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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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股份: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网· 2026-01-15 17:17
公司股价波动说明 -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整体走势、市场情绪等多重因素影响 [1] - 公司股票短期表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1]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 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 - 公司不存在任何内幕信息泄露或市场操纵行为 [1]
时报观察丨宣传与信披边界不清?上市公司公众号“放风”当休矣
证券时报· 2026-01-15 12:35
核心观点 - 上市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非法定渠道提前发布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 破坏了信息披露秩序 损害了市场公平 监管层对此类违规行为保持严查态势 [1] 信息披露合规要求 - 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同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和证券交易所供公众查阅 [1] -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应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临时报告义务 [1] - 公众号作为企业自主运营平台并非法定信披渠道 其提前发布重大信息是对信息披露秩序的破坏 [1] 违规行为的动机与危害 - 公司热衷通过公众号“放风”是想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引导市场预期 [2] - 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往往经过包装 易放大利好、回避风险 可能误导投资者决策 [2] - 此类行为导致部分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获得不当交易优势 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 [1] - 此类行为可能成为内幕交易的温床 最终破坏市场信任生态 [2] 监管态势与数据 - 监管层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查处从未松懈 [1] - 上交所数据显示 2025年全年对信息披露违规开出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罚单”400余份 传递出“严监严管”导向 [1] 对上市公司的建议 - 公司应健全内部管控机制 明确信披流程与责任 [2] - 应将合规理念贯穿信息发布全环节 以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秩序 为市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2]
容百科技主动披露与宁德时代1200亿元大单 上交所要求自查是否借此炒作股价
中国经营报· 2026-01-14 16:32
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重大采购协议 - 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签署《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约定自2026年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向宁德时代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过1200亿元 [1][2] 交易所就协议发出问询函 - 上交所于协议公告当日向容百科技出具《问询函》,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准确性、协议内容、内幕交易防控等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1][2] - 上交所要求公司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借大额合同进行股价炒作的动机 [1][4][5] 问询函关注的核心问题:履约能力与协议细节 - 上交所指出,公司已披露的建成磷酸铁锂产能与协议预计供应量相差甚远,公司2025年12月披露收购的贵州新仁仅拥有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产线 [1][2] - 协议中并未对总销售金额进行约定,公司未公告销售金额的确定依据 [2] -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每年产能的具体约定,并结合拟建在建产能、收购计划、资金储备等说明是否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2] - 上交所要求公司自查协议周期长达6年、原材料价格波动、采购需求不确定性、产能储备不可预期等因素对披露内容准确性的影响 [2] - 协议约定,在满足技术、成本、质量、交付需求的前提下,宁德时代给予公司项目开发优先权并优先导入其材料,但最终采购量以后续签订的合同为准 [3] -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已签署关于产能建设、各年交付量、价格调整机制等具体约定,并完整披露协议全部重要内容 [3] 问询函关注的其他问题:内控与内幕交易 - 上交所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并披露协议签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核实内部控制规范性和执行有效性 [4] - 上交所要求公司就协议签订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及有无存在内幕交易情况自查,并将结果对外披露 [3] 公司近期经营状况与回应 - 在采购协议公告前一日,容百科技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000万元,单季度扭亏为盈 [5] - 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亿元至-1.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2亿元至-1.8亿元 [5] - 公司称业绩变化主要因前三季度销量下滑,第四季度正极销量创全年新高,锰铁锂实现单季度盈利,经营业绩显著改善 [5] - 容百科技表示将根据上交所要求尽快就《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2026年1月14日,容百科技股票全天停牌,理由是重要事项未公告 [6] 专家对监管问询的看法 - 专家表示,上市公司重大合同信息应如实、准确、完整披露,防止选择性披露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1][7] - 监管问询可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便利投资者维权,是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公司合规义务”的“多功能杠杆” [7] - 监管问询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细节、提示风险,等同于为中小股东开展“免费尽职调查”,降低其举证难度与维权门槛 [7] - 上市公司的回函及整改过程会形成书面证据,若后续发生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律师可直接引用作为核心证据,显著降低举证成本 [8]
海利生物增值9倍并购的企业踩雷了,第一大客户竟是未成立的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4 07:34
核心观点 - 海利生物于2024年10月以9.35亿元人民币收购瑞盛生物55%股权,对应整体估值17亿元,较卖方张政武2020年约3136万元人民币的收购成本,账面增值率高达952% [2][7] - 交易完成仅8个月后,因业绩下滑,瑞盛生物估值于2025年6月从17.11亿元下调至9.74亿元,近乎腰斩 [2][7] - 记者调查发现瑞盛生物存在客户披露异常、交易真实性存疑等问题,包括将未成立公司列为大客户、大客户否认合作后又改口等 [6][20] 并购交易与估值变动 - **高溢价收购**:海利生物以9.35亿元收购瑞盛生物55%股权,对应整体估值17亿元,该估值较卖方2020年约3136万元人民币的收购成本增值952% [7] - **估值腰斩**:2025年6月,因业绩下滑,瑞盛生物整体估值从17.11亿元下调至9.74亿元,较收购时估值下降43% [7] - **业务概况**:瑞盛生物是陕西省隐形冠军企业,主要产品为天然煅烧骨修复材料,在种植牙修复材料领域市场领先 [7] 客户披露异常情况 - **未成立公司列为大客户**:武汉合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却被披露为瑞盛生物2022年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约467万元,占当年销售额3.99% [9][10] - **公司解释与矛盾**:海利生物解释称系与武汉合木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早期合作所致,合并披露 [11] 但工商信息显示武汉合木股东吴敬禹名下无其他企业 [11] 记者调查发现,实际合作方为武汉鑫灏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合作始于2021年,武汉合木仅为税务筹划设立 [13] - **专家质疑**:财务专家指出,将未成立公司业务提前合并披露不合规,破坏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比性 [17][18] 律师认为上下级分销商属经济依存关系,非同一控制,不应合并披露 [18] 大客户交易真实性存疑 - **客户否认合作**:瑞盛生物2023年第四大客户山东泉名医疗有限公司(销售金额773.68万元)的法定代表人田心最初明确否认与瑞盛生物有任何合作 [23][24][25] - **后续改口**:在记者出示合同截图后,田心改口称是“下面的人”在2023年有过合作,但具体金额不清楚 [29][30][31] - **信息矛盾**:海利生物此前披露山东泉名实控人“主动寻求产品代理”,与田心“没过问”的说法存在矛盾 [31] 瑞盛生物回应称2023年合作真实,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实 [32] - **新成立大额欠款客户**:深圳市德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注册资本20万元,即成为瑞盛生物2025年6月底第五大应收账款方,欠款300余万元 [34] 业绩变脸与行业背景 - **业绩高速增长期**:2021年至2023年,瑞盛生物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84.59%,受益于集采政策带动种植牙普及、积压需求释放、公司产品优势及医院渠道建设 [42] - **2025年业绩骤降**:2025年第三季度,瑞盛生物营业收入仅2677万元,净利润929万元,较前两季度大幅下滑 [42] - **行业竞争恶化**:2025年骨粉行业新进入者增多,价格战激烈,产品价格下降50%-60%(例如0.25克规格产品从180-240元降至100元左右),出现“一周一价”的波动,部分大客户流失 [42][43] - **产能与策略**:瑞盛生物2025年产能约170万盒(2024年为150多万盒),但因价格跌幅超预期,公司为维持利润率未过度参与价格战 [41][42] 收购后动态与后续交易 - **股权抵债与增持**:卖方美伦公司以瑞盛生物41%股权向海利生物抵债,使海利生物持股比例增至96% [43] - **新收购计划**:2025年12月31日,瑞盛生物拟出资6120万元收购扬州、常州等地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各51%股权,预计为海利生物2026年增加收入约1亿元、净利润700余万元 [43] - **中介机构**:此次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为申港证券,法律顾问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4]
海利生物增值9倍并购的企业 估值八个月即“腰斩” 其第一大客户竟是尚未成立的公司 离奇的事还不少……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3 21:49
并购交易与估值变动 - 海利生物于2024年10月以9.35亿元人民币从张政武控制的美伦公司收购瑞盛生物55%股权,交易时对瑞盛生物的整体估值为17亿元,较张政武2020年约3136万元人民币的收购成本,账面增值率高达952% [2][6] - 由于业绩下滑,2025年6月瑞盛生物估值从17.11亿元下调至9.74亿元,交易完成八个月后估值近乎“腰斩” [6] - 瑞盛生物是陕西省隐形冠军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天然煅烧骨修复材料,在种植牙修复材料领域形成市场领先地位 [6] 客户信息披露疑点 - 瑞盛生物2022年第一大客户为“武汉合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金额466.83万元,占比3.99%,但工商信息显示武汉合木成立于2023年4月,存在“时间穿越”式披露 [9][10] - 海利生物解释称,披露时根据目前合作主体名称进行合并披露,因早期与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合作 [10] - 记者调查发现,武汉合木的股东吴敬禹名下并无其他企业,且注册地址为“邂尔科技企业孵化器”,实地探访未能找到该公司 [10][12] - 武汉合木相关人士称,实际合作方为“武汉鑫灏医疗”,武汉合木仅为税务筹划目的设立,合作始于2021年,并曾因2024年压货导致价格波动产生争议 [13] - 瑞盛生物回应称,2022年合作方为武汉鑫灏,2023年武汉合木成立后共享政策,2024年改与武汉合木签约,武汉鑫灏为其二级分销商,因此视同合并计算 [14] - 财务专家指出,将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业务提前合并披露不合规,上下级分销商之间不构成控制关系,不应合并披露,此举破坏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实性 [17][18] 大客户合作真实性存疑 - 瑞盛生物2023年第四大客户为“山东泉名医疗有限公司”,销售金额773.68万元,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成立4个月后即进行大额采购,但此后从客户名单中消失 [21][22][23] - 山东泉名法定代表人田心最初向记者明确否认与瑞盛生物有任何合作 [23][27][28] - 瑞盛生物随后提供了与山东泉名签署于2023年4月23日的销售合同,但签署人并非田心 [30] - 记者探访山东泉名注册地发现整栋楼空置约两年,再次致电后田心改口称是“下面的人”在2023年有过合作,但对具体金额不清楚 [32][34][35] - 海利生物此前披露的信息称山东泉名实控人“主动寻求产品代理”,与田心“没过问”的说法存在矛盾 [36] - 瑞盛生物另一客户“深圳市德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注册资本20万元,即位列2025年6月底第五大应收账款方,应收账款300余万元 [39] 公司经营与行业状况 - 瑞盛生物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84.59% [44] - 2025年第三季度瑞盛生物实现营业收入2677万元、净利润929万元,较前两个季度大幅下滑 [44] - 行业人士指出,2022年至2024年业绩快速增长受益于集采政策带动种植牙普及、积压需求释放以及公司产品优势和公立医院渠道 [44] - 2025年业绩下滑主要因行业新进入者增多、价格战导致骨粉产品价格下降50%~60%(例如0.25克规格产品从180元~240元降至100元左右),以及部分大客户流失,价格曾出现“一周一价”的波动 [44][45] - 瑞盛生物2024年产能150多万盒,2025年产能约170万盒,但因价格跌幅超预期,实际产量更高但收入受影响 [41][44] - 2025年12月31日,海利生物公告瑞盛生物拟以6120万元收购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各51%股权,预计交易完成后可增加收入约1亿元、净利润700余万元 [45]
公司快评︱业绩承压+虚假记载被罚,重塑信任成为ST惠伦当务之急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3 12:13
公司受罚与财务表现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 - 违法违规行为涉及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未披露资金占用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1] - 公司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实控人兼时任董事长赵积清被罚400万元[1] -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7%,归母净利润亏损7612万元,同比下降4566.6%[1] 市场影响与公司现状 - 因违规行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惠伦”[1] - 事件导致公司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投资者信任度大幅下降,股价波动反映市场不安[1] - 公司业绩承压,亏损额进一步扩大[1] 公司回应与改进措施 - 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 公司需要全面审视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2] - 对于此前存在的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等问题,公司应深入调查并追究责任人责任,防止再发生[2] - 公司应严格按照《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特别是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2] 治理结构与未来发展 - 公司需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职责,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督和约束[2] - 公司应加强对实控人的管理和约束,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 - 在解决内部问题的同时,公司需关注市场需求变化,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2] - 公司应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提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赢得市场认可[2] - 公司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透明度和合规性,以走出困境,重新赢得投资者信任[3]
从汽车橡胶到AI芯片 天普股份718%涨幅引来监管铁拳
经济观察网· 2026-01-11 14:56
事件概述 - 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9日对天普股份立案调查,事由为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所发布的公告涉嫌存在重大遗漏 [1] - 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12日开市起复牌 [1] - 此事件标志着监管部门首次就该公司自2025年8月以来的股价剧烈异动启动正式执法程序 [1] 股价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价自2025年8月23日起急速拉升,至2025年12月30日,股价由约27元/股飙升至218.02元/股,累计涨幅达718.39% [1][3] - 期间动态市盈率一度突破898倍 [1] - 公司2024年全年净利润仅为3306.60万元,股价暴涨脱离基本面 [1] - 期间公司11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次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累计发布25份风险提示 [3] 控制权变更与市场联想 - 2025年8月22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拟引入外部投资者 [2] - AI芯片企业中昊芯英联合其他方通过协议转让及对控股股东增资,交易完成后将合计控制天普股份68.29%的股份 [2] - 中昊芯英主营业务为AI训练芯片设计,尚未实现盈利 [2] - 市场将此次控制权变更解读为“传统制造+AI芯片”的跨界融合,尽管公司多次澄清未开展AI相关业务且无技术、人员或资产注入计划 [2] - 公司同期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普欣才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市场声音将其名称与“芯片人才”产生联想,公司后续澄清该子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人工智能,且无相关技术、人员储备或业务计划 [4] 要约收购情况 - 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中昊芯英依法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23.98元/股 [3] - 要约期间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已超百元,最高达148元,公司多次公告提示若接受要约每股将损失超120元 [3] - 最终仅有201股被预受,极低的预受比例使得此次要约收购被市场广泛解读为履行法定义务,而非真实交易行为 [3] 公司治理与战略动向 - 2025年12月21日,原实际控制人尤建义辞去董事长、总经理等全部职务,仅保留子公司职位 [3] - 新实控人杨龚轶凡通过中昊芯英与海南芯繁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但至今未提出任何具体业务协同方案 [3] - 公司公告明确了新实控人“产业赋能”而非“资产注入”的战略方向 [3] - 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IPO相关工作 [5] 事件本质与市场影响分析 - 天普股份案的本质是一场由信息不对称驱动的“预期套利” [5] - 新实控方利用市场对AI赛道的狂热,通过控制权变更释放模糊信号;投资者在FOMO情绪下追高;而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采取“最低合规”策略 [5] - 公司股价异动实质是外部主体借道上市公司的流动性溢价进行的价值套利,而非企业内生增长的反映 [5] - 此案暴露出A股在“概念嫁接”监管上的滞后性,现行规则对“可能引发市场误读的间接关联”缺乏强制澄清义务 [6] - 要约收购制度在极端价差下未能发挥价格发现与股东保护功能 [6]
粤电力A:公司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连续12年获得A级评价
证券日报网· 2026-01-09 22:11
公司股价与投资者沟通 - 公司回应投资者关于股价波动的提问 表示股价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 并呼吁投资者理性看待[1] -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市场表现[1]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强调其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1] - 公司已连续12年获得信息披露A级评价[1] 公司战略与市值管理 - 公司战略核心是在做强做优做大主业的基础上发展[1] - 公司将适时合理运用各种手段 积极提升市值管理水平[1] - 公司欢迎投资者提出建设性意见[1]
顺丰控股:公司就重大事项向所有投资者公平、公正和公开地进行披露
证券日报网· 2026-01-07 21:45
公司信息披露规范 - 顺丰控股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1] - 公司强调其重大事项会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向所有投资者公平、公正和公开地进行披露 [1]
有方科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违规事项
证券日报网· 2026-01-07 20:13
公司经营与信息披露 - 有方科技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提问 表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则 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声明其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1] - 公司声明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违规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