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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新公募,“换帅”!
中国基金报· 2025-10-22 12:18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鹏安基金董事长变更,张国勇因退休离任,由大股东开源证券副总经理杨彬接任 [1][3] - 新任董事长杨彬拥有多年商业银行及券商高管经验,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总行及广西北部湾银行,2017年至今任开源证券副总经理 [3] 公司基本情况与资本实力 - 鹏安基金成立于2024年1月2日,总部位于海南海口,由开源证券全资设立,隶属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 [1][3] - 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增资,开源证券增资1.1亿元,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至2.1亿元 [3] 业务进展与产品布局 - 公司于2024年5月26日取得证监会核发的业务许可证,并于10月13日发行首只公募基金产品鹏安中证红利指数基金 [1][4] - 公司已上报鹏安安泰利率债债券基金和鹏安核心优选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且两只基金已获证监会受理 [4] 战略机遇与跨境业务 - 鹏安基金于10月15日入围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首批试点机构备案名单 [1][5][6] - 公司将利用海南自贸港“双15%”税收政策降低运营成本,并借助资金流动便利性提高投资效率,投资境外优质资产 [6] - 公司计划在未来1-2年内成功发行并管理多只跨境资管产品,使资产管理达到一定规模 [7] 能力建设与未来规划 - 为提升全球资产配置能力,公司正积极搭建海外研究团队,计划引入国际投资经验的专业人才 [7] - 公司将借助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加强与境外国际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探索新的投资模式和策略 [7]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落地,首批6家机构完成备案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7 14:21
试点业务启动与机构名单 - 海南证监局公布首批6家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机构名单,包括2家证券公司(金元证券、万和证券)、2家基金公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和2家银行销售机构(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1] - 首批名单公布标志着6家机构已完成业务和系统准备,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1] - 4家注册地址在海口市的机构(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备案类型为“发行机构”,2家银行销售机构(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备案类型为“销售机构”[1] 机构筹备与申请过程 - 金元证券在细则发布后立即组建专项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制度体系建设、系统开发测试等准备工作并迅速提交申请[2] - 鹏安基金作为海南首家国有控股券商系公募基金,迅速组建投研、合规、风控等部门骨干团队,系统梳理业务架构、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后完成材料提交[2] 获批后业务规划与合作 - 金元证券计划重点开发面向境外投资者的特色资管产品,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资产管理服务[3] - 浦发银行海口分行联合汇百川基金落地业务,产品由汇百川基金设计,投资资金通过浦发银行自贸账户体系实现跨境募集与境内投资的闭环管理[3] - 汇百川基金表示将与销售机构深化合作,依托政策优势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多元资产配置服务[3] 试点业务规则与规模 - 试点资管产品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范围包括风险等级为R1至R4的公募基金、私募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及其他认可产品[4] - 试点实施规模管理,境外投资者购买产品的资金净流入规模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试点总规模上限,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4] - 该试点业务有利于丰富跨境金融产品供给,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市场探索新渠道,并吸引境内外资管机构到海南展业[4]
海南跨境资管试点正式落地 首批6家试点机构完成备案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7 12:43
试点启动与核心机制 -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首批公布6家试点机构 [1][2] - 试点初期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 [1] - 试点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 [1] - 试点采取单边主动开放模式,面向全球不限特定区域,开放范围大于此前互联互通渠道 [4] 试点机构构成与分工 - 首批6家试点机构包括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 [1] - 机构分为发行与销售两类主体,4家为发行机构(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2家为销售机构(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 [2] - 注册地在海南的本土金融机构占比显著,如汇百川基金是海南首家公募基金,鹏安基金是海南首家国有控股券商系公募基金 [2] 机构业务布局与产品创新 - 试点机构将重点开发面向境外投资者的特色资管产品,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服务 [1][2][3] - 浦发银行海口分行与汇百川基金合作实现创新,通过自贸账户体系实现跨境募集与境内投资的闭环管理 [3] - 多家国有大行、股份行及海南银行正积极筹备申请试点业务,主要为代销证券基金类产品 [2] 政策背景与发展意义 - 试点政策探索始于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4年7月《实施细则》出台并于8月21日生效 [4] - 试点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将拓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市场渠道,推动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 [4] - 试点有助于吸引全球资管机构在琼设立区域总部,推动配套产业链聚集,并便利境外人民币背景资金回流 [5]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落地!首批6家机构抢先布局
券商中国· 2025-10-17 07:35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业务启动 - 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迎来标志性进展,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1] - 首批6家试点机构已完成备案,包括4家发行机构和2家销售机构,标志着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 - 试点业务依据今年7月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开展,该细则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 [6] 首批试点机构构成 - 首批试点机构名单于2025年10月15日由海南证监局披露 [2][3] - 4家发行机构为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和鹏安基金,负责设计和管理面向境外投资者的跨境资管产品 [2][3] - 2家销售机构为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承担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工作 [2][3] - 4家发行机构的注册地均在海南省海口市,凸显本地金融机构在自贸港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3] 试点业务制度框架与规模 - 试点业务初期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 [7] -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多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涵盖R1至R4风险等级 [7] - 境外投资者购买试点资管产品需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并遵守相关账户管理和资金划转规定 [7] - 发行机构可发行同时面向境内外投资者或仅面向境外投资者的产品,但募集资金应投向境内市场 [7] 试点业务的意义与机构准备 - 该试点是继QFII、沪港通、债券通等之后,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又一重要路径 [7] - 试点机构正集中精力进行产品设计和认证,并积极联合销售机构为服务境外投资者做准备 [6] - 试点为财富管理机构带来国际化经营新机遇,有助于整合境内外资源并寻求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 [8]
每日债市速递 | 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Wind万得· 2025-08-22 06:38
公开市场操作 - 央行开展253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 利率1.40% 全额中标 [1] - 单日实现净投放1243亿元 因当日1287亿元逆回购到期 [1] 资金面状况 - 银行间资金面整体缓和 隔夜和七天回购加权利率均回落 [3] - DR001加权利率下行1bp至1.46% DR007下行逾5bp [3] - 非银机构质押存单和信用债融入隔夜报价在1.53%附近 [3] - 美国隔夜融资担保利率为4.33% [3] 同业存单 - 全国和主要股份制银行一年期同业存单成交在1.67% 较上日变化不大 [9] 利率债表现 - 银行间主要利率债收益率多数下行 [9] - 国债期货收盘多数上涨:30年期主力合约涨0.34% 10年期和5年期均涨0.06% 2年期持平 [13] 政策动态 - 外汇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鼓励非金融企业跨境融资用于绿色项目 [14] - 财政部指出七成PPP存量项目进入运营期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降息展期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 [14] - 海南自贸港启动跨境资产管理试点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本地资管产品 [14] 国际动态 - 美国政府收紧可再生能源许可流程 不再批准新的光伏或风电项目 [15] - 韩国将公布对美国1500亿美元民营企业投资计划 与此前贸易协议无关 [15] 债券市场要闻 - 财政部将于8月27日在香港增发125亿元人民币国债 [17] - 央行湖南分行继续落实金融支持化债政策及房地产金融服务 [17] - 14家基金公司上报第二批科创债ETF [17] - 中国长城资产江苏分公司推动141亿元债务重整 [17] - 北京市拟提前偿还1.45亿元专项债券 [17] 信用风险事件 - 10起债券负面事件涉及中债隐含评级下调及违约 包括中交房地产 深业集团 格力集团等主体 [17] - 9起城投非标资产风险事件 涉及信托计划违约及风险提示 包括民生信托 江苏信托 中融信托等产品 [18]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今天启动!聚焦哪些内容?
搜狐财经· 2025-08-21 16:15
政策实施 -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于8月21日正式实施 [1] - 试点业务聚焦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 [3] 投资主体与产品范围 - 试点面向全球境外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投资者 投资主体多元化 [5] - 投资产品涵盖风险等级R1-R4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5] 账户安排与结算方式 - 境外投资者可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 [5] - 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 [5] 试点规模与调整机制 - 初始试点设定境外投资者资金净流入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 [7] - 后续可根据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国际收支及市场需求动态调整规模上限 [7] 市场影响 - 试点为境外投资者开辟投资中国金融产品的新通道并丰富资产配置选择 [9] - 境内资管机构可扩大客户来源并扩展业务增长空间 [9]
海南将推出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56
政策发布 - 五部门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 [1] - 政策旨在探索跨境资管业务试点并提高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 [1] 试点业务范围 -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多种资管产品 [1] - 产品范围包括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及保险资管产品 [1] 政策安排与影响 - 《实施细则》对试点机构条件、产品范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具体方面作出安排 [1] - 试点业务有利于丰富跨境金融产品供给并为境外投资者探索新渠道 [1] - 有利于吸引境内外资管机构到海南展业助力自贸港建设 [1] 后续工作 - 五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并指导试点机构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2] - 推动跨境资管试点业务健康发展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2]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8月21日启动!100亿规模引各大银行争抢申请
搜狐财经· 2025-08-05 08:03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启动 - 试点业务将于8月21日正式生效 初始总规模上限100亿元人民币 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方式 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投资境内市场新通道 [1] 银行机构筹备进展 - 海南银行计划以试点银行和销售机构双重角色申请参与 正在推动申请材料准备工作 [3] - 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积极筹备申请代销证券基金类产品资格 目前均处于申报材料准备阶段 [3] - 监管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公示获得试点资格的机构名单 确保业务透明度和规范性 [3] 业务制度框架与运行机制 - 试点涉及三类主体:试点银行负责开立投资账户及资金结算服务 发行机构需注册在海南自贸港 销售机构需具备销售资质 [4] - 监管分工明确: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负责规模管理及资金监管 海南金融监管局及证监局负责日常监管 地方金融管理局统筹协调 [4] - 境外投资者可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 购买风险等级R1至R4的资管产品 包括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及保险资管产品 资金必须投向境内市场形成闭环管理 [4]
国信证券:公司收购万和证券事项已经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证券日报· 2025-08-04 16:40
公司收购进展 - 国信证券收购万和证券事项已获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待完成注册程序 [2] 业务协同优势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发挥万和证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管试点业务的先发优势 [2] - 结合公司综合金融服务优势 在产品策略 资金募集及合规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协作 [2] - 力争在跨境资产管理等国际业务及创新业务方面实现突破 [2]
国信证券:收购万和证券事项已经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通过
证券日报· 2025-08-01 20:11
并购进展 - 国信证券收购万和证券事项已通过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 目前尚待完成注册程序 [2] 战略协同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利用万和证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管试点业务的先发优势 [2] - 公司将结合自身综合金融服务优势 在产品策略 资金募集及合规风险管控等方面与万和证券协作 [2] 业务突破方向 - 双方协作目标为在跨境资产管理等国际业务及创新业务领域实现突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