费率产品 管理规模783.29亿元 其中业绩挂钩型占比84% [5] 行业发展趋势 - 2019-2021年重量轻质扩张拖累主动权益基金业绩 需重建投资者信任体系 [2] - 2023年20只浮动费率基金试点发行 形成清晰有效的运作模式 [4] - 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将重新成为重点 各方利益通过新机制趋于一致 [5] 投资者利益保护 - 浮动费率机制使基金公司与投资者风险共担 提高投资者获得感 [3] - 嘉实基金表示投资者获得感是吸引资金入市的关键 [3] - 兴证全球基金认为新机制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实际回报 [2]
长城基金总经理邱春杨:以投资者为本,共赴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新浪基金· 2025-05-10 11:25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具体举措,为公募基金行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1] 强化投资者为本理念 - 要求基金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将投资者最佳利益贯穿于公司治理、产品发行、投资运作、考核机制等全链条 [2] - 鼓励权益基金产品创新发展,研究推出更多与基金业绩挂钩、投资者回报绑定的浮动费率基金产品 [2] - 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 [2] - 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 [2] - 长城基金将积极推动产品费率机制改革,健全优化考核体系,强化利益共担机制 [3] 强化投研能力建设 - 建立基金公司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强化资源投入 [4] - 加快"平台式、一体化、多策略"投研体系建设,支持基金经理团队制管理模式 [4] - 鼓励基金公司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研究应用 [4] - 支持基金公司设立科技及运营服务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等长效激励措施 [4] - 长城基金将着力夯实投研立身之本,持续提供多元、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4] 强化合规水平建设 - 完善行业多层次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优化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 [5] - 提高公私募基金经理兼任及业务风险隔离要求 [5] - 合理约束单个基金经理管理产品数量和规模,加强对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经理持股集中度的监测 [5] - 出台公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5] - 长城基金将筑牢全方位、立体化的合规风控防线 [6] 行业展望 -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 [6] - 长城基金将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提高投研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6]
以投资者为本的转型之路——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点评
华宝财富魔方· 2025-05-08 17:26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核心观点 - 政策导向从"规模导向"转向"投资者利益优先",通过制度绑定、结构优化与监管威慑推动行业回归资产管理本源 [3][16] - 高质量发展要点为"四个突出":强化利益绑定、壮大权益类基金、提升服务能力、增强行业稳定性 [6] - 提出25条具体意见,涵盖基金运营模式优化、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权益投资占比提升等七大方向 [5] 突出强化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 - **浮动管理费率机制常态化**:要求头部机构新发权益类基金中60%以上采用浮动费率,打破"旱涝保收"模式 [7] - **业绩比较基准约束**:三年业绩低于基准超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需降薪,显著超基准者可适度提薪 [8] - **长周期考核机制**:覆盖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等多维度,降低短期博弈行为 [9] - **降费第三阶段**:调降销售费率,推动指数基金、货币基金管理费及托管费下调,降低固定运营费用 [9] 突出发展壮大权益类基金 - **扩大投资范围**:放开公募基金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助力风险管理和绝对收益目标 [10] - **产品创新与注册提速**:ETF注册缩短至5个工作日,主动权益类基金10个工作日,混合/债券型基金15个工作日 [10] - **销售机构评价改革**:将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投资者盈亏、定投规模等纳入考核,推动代销机构从"卖得多"转向"投得好" [11] 突出服务投资者的能力 - **投研体系团队化**:摒弃明星基金经理模式,强化"平台型、团队制、一体化"建设,提升策略分散度和业绩稳定性 [13] - **机构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标准化直销数据平台,降低投研交易成本,为养老等中长期业务奠基 [14] - **产品线多元化**:支持创设含权中低波动产品、FOF、养老目标基金,拓宽衍生品应用和大类资产配置 [14] 突出增强行业内在稳定性 - **流动性风险管理**:优化互换便利业务规范及风险准备金制度 [15] - **逆周期布局引导**:约束主题基金注册和基金经理管理规模,避免追涨杀跌 [15] - **合规与声誉管理**:清理基金经理兼任、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支持机构应对虚假舆情 [16]
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点评:以投资者为本的转型之路
华宝证券· 2025-05-08 17:15
《行动方案》落地 - 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围绕七个方面提出25条意见[8] - 《行动方案》与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一脉相承,均以“投资者为本”[8] 高质量发展要点 - 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包括浮动管理费机制常态化、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长周期考核激励、降费进入第三阶段[10][11][12] - 发展壮大权益类基金,放开投资范围、推动产品创新、优化销售机构评价体系,ETF受理5个工作日、主动管理权益类等10个工作日、部分混合型和债券型15个工作日完成注册[13][14] - 服务投资者能力,加快投研体系建设、提高对中长期资金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基金产品协调发展[15][16] - 增强行业内在稳定性,进行流动性管理、引导长期投资、加强合规和声誉管理[17][18] 转型与影响 - 引导行业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利益优先”转型,为资本市场注入长期稳定力量[5][18] 风险提示 - 报告建议仅反映公司报告发布当日判断,不作为投资意见[5][19]
两会|罗卫:以投资者为本,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券商中国· 2025-03-09 21:11
强化资本市场监管执法 - 建议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 实现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一站式"处理 提升审判效率和司法权威 [3][4] - 深圳金融法庭已率先探索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三合一"改革 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并提升投资者救济效率 [4] - 监管执法需坚持"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原则 重点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5][9]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 - 当前该罪名因条文原则性过强、经济损失认定标准模糊 导致刑事追责案件数量较少 [4] - 证监会联合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已推动司法解释制定工作 目前研究较为成熟 建议尽快出台细则 [4] 投资者保护监管措施 - 2024年证监会对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定增减持套利"案罚没超2亿元 打击"以合规掩盖违法"行为 [6] -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追责体系 实现全链条追责与投资者赔偿 [6][11] - 强调精准执法 需区分违法行为严重程度 对主动改正者从轻处罚 同时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0] 监管与市场活力平衡 - 规范市场秩序是激发长期活力的基础 严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可重塑市场诚信生态 [9] - 需防治并举 既重点打击恶性违法行为 也通过源头治理遏制苗头性问题 [11] - 强化与司法系统协同 优化行政刑事衔接机制 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11]
两会|专访全国政协委员罗卫:以投资者为本 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证券时报· 2025-03-09 16:43
强化资本市场监管执法 - 建议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实现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一站式"处理,提升审判效率和司法权威 [4][5] - 深圳金融法庭已率先探索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三合一"改革,试点有利于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和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5] - 加快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因条文原则性较强导致刑事追责案件较少,目前相关研究已成熟 [3][5] 监管执法"投资者为本"理念 - 坚持从严执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如中核钛白案罚没超2亿元 [7] - 坚持精准执法,既要打击违法者又要防止误伤,强调"打首恶"与"惩帮凶"并举 [8] -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立体追责体系,让投资者获赔偿且违法者付出代价 [9] 监管与市场活力平衡 - 监管执法需弥补市场失灵,严惩违法行为不会抑制市场活力,反而通过规范秩序保障长期活力 [11][12] - 区分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对主动改正者从轻处罚,运用先行赔付等机制平衡执法力度与温度 [13] - 注重源头治理和防治并举,强化与公安司法机关协同,提高违法成本 [13][14] 监管能力建设 -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优化从线索发现到刑事移送的全流程衔接 [9] - 推动证券违法领域民事赔偿、刑事追究司法解释出台,细化执法制度"颗粒度" [9] - 加强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结合中小投资者需求提升监管针对性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