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商业航天
icon
搜索文档
科、创两板打通未盈利企业IPO之路, 一揽子新政精准服务“DeepSeek时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18 15:47
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科技创新 - 证监会宣布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1] - 资本市场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活力,服务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1] - 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演进,科技创新从点状突破向系统集成推进[1] 科创板改革措施 - 推出"1+6"政策措施,包括设置科创成长层并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上市[3][4] - 6项改革措施涵盖引入专业机构投资者、试点IPO预先审阅、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至人工智能等领域[4] - 优化再融资制度、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增加投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4] 创业板改革 - 正式启用创业板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5] 股债联动与融资创新 - 强化股债联动优势,发展科创债并优化发行交易制度,推出科创债ETF[7] - 支持科技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和REITs融资[7] 长期资本培育 - 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拓宽资金来源[8] - 优化基金份额转让、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等退出机制[8] - 编制更多科技创新指数,开发科创主题公募基金产品引导中长期资金[8] 上市公司提质 - 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落实"并购六条"和重组管理办法[8] - 研究优化股权激励程序,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回报能力[8]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 优化QFII制度准入管理和投资运作安排[9] - 拓展QFII可交易期货期权品种至100个,研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9] - 推动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等产品上市,提升外资参与便利度[9]
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证监会发布· 2025-06-18 15:38
科创板改革核心观点 - 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1] - 聚焦市场关切,改革优化科创板发行上市等制度,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 - 统筹推进投资端、融资端改革,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协调 [2] - 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增量改革措施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2] 科创成长层设置 - 定位为服务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广、研发投入高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 [3] - 未盈利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1亿元 [3] - 存量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则调出 [3] - 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需定期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影响,并在公告显著位置提示风险 [4] - 个人投资者需满足科创板适当性要求,投资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还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 [4] 优质科技型企业支持措施 - 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将其入股年限、数量、比例作为第五套上市标准审核参考 [5] -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允许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在正式申报前申请文件预审阅,加快审核注册程序 [5] -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企业 [5] - 允许在审未盈利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专款用于研发,建立股东利益平衡机制 [6] - 提升再融资便利度,优化战略投资者标准,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公司 [7] 市场功能完善 - 丰富科创板指数及ETF品类,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投顾配置范围 [7] - 研究推出更多科创板ETF期权和期货期权,为中长期资金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7] 改革组织实施 -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健全创新举措风险应对预案 [8] - 严厉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8] - 加强市场沟通和政策培训,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 [8] - 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提升对科技创新规律的认识 [8]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证监会发布· 2025-06-18 15:38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 要求,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科 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 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全文可点击 "阅读原文" 。 《科创板意见》在持续抓好"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的基础上,以设置专门层次为 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 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一方面,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在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 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 另一方面,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6项改革举措,主要包 括:一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 度。二是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 ...
证监会: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快讯· 2025-06-18 15:36
证监会: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加 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智通财经6月18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同 时,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 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 ...
证监会: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 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
快讯· 2025-06-18 15:34
科创板改革举措 - 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1] - 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 [1] -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 [1] - 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 [1] - 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 [1] - 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1] 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扩大 - 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至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科技领域 [1]
给火箭、卫星做“体检”:中星高科探路航空航天非标试验市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18 14:52
近年来,在政策鼓励和资本支持下,中国商业航天领域迎来创业热潮,蓝箭航天、星河动力、星际荣耀、银河航天等民营公司 纷纷成立。 但大量火箭、卫星民营企业的试验测试需求却很难得到满足。通俗来说,试验测试相当于做"体检",是火箭、卫星研发过程中 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比如,一枚火箭从研发到制造、定型、生产,这个过程中需要做大量的试验测试。这一方面能够检验产 品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也能够获得产品的一些特征参数,通过特征参数也能够反向指导设计。 过去,这类试验测试特别是非标研究性试验测试大部分在军工科研院所、高校完成。但这些单位原本就处于任务饱和的状态, 并且做试验测试的成本较高,难以形成工业化的规模效应。面对民营商业航天企业日益增长的非标研究性试验测试需求,李星 看到了其中的市场机会,在2021年正式创办了中星高科。 据了解,中星高科旗下有北京中星试验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山东、洛阳、成都、天津、上海、海南等多个子/分公司。公司主要从 事航天、航空等领域的试验技术研究与工程应用,特色专业为强度试验技术(包括静、动、热、声强度)、流体试验技术、加速寿 命试验及贮存延寿技术;公司专业还包括环境可靠性试验技术、电磁兼容试验技术 ...
证监会主席吴清:科创板重启第五套标准 创业板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经济观察报· 2025-06-18 13:34
科创板改革 - 中国证监会将深化科创板改革 推出"1+6"政策措施 提升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 [1][2] - "1"指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并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于第五套标准上市 服务技术突破大 研发投入高 商业前景好的科创企业 [2] - "6"包括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至人工智能 商业航天 低空经济等领域 [2] - 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企业增资扩股 完善再融资制度和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 增加投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 [2] 创业板改革 - 证监会将在创业板启用第三套标准 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2] 上市公司发展 - 证监会强调上市是起点不是终点 融资是工具不是目的 将完善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制度 [3] - 推动"并购六条"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落地 实施股份对价分期支付 重组简易审核程序等新举措 [4] - 研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 提升便利性和灵活度 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 [4]
吴清,最新发声!
中国基金报· 2025-06-18 11:57
深化科创板改革 - 推出"1+6"政策措施,其中"1"是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并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于第五套标准上市,"6"包括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至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支持未盈利科技企业增资扩股、完善再融资制度和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增加投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 [2] - 创业板将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3]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 - 资本市场通过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活力,支持科技巨头和科创新秀 [4] - 深化发行和并购重组改革,优化制度与产品供应,促进科技、资本、产业良性循环 [4] 股债联动与REITs发展 - 强化股债联动优势,发展科创债并优化发行交易制度,推出科创债ETF及股债结合产品 [6] - 批复全国首批2只数据中心REITs注册,支持科技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新型资产开展证券化融资 [6] 中长期资金引导与退出机制 - 支持编制科技创新指数和开发科创主题公募基金,引导中长期资金参与科技企业投资 [7] - 推动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试点转常规,优化股票实物分配和"反向挂钩"机制,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 [7] 上市公司监管与投资者保护 - 完善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制度,落实"并购六条"和重组管理办法,推动股权激励程序便利化 [8] - 严惩违法输送利益、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8]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 加快落实2025年对外开放举措,包括优化QFII制度、拓展外资可交易期货期权品种至100个 [9] - 研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及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提升外资参与便利度 [9]
全文来了!证监会主席吴清最新发声:围绕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新浪证券· 2025-06-18 11:55
资本市场功能与科技创新 - 资本市场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激励相容机制,能够提供从风险投资到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的全链条服务,满足科技企业不同阶段需求 [5] - 资本市场通过对关键要素和资产定价,激发企业家精神和人才创新活力,带动生产要素有机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5] - 创新始于科技、兴于产业、成于资本的特点越来越明显,构建以资本市场为枢纽的创新生态对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意义重大 [5] 资本市场结构性变化 - 多层次市场体系对科技创新的覆盖面有效拓展,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和新三板以及私募创投等各具特色、错位发展 [6]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研发投入达到1.88万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一半以上,拥有专利数量占全国总量的1/3 [6] - 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参与投资了九成的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公司、过半数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6] - 市值超千亿的A股上市公司中,科技企业占比从10年前的12%提升至27%,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形成集聚效应 [7] - 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行业上市公司近5年营收复合增长率分别达12.5%和17.9% [7] - 科创板、创业板近5年分红回购超过7300亿元 [7] 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措施 - 加力推出深化科创板改革的"1+6"政策措施,包括设置科创成长层、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等 [8] - 创业板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8] - 大力发展科创债,优化发行、交易制度安排,推动完善贴息、担保等配套机制,加快推出科创债ETF [8] - 批复全国首批2只数据中心REITs注册,支持科技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新型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REITs等融资 [8] - 积极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产业资本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拓宽资金来源 [9] - 支持编制更多科技创新指数、开发更多科创主题公募基金产品,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参与科技企业投资 [9] - 支持在上海设立专门科技公司,建设新型资产管理服务平台 [9] - 加快落实2025年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一揽子重点举措,包括发布QFII制度优化方案,将QFII可交易期货期权品种总数拓展到100个 [10] - 研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推动液化天然气期货期权等产品上市 [10]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 中国证监会与上海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在深化科创板改革、完善股票债券期货市场体系和产品供给等方面密切协同联动 [11] - 支持用好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开展资本市场制度探索,助力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 [11]
中国证监会: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6-18 11:54
科创板改革措施 - 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上市,精准服务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广、研发投入高的优质科技企业 [1]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针对适用第五套标准的企业 [1] -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面向优质科技企业 [1] -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科技领域企业 [1] - 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 [1] - 完善科创板公司再融资制度和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 [1] - 增加科创板投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 [1] 创业板改革 - 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1] 股债联动服务科技创新 - 大力发展科创债,优化发行、交易制度安排,推动贴息、担保等配套机制 [2] - 加快推出科创债ETF,积极发展可交换债、可转债等股债结合产品 [2] - 批复全国首批2只数据中心REITs注册 [2] - 支持科技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新型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REITs融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