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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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春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1 03:16
赎回事件核心信息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春秋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1月7日 [7] - 赎回价格定为101.701元/张,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1.701元/张 [11] - 赎回条件已触发,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19日至9月23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0.50元/股的130%(即13.65元/股) [9] 关键时间节点 - “春秋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3日,截至2025年10月20日收市后仅剩10个交易日 [2] - “春秋转债”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1月6日,截至2025年10月20日收市后仅剩13个交易日 [3] - 可转债将于2025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17] 投资者操作选项与影响 - 投资者可选择在最后交易日前卖出所持可转债,或按10.50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4] - 若未在期限内操作,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为101.701元/张 [4][11] - 截至2025年10月20日,可转债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18.307元/张,显著高于赎回价格101.701元/张 [19] 赎回条款与程序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8] - 当未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也有权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8] - 赎回程序完成后,公司将公告赎回结果及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15]
亿纬锂能:关于“亿纬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0 21:15
公司股价表现与可转债条款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期间,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65元/股的130%(即65.85元/股)[1] - 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继续满足不低于转股价格130%的条件,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1] - 触发条款后,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盟升转债”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19 14:16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不行使“盟升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该权利 [2][14]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价格历史 -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30,000.00万元(3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至第六年分别为0.20%、0.40%、0.60%、1.50%、1.80%、2.50% [3] -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9年9月11日止 [3] - “盟升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2.72元/股,经历多次向下修正及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为20.94元/股 [4][6][7] - 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包括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 [4][5][6] 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在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94元的130%(即27.22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13]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8] 董事会审议决定 -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盟升转债”的议案 [2][14] - 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作出上述决定 [14] 历史赎回条款触发与决定 - 本次为2024年以来第四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前三次触发时间分别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6日(触发价27.43元/股)、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27日(触发价27.43元/股)、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8日(触发价27.22元/股) [10][11][12] - 前三次触发后,公司董事会均审议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且均承诺未来三个月内若再次触发亦不行使该权利 [10][11][12] 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 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的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盟升转债”的情形 [15]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未持有“盟升转债” [15]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新致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6 04:33
公司决定及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不行使“新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 - 公司董事会决议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即使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提前赎回 [2][8] - 公司做出此决定是基于当前市场情况、资金支出安排以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综合考虑 [8]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0.56元/股的130%(即13.73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2][6] - 赎回条款规定,触发条件为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 [5]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价格历史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48,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1.00万元 [3] - “新致转债”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8年9月26日 [3]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0.70元/股,经过多次调整(包括股权激励归属、权益分派、注销回购股份),最新转股价格已调整为10.56元/股 [4] 相关方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交易“新致转债”的情况 [8]
多家上市公司集中公告
搜狐财经· 2025-10-15 22:36
赎回条款触发 - 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1] - 当期转股价格为16.26元/股 [1] - 该情况触发了"升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1] 公司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1] - 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 对投资者的影响 - 持有该可转债的投资者需及时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或在二级市场卖出 [1] - 若投资者未及时操作,将面临较大的投资损失 [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盟升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1 02:49
文章核心观点 - 盟升电子发布公告,提示其可转换公司债券“盟升转债”因公司股价表现,预计可能在未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2][14] 可转债发行与基本条款 -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30,000.00万元(3亿元),期限6年 [2] -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2] - 债券于2023年10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股期限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9年9月11日止 [3] - 债券设有到期赎回条款,期满后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8]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盟升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2.72元/股 [4] - 经过多次向下修正和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20.94元/股 [4][5][7] - 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包括: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股本变化、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 [4][5] 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历史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9] - 自2024年10月以来,“盟升转债”已三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但公司董事会均决议不提前赎回,并分别设定了三个月的不赎回期间 [11][12][13] 本次预计触发情况 - 自2025年9月19日至10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94元/股)的130%(即27.22元/股) [14] - 若未来连续20个交易日内再有5个交易日满足上述价格条件,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赎回 [1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友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01 13:23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4.43元/股的130%(即44.759元/股),触发了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1]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可转债全部赎回 [2]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赎回对象为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华友转债"持有人 [3] 赎回价格与兑付细节 - 赎回价格根据约定定为100.8918元/张,其中包含按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计利息0.8918元/张 [4][5][6][7] - 本次赎回的可转债数量为84,68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8,543,522.93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9月29日 [1][11] - "华友转债"于2025年9月29日摘牌,并自2025年9月24日起停止交易,9月26日收市后未转股部分全部冻结 [1][10] 可转债转股结果与影响 - 截至赎回登记日,累计有7,591,532,000元"华友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或回售,占发行总额的绝大部分 [8] - 累计转股数量达220,464,06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3.80% [8] - 本次赎回及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99,272,277股 [12] 赎回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 -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为8,543,522.93元,公司评估认为不会对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12] - 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但中长期看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降低了资产负债率,提高了抗风险能力 [1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景23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01 13:19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20日至9月9日期间,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7]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9日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旨在减少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 [4] - 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5] 关键时间节点 - "景23转债"的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25日,自2025年9月26日起停止交易 [2][15]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9月30日,赎回登记日也为2025年9月30日 [2][8]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0月9日,可转债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4][16] 赎回价格与财务细节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515元/张,其中包含债券面值100元及当期应计利息0.515元 [9][10]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公式计算:票面金额100元乘以票面利率1.0%,再乘以计息天数188天(自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4月4日起至赎回日2025年10月9日止)除以365天 [9] - 对于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100.412元/张,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11] 投资者操作与市场对比 - 投资者需在最后转股日(2025年9月30日)收市前,将所持可转债按23.91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2] - 截至2025年9月25日,"景23转债"的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83.09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515元/张存在巨大差异 [18] - 若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其持有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2][1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华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6 03:57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5日至8月29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34.43元/股的130%(即44.759元/股)[8]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中的第一种情形(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转股价130%)[5][7] - 赎回条款成就后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5] 赎回关键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23日[6] - 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9月24日[2][14]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9月26日[3][14]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9]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9月29日[6][13] - 摘牌日为2025年9月29日[4][15]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为100.8918元/张(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8918元)[4][10]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100×1.50%×217/365=0.8918元[10] - 计息天数217天(从上个付息日至赎回日)[10] 投资者操作选择 - 投资者可选择按34.43元/股转股价格转换为股票[4] - 未转股债券将被强制赎回[4] - 赎回款将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派发[13] 税务处理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征税,实际派发100.7134元/张[16]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100.8918元/张[16]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暂免所得税,实际派发100.8918元/张[17]
景兴纸业:关于提前赎回“景兴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5 19:40
强制赎回安排 - 景兴转债强制赎回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收市后 未转股债券将被强制赎回[1] - 赎回完成后 景兴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1] 持有人操作提醒 - 债券持有人需在限期内完成转股操作[1] - 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的债券 需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 以避免无法转股而被赎回[1] 赎回价格差异提示 - 赎回价格可能与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