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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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5 03: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与到位 - 公司获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实际发行股份5.36437246亿股,每股发行价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4999999524亿元 [2]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571.1337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4428865778亿元,其中计入股本5.36437246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1.0785141178亿元 [2] - 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与监管协议签署 - 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3] - 协议签署方为公司(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丙方),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4]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602005029200266981,截至2026年1月26日专户余额为0元 [4] 募集资金用途与专户管理 - 该专户资金仅用于支付购买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 - 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公司及银行需配合其核查 [4][5]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独立财务顾问 [5] - 公司从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并提供支出清单 [5] 协议各方职责与协议生效 - 独立财务顾问有权更换指定的主办人,更换不影响协议效力 [6]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不配合核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或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时,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6] 发行情况后续披露 -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承销总结文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 [7] - 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7] -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8]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搜狐财经· 2026-02-04 08:1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概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105.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8,594,900.00元(即29.19亿元)[1][27][43] - 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126,788.26元(即1.43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5,468,111.74元(即27.75亿元)[27][43] - 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7,931.136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74,036.6367万元,股份总数由147,931.1367万股变更为174,036.6367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2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75亿元低于原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81亿元,公司对四个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减,项目总投资额保持不变,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9][30][57] - 调整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8,502.20万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4,910.50万元、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9,140.72万元、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24,993.39万元,合计277,546.81万元[1][30][57] - 公司同时调整了募投项目建设期,其中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由原计划6个月调整至30个月,其余项目也相应延期,全部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6年9月[1][60] 募集资金使用与置换 -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65,536.44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27] - 截至2026年1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64,801.06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735.38万元[30]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4,051.22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超过114,910.50万元)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超过19,140.72万元)[16][69][71]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9][40][42] - 现金管理投资范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39][47]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5][7][9][13][16][19] -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3][7]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35,728.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0,690.30万元[1] -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419.33万元,净利润2,830.11万元[1]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4 06:43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公告核心摘要 - 公司宣布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加工24000台环网柜气箱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买南浔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建设投入”以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证监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76,8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845.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12.0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733.40万元 [1]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证监会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13,35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3.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236.57万元 [2]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管理 [2] - 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及多家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星展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4] - 公司表示按照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3][4]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 - 相关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6] - 相关账户结余利息收益余额560.76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6] -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6] 审批程序说明 -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均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 [7] - 因此,本次结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4 06:36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68.0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58.99万元 [2]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八车间等推倒重建及2000吨功能型染料、500吨分散染料354:1、3000吨氰化染料提升改造项目”,并为该项目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3] - 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新专户截至2026年1月23日余额为0万元,将专用于上述新项目的资金存储与使用 [4] - 协议规定了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包括现场调查、查询专户资料等监督权利 [5] - 协议规定了资金支取超过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的通知义务,以及银行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的权利 [6] - 协议包含一项特殊条款,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被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则中金公司将自动承继协议项下所有权利与义务 [7]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1月29日至2月3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为46.43%,同期上证指数累计跌幅为2.01%,偏离值达48.44% [11][14] - 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15] - 经公司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等 [16] - 公司核实未发现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 [18] - 公司核实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9] 公司经营与行业动态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7,363,102.22元,实现利润总额43,198,837.0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365,586.21元 [22] - 近期受分散染料核心中间体还原物及部分分散染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市场关注度有所提高 [22] - 公司指出上述产品价格未来的变动幅度及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能够为公司带来的预期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营业务和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2]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4 03:12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并为此开立了专项账户及签署了新的三方监管协议 [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3年经核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80,720,000股 发行价5.7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460,104,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14,523,840.0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445,580,160.00元 资金于2013年12月10日到账 [1] - 2013年12月31日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五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账户开立决策 - 2026年1月28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3]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3] 新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协议三方为:甲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丙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 公司已在乙方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为2403021229200108864 截至2026年1月30日专户余额为0.00元 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 - 丙方作为保荐机构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并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5] - 乙方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丙方 [6] - 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的 需及时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4 03:0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3,650,7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5.08元 [2]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6,928,93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071,058.53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专户与监管协议签订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家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 协议签署方包括甲方(北汽蓝谷及北汽新能源)、乙方(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等四家银行)和丙方(中信建投证券) [3]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使用规定 - 公司已在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6年1月27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 [3] -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及AI智能化平台与智驾电动化系统开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 - 专户内资金可以存单等方式存放,但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且不得直接支取 [4] 保荐机构监督职责与各方义务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4] -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需予以配合 [5]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6] 资金支取与协议执行条款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不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或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时,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或协商终止之日起失效 [7]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4 02:03
公司治理与人事任命 -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聘任李强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8][10] - 新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强,1995年12月出生,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经济师职称,于2019年加入振石控股集团,自2024年1月起担任公司证券法务部副部长,已取得董秘资格证书 [2] - 李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通过持有“振石股份1号资管计划”1.39%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该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50%股份 [2] 首次公开发行(IPO)完成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6,105.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19亿元 [27][43][58]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5亿元 [27][43][58] - 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79亿元变更为17.40亿元,股份总数由14.79亿股变更为17.40亿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23] 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调整 -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75亿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金额,公司调整了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11][30][58][59] -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了延期调整,其中“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因海外认证周期较长,建设期由原计划6个月调整至30个月 [59][60] - 为便于境外支付,公司增加自身为“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境外子公司共同实施,并通过境内资金置换方式管理募集资金 [11][61][62] 募集资金具体运作安排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5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6.48亿元,支付发行费用735.38万元 [15][27][30]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41亿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振石华美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超过11.49亿元)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超过1.91亿元) [18][69][71]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9.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41][52] 公司业务与募投项目概况 - 公司募投项目包括“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 [30][45][59] -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清洁能源领域,下游风电叶片制造商对材料认证要求极为严格 [60] - 全资子公司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18][69][7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4 01:5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多项重要议案,包括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海外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披露了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这些事项反映了公司当前在业务运营、资金管理、产能扩张及资本运作方面的动态 [1][2][3][7][10][13][26][39][43][49]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深圳艾柠美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交易内容为销售商品、技术开发服务等 [3][14] - 2025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230万元,但实际发生额为961.01万元(未经审计),2026年预计额度较2025年实际发生额有所增加 [14] - 关联方深圳艾柠美科技有限公司为爱柠美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和先分别持有爱柠美科技10%的股权,构成关联关系 [1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关联方深圳艾柠美科技资产总额为2,467.82万元,所有者权益718.00万元,营业收入618.65万元,净利润为亏损845.03万元(未经审计) [17]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认为交易不会影响其独立性 [19][21]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7][26][27] -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 [7][27][29] - 公司强调该现金管理计划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旨在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26][3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 - 公司将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10][40] - 该项目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029.47万元(或等值外币),已于2025年8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0] - 开立专户旨在严格依照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10][41]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43] - 2026年1月30日,公司就香港春生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签署的16,000万元借贷合同,开立了金额为2,432.00万澳门元的融资性保函 [44]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6,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44% [46]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在2026年1月30日、2月2日、2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构成交易异常波动 [50] - 公司说明异常波动可能与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即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55%的股权 [51] - 该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52] - 公司同期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营业收入为90,000万元至105,00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200万元至11,200万元,同比上升21.88%至66.47% [53]
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3 07:06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2月2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5] 首次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88元/股 [8]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866,673.9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3,314,591.9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552,081.99元 [8]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12日全部到账,并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8][9] 募投项目资金调整 -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32,948.85万元 [10] -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6,552,081.99元(约112,655.21万元),低于原计划的募投项目拟投入总额 [10] -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8][10] - 本次调整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8][12][14]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 - 为实施募投项目,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向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16] - 计划向全资子公司宁波至信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19,278.98万元及其孳息,用于“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改造项目(宁波基地)” [17][20] - 计划向全资子公司安徽至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25,851.95万元及其孳息,用于“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改造项目(安徽基地)” [17][20] - 借款期限均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子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资金仅限用于指定募投项目 [17][20] -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7][26][27] 子公司基本情况 - 借款对象宁波至信成立于2016年7月20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及相关配件制造、加工,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其100%股权 [22][23] - 借款对象安徽至信成立于2021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工业机器人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等,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23]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3 06:5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 [1] -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5日全部到位 [1] 超募资金使用决策 -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包括对子公司增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监管协议等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 项目实施主体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了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 - 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两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 截至2026年1月30日,两个专项账户的余额均为0元 [3][9] 募集资金用途与监管 - 新开立的专项账户资金仅用于“思科瑞检测与可靠性文昌工程中心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存单不得质押 [3][9] -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保荐代表人(姚召五、李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4][9][10]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及保荐机构出具专户对账单 [5][11] - 若公司一次性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11] 协议执行与争议解决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不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11]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保荐机构有权指令银行立即冻结专户资金 [5][11] - 协议履行产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保荐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2] - 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之日起失效,保荐机构的义务持续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