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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早新闻|A股利好!增量资金将至;“中国版英伟达”上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6 07:20
宏观经济与政策动态 - 中美经贸高层举行视频通话,围绕落实元首共识、推进务实合作及解决彼此关切进行深入交流 [1] -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并部署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 [2] -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明确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且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2] - 商务部部长表示“十五五”时期将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扩大服务消费,并积极扩大自主开放 [2] - 国家卫健委介绍全国流感流行情况,预计全国流感在12月上中旬达峰的可能性较大 [2] - 深圳市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增设购房首付款提取、购房税款提取、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并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3] 资本市场与监管 - 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被视为积极信号,有助于提升险资配置权益资产动力并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4]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4] - 12月5日A股主要指数上涨,上证指数收盘涨0.7%报3902.81点,深证成指涨1.08%,创业板指涨1.36%,市场成交额1.74万亿元 [4] - 世界黄金协会数据显示,黄金ETF总持有量在11月底增至3932吨,连续第六个月增长,其中2025年买入超过700吨,持仓量有望创历来最大年度增幅 [4] - 上期所及上期能源通知,自12月9日起调整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至7%,并调整相关交易保证金比例 [4] 行业与公司动态 - 摩尔线程登陆科创板,上市首日开盘暴涨468.78%至650元/股,收盘报600.5元/股,收涨425.46%,总市值2823亿元 [5] - 华为首席执行官任正非表示,公司主要研究未来3-5年大模型、大数据、大算力在工农科技产业的应用,并强调当前最重要的是通信技术 [6] - 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表示,今年国内市场销量下滑源于技术领先度不及前几年及用户痛点如低温充电慢,后续将有更多重磅技术发布 [6] - 美团宣布自12月5日晚间起发放3000万张周末消费券,重点补贴火锅、汤面等餐品,平台累计投入金额上亿元 [6] - 上纬新材拟以2600万元购买智元创新ARM嵌入式软件及通信中间件软件代码使用权,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 - 雅迪科技集团发布说明,就其生产的“毛豆”电动车(“单人通勤版”)车型设计考虑不周向消费者致歉 [6] 国际动态 - 12月5日美国三大股指小幅收涨,道指涨0.22%,标普500指数涨0.19%,纳指涨0.31%,中概股多数上涨 [7] - 欧盟依据《数字服务法案》对马斯克旗下社交媒体平台X作出首份“不合规决定”,认定其在透明度方面违法,处以1.2亿欧元罚款 [7] - 日本政府数据显示,日本10月消费者支出以近两年来最快速度下滑 [7]
媒体视点 | 护好“钱袋子”!多方警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搜狐财经· 2025-12-06 01:33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于12月5日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公众警惕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2][3] - 七家协会要求其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发行与交易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8]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近期重申,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经营和炒作的政策文件持续有效,央行将协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以维护经济金融秩序[6] 市场风险与投机特征 - 虚拟货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缺乏涨跌幅限制,投机炒作盛行,不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弱的投资者[3] - 比特币价格在2025年10月创下超过12万美元的历史高点后,于12月1日一度跌破8.5万美元,日内最大跌幅超过7%,市场呈现“过山车”行情[3] - 市场存在大量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商业应用场景的“空气币”,其发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5] 监管措施与协同机制 - 中国自2013年起已出台一系列政策,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并叫停代币发行融资,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6] -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通知,旨在建立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9] - 中国人民银行于11月28日召开协调机制会议,明确各部门将深化协同,完善监管政策,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环节,加强监测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9] 机构具体要求与责任 - 银行和支付机构被要求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8] - 互联网平台企业被要求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提供营销宣传和信息技术等服务[8] - 专家指出,不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支持的责任不应仅限于金融机构,网上“炒币”宣传及境外平台App在境内的操作等问题仍需关注[8]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风险 - 风险提示指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此类活动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及投机炒作等多重风险[11] - 资产代币化技术虽受关注,但不法分子可能借此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普通投资者需警惕其投资风险[11] 技术应用与投资理念 - 专家强调,区块链、分布式等新兴技术不应成为投机炒作的幌子,而应用于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14] - 在数字资产浪潮中,公众需保持客观理性,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强化风险意识,以在享受科技红利的同时保护财产安全[14]
七家协会联合警示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风险
国际金融报· 2025-12-06 00:05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1] - 此次行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监管要求 [1] 虚拟货币与相关活动的定性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中国境内流通使用 [1]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1]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2]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 [2] 对金融机构及会员单位的禁止性要求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中国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3]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3]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3]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3] 对境内及跨境业务活动的定性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2]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中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 - 相关境外服务提供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2] 对公众的风险警示与行为建议 -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切勿参与相关活动 [4] - 公众应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含有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 [4] - 公众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
公众需守好“钱袋子”!七协会联合发声:虚拟货币非法定货币 | 快讯
华夏时报· 2025-12-05 21:55
监管动态与政策定性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于12月5日晚间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指出近期虚拟货币相关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开展非法活动[2] - 不法分子打着稳定币、空气币(如π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挖矿”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2] - 该行为被指严重侵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2] 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官方定性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3] - π币等空气币被指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3]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风险[3]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且目前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3] - 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3] 对公众的警示与历史监管脉络 - 提示强调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呼吁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切勿参与相关活动及借“挖矿”名义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3] - 此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曾多次联合发布相关风险提示,包括2022年4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要求不得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4] - 2021年5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4] - 2020年4月发布《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提醒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投机行为[4]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事关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期货日报· 2025-12-05 21:31
监管政策与风险提示 - 中国七大金融行业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旨在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及协调机制会议精神 [1] - 近期虚拟货币相关概念快速升温 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交易炒作活动 打着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4]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4] 各类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具体风险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 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 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 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 [4]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 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4]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通过发行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进行融资和交易活动 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 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4] 对境内机构与个人的定性及要求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5]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其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5]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 [6] 对各类金融机构会员单位的禁止性规定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6]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6]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6] 对社会公众的警示与建议 - 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 波动剧烈 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7] - 社会公众应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 以免卷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谨防加入推广相关业务的社群 警惕含有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 拒绝点击含有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 [7] - 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 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7]
七家协会联合提示!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
北京商报· 2025-12-05 21:23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共七家协会发布风险提示,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1] - 风险提示旨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监管要求 [1] - 发布背景为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以及落实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精神 [1] 非法活动形式与风险 - 不法分子借虚拟货币概念升温之机,鼓吹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如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1] -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2] - 不法分子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1] 对公众的行为警示 - 提示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个人财产安全,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2] - 建议公众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以免卷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2] - 警示公众谨防加入推广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的社群,警惕含有其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 [2] - 提醒公众拒绝点击含有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等访问渠道 [2] - 鼓励公众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七家协会联合提示!稳定币存在被用于洗钱等风险
北京商报· 2025-12-05 21:21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风险提示,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1] - 风险提示旨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要求,落实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精神 [1] 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定性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2]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 [2]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2]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通过发行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进行融资和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2] 非法金融活动界定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3]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采取各种方式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相关境外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3]
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新华社· 2025-12-05 20:43
监管政策与定性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要求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1]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1] - 目前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1] 对行业机构的要求 - 各会员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业务 [1] - 相关行业机构应多方位开展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 [1] 市场活动与风险 -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鼓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打着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1] - 相关非法活动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 [1] 对公众的提示 - 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 [1] - 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2] - 如发现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 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智通财经网· 2025-12-05 20:31
核心观点 - 中国七大金融行业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明确禁止会员单位在境内参与或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与交易以及“挖矿”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并要求加强客户尽职调查与风险监测,旨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与维护金融秩序 [1][2][4] 虚拟货币与RWA代币的本质属性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 [2]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与明确商业应用,发行运营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2]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与反洗钱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风险 [2]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机炒作等多重风险,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 [2] 对金融机构与平台企业的业务禁令 - 所有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或直接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发行与交易服务 [1][4] - 银行与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与信贷支持 [1][4]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4]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并需做好平台信息合规排查 [4] 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界定与责任追究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3]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中国境内提供相关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相关境外服务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3] 对社会公众的风险警示 - 社会公众应警惕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的风险,其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5] - 公众应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5][6] - 公众需警惕含有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等访问渠道 [6]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5 20:24
监管动态与政策定性 - 中国七大金融行业协会于12月5日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旨在防范涉及虚拟货币等的非法活动 [1][5] - 近期虚拟货币相关概念快速升温,不法分子借机鼓吹交易炒作,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活动 [1][6]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 [2][7] 对特定虚拟货币形态的风险剖析 - π币等空气币被指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2][7]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风险 [2][7]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 [2][7] - 目前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2][7] 对机构与个人的禁止性规定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3][8]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向中国境内提供相关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8] - 相关境外服务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3][8] 对各类会员单位的业务限制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3][9]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3][9]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4][9]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4][9] - 各会员单位应开展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提醒社会公众远离非法活动 [4][10] 对社会公众的警示与建议 - 社会公众需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4][10] -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5][10] - 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切勿参与相关活动及借“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5][10] - 公众应远离相关活动,谨防加入推广社群,警惕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 [5][10] - 如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涉嫌犯罪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