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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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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头 科 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3 20:43
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 - 15 层 100004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石头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 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 ...
时代万恒: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5
股东大会安排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6月27日14点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3] - 会议将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监事会工作情况 - 2024年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差错更正、季度报告等事项 [3][4][6] -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 [6]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管理层决策合法合规 [6] 财务及分配情况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82,916.8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9,443,810.08元 [7] - 母公司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7,288,411.97元,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 -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7][8] 公司治理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0][11] -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细则,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11][1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为每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税前10万元/年,三位独立董事合计30万元 [10] 公司章程修订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14] - 修改股份转让相关规定,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20] - 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新增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要求 [31][32] - 完善股东会召集和表决程序,明确审计委员会在治理结构中的职责 [38][39]
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21
股东会召开情况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1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为45人,持有表决权数量65,305,003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63.9057%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1]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均以超高比例通过,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数占比达99.9367%-99.9375% [1][2] -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0563%,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0109% [1][2] - 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王晓丽、吴潘宇确认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 [3]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3]
神州泰岳: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0 21:32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集议案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表决通过 [1] - 会议通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列明了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等事项 [1] -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在北京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1]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98人,代表股份347,889,072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7262% [1] - 现场出席股东6人,代表股份150,938,573股,占比7.6909%;网络投票股东792人,代表股份196,950,499股 [1][2]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795人,代表股份197,109,899股,占比10.0435%,其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159,400股,网络投票792人代表196,950,499股 [3]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共15项,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董事/监事薪酬、利润分配预案、审计机构聘请等 [1][3] - 关键议案表决结果: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94,977,512股(84.78%),弃权51,347,215股(14.76%) [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94,327,581股(84.60%),弃权51,214,615股(14.72%) [5]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冒大卫获285,052,480票(81.93%),独立董事刘江获286,869,990票(82.46%) [6] - 修订类议案如《公司章程》获294,946,912股同意(84.78%),《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获253,071,408股同意(72.74%) [6] 公司治理动态 - 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新当选非独立董事包括冒大卫、李力、刘家歆,独立董事包括刘江、刘慧龙、孙育宁 [6] - 子公司股权激励终止议案获284,717,418股同意(81.8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 - 2025年委托理财计划议案通过,同意262,652,691股(75.49%),中小股东同意比例56.76% [5]
华宝新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35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1]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 [2] 参会资格与登记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会 [2]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5] - 接受信函或传真登记(截止6月25日17:00),不接受电话登记 [5] 审议议案内容 - 主要议案包括《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2项治理制度修订 [2][4] -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持股<5%的非董监高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5] 投票规则 - 同一表决权不得重复投票,现场与网络投票冲突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按首次投票内容为准 [7] - 网络投票需通过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7] 会议材料与联系方式 - 议案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4] - 登记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董秘办 [6] -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传真0755-29017110 [6]
新华联: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13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众秀大厦,由董事长马晨山主持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三个时段进行 [1] - 共469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15.23亿股(占总股本25.925%),其中现场代表12亿股(20.4366%),网络投票代表3.22亿股(5.4883%) [1]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1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常规议案 [1][3] - 重大事项议案通过情况: - 小额快速融资授权议案获99.38%赞成票(15.13亿股支持) [3] - 《公司章程》修订案获99.41%赞成票(15.13亿股支持) [3] - 补选李明远、张森华为非独立董事分别获98.45%和98.55%赞成票 [3] 公司治理变动 -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证券简称,具体变更内容未披露 [3] - 未弥补亏损已达实收股本总额,但未披露具体金额 [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披露具体分配比例 [3]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独立董事完成述职报告,新任董事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步 [3][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5-29 07:15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计划内容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1] - 激励计划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并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1][2] - 自查期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有2名核查对象买卖股票,但未涉及内幕信息利用 [4][6] 股东会决议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5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三项议案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议案 [11][12] -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且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12] - 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部到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9][10] 合规性审查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显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内幕交易行为 [3][6] - 律师事务所对股东会程序及结果出具合法有效的见证意见 [13]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2 03:03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23号二楼会议厅召开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董事长王政现场主持会议 7名董事中5人出席 曲滋海、李开兵因公务缺席 [3] 议案审议结果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报及摘要、财务决算及2025预算报告等7项议案均获通过 [3][4][5][6] -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红利、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主因房地产行业调整导致经营亏损及需应对诉讼风险 [4] -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5] 行业及经营状况 - 房地产行业处于止跌企稳的调整期 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显著影响 [4] - 公司因前期风险事件受监管处罚 并需应对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当前处于内部整改及风险处置的修复阶段 [4]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会议程序出具合规见证意见 确认召集、表决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 [6][7]
有方科技: 有方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50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20日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为35人,持有表决权数量为34,174,981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37.1489%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审议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 [1] - 主要议案包括《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等 [4][5] - 普通股股东对全部议案赞成率均达99.9954%,反对票数均为1,560票(0.0046%) [2][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对利润分配议案赞成率为96.6930%,反对票1,560票(3.3070%) [4] - 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均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4]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议案获99.9954%赞成票通过 [5] - 董事会获授权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 - 律师谢强、孙佳悦见证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5]
兆威机电: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21:00
会议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5: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1] - 会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股东参与情况 - 总参与股东及代理人3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0,387,528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66.2766% [3] - 中小股东参与299人,代表股份6,969,928股,占比2.9017%,其中现场出席4人(持股5,781,063股,占比2.4067%),网络投票295人(持股1,188,865股,占比0.4949%) [3][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96%,反对票比例均低于0.034%,弃权票比例最高0.0020% [4][5][6] - 特别决议议案(如H股上市相关事项)均获2/3以上表决权通过,最高同意比例达99.9663% [9][10][16] - 中小股东对议案支持率普遍高于99.2%,反对票比例最高0.0603% [8][12][20] 法律意见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规 [26][27] 其他事项 - 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5] - 备查文件包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