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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竞争!中方在WTO诉印度IT产品关税及光伏补贴措施
第一财经· 2025-12-24 17:05
中方在世贸组织起诉印度贸易措施 - 中方近日在世贸组织就印度对信息通讯产品征收的关税及光伏补贴措施提起诉讼,认为这些措施给予印度本国产业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损害了中方利益 [3] - 相关函件已提交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4] 印度被诉的关税措施 - 中方认为印度对某些技术产品征收的关税和/或其他税费,超过了其在世贸组织承诺的约束税率 [6] - 印度还额外征收了一项名为“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税”的进口关税/费用 [6] - 涉及的产品包括光敏半导体器件、手机和用于制造晶锭或晶圆的机器和设备等 [7] 印度被诉的光伏补贴措施 - 印度推出的“生产挂钩激励计划: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国家计划”旨在通过现金补贴,鼓励在印度建立千兆瓦级太阳能组件制造设施 [8] - 该计划分两期实施,第二期优先考虑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完全集成制造单位 [8] - 激励措施的获取取决于若干标准,包括规定的最低本地附加值要求 [8] - 该计划将制造设施分为三个垂直集成级别,级别越高,在印度生产的投入品范围越广,所需满足的最低本地附加值条件也不同 [8] - 受益企业通过招标选定,必须承诺在印度建立符合特定最低产能水平的制造设施,并声明其集成级别、计划实现的本地附加值百分比及产品性能参数 [8] - 一旦选定,受益企业将获得为期五年的补贴,补贴金额在五年内逐年递减,具体金额基于集成水平、实现的本地附加值水平及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年销售量确定 [9] 中方主张的法律依据 - 中方认为印度的关税措施违反了《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条第1款,因其给予某些原产于中国的技术产品的待遇低于其承诺表规定,并征收了超出承诺的税费 [11] - 中方认为印度的太阳能组件计划违反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1条(b)款和第3.2条,因其以使用国产商品而非进口商品为前提条件进行补贴 [12] - 中方表示保留在磋商过程中及未来提出其他事实、措施和主张的权利 [12] 事件背景与中方立场 - 这是中方继起诉印度电动汽车及电池补贴措施后,再次在世贸组织采取行动以维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 [13] - 中方敦促印度恪守其在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立即纠正错误做法 [13]
为兵团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新浪财经· 2025-12-22 03:39
文章核心观点 - 兵团正以高标准、实举措、大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旨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民营企业在现代化兵团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1] 优化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并持续缩减清单事项,确保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 [2] -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 [2] -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拓展信用报告查询系统功能,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 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 - 提高政策精准性,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差异化措施,引导民营企业在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中定位,鼓励在硅基新材料、纺织服装、农业机械等优势领域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技术 [3] - 健全政策执行监督评估体系,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建立政策动态优化调整机制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3] - 畅通政企沟通机制,常态化开展需求调研,建立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直通车机制,打造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平台,常态化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推广“信易贷”模式以拓宽融资渠道 [3] 构建亲商重企的政务环境 -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探索设立“首席服务员”制度为民营企业配备专属政务顾问 [4] - 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全面梳理涉企审批事项,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流程清单,持续推进工商登记、项目备案等领域“一表申请、一窗通办” [4] - 强化数字化赋能,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整合工商、税务、社保等数据形成“民营企业数字画像”,加大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以减少重复报送 [4]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 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符合兵团实际的制度条例,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5] -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运用,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5][6] - 提升司法保障质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先审理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提高破产审判质效以发挥“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 [6] - 建设法律服务平台,探索设立“民营企业法律帮扶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等服务 [6] 打造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 - 加强规则衔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展会并给予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建立品牌推广数字化平台和“民营企业国际化法律知识库” [7] - 优化管理体制,落实外资管理体制改革举措,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并保障其国民待遇,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7] - 扩大外资准入,依托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机遇,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机制,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以增强吸引力 [7]
中方对欧加税不到24小时,马克龙通告全球,欧盟必须对华开放
搜狐财经· 2025-12-21 15:42
中国对欧盟猪肉加征反倾销税及欧盟反应 -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加征反倾销税,税率从4.9%到19.8%不等 [1] - 法国总统马克龙在加税公告发布后迅速表态,强调欧盟必须保持对中国的开放政策,积极吸引中国投资 [1][5] - 欧盟猪肉长期依赖政府补贴,以低价进入中国市场,给国内养殖业带来直接冲击,其补贴后的到岸价格有时甚至低于中国养殖户的生产成本 [1] 中欧贸易博弈的背景与性质 - 中国的关税措施是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对国内产业权益的正当保护,旨在维护本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1] -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此次依法采取反倾销措施,既表现了遵循国际规则的坚定立场,也是一种对等回应 [3] - 马克龙承认欧中贸易的不平衡问题根源在于欧盟自身生产力不足,并明确反对加征关税和设置配额,呼吁加强开放合作 [5] 对全球经贸秩序的影响与启示 - 此举表明保护主义并非单向道,提醒全球经贸中单边保护主义不可持续 [3] - 这场互动传递了一个信号:在全球经贸体系中,单边主义和双重标准越来越难以立足 [5] - 中国的回应显示,面对不公平竞争,最有效的行动是依据国际规则果断应对,同时保持开放的大门 [5] - 未来的经济全球化将更加注重规则与平衡,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5]
公牛回应宣传语争议称有权威数据支撑,已起诉家的公司索赔42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1 09:36
事件背景与法律行动 - 广东中山家的电器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号,有组织地发布了200余条针对公牛集团宣传语的视频,指控其“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的宣传语存在误导 [1] - 公牛集团已就此事起诉家的公司,并提出42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目前案件已由法院正式受理 [1] - 公牛集团表示,在11月下旬发函交涉后,对方虽删除部分言论,但侵权行为并未停止,因此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1] 公牛集团的回应与依据 - 公牛集团回应称,其宣传语“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具备严谨的第三方权威调研支撑,数据来源为尚普咨询集团 [1] - 根据官网说明,调研覆盖全国(不包含港澳台)家用全渠道市场,基于行业专家调研、消费者调研与渗透率数据,结论为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公牛产品的家庭超过中国家庭总量的70% [1] - 相关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调研声明于2025年8月完成 [1] - 公司强调该宣传语已依法进行口径标注,并始终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 公司立场与行业影响 - 公牛集团主张公平竞争,尊重基于事实的业务讨论,但认为合规讨论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而非演变为舆论攻击 [1] - 公司表示此次法律行动是为了维护行业秩序与品牌权益,认为相关视频内容涉嫌误导公众并损害公牛商誉 [1]
必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学习领会“五个必须”做好明年经济工作
新华网· 2025-12-17 22:49
核心观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五个必须”,强调必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1] - “放”的目的是破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管”的本质要求是建设法治经济,核心在于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1] - 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需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协同发力 [12][13][14] 市场机制与“放得活” - 核心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3] - 通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如推行“机器管招投标”等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湖南民营企业中标率从去年的73.65%升至82.9% [2] - 行政审批做“减法”以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并通过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加快新场景培育开放等措施,让市场的“无形之手”更加有效 [4][5] - “放得活”并非放任自流,需要完善市场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6] - 各地实践包括浙江完善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江苏推广非现场检查等执法新模式,山东开展民营经济活力提升计划 [6] 政府作用与“管得好” - “管得好”是“放得活”的必要保障,核心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规范市场秩序,治理理念从管得“住”升华为管得“好” [8][9] - 法治是“管得好”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计划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 [9][10] -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对未来信用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0] - 维护公平竞争是核心,通过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措施,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及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 [10] - 以风险防控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出明确部署 [11] 深化改革与协同发力 - 关键在于以改革之力打通“放”与“管”的衔接堵点,实现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协同发力 [12] - 自贸试验区通过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证照分离”改革等一系列开创性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2]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绿色通道试点,打通了临床急需药品进口渠道,提高了创新药物可及性并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 [12] - “十四五”期间不断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但市场体系仍不健全、要素流动不畅等问题存在,更好发挥市场作用仍是未来改革主攻方向 [13] - 各地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如京津冀强化技术市场协同联动、长三角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川渝共建成渝一体化数字资源枢纽底座 [13]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明年改革攻坚任务,包括拓展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等 [13] - 需从广度和深度上推动重大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以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4]
年度复盘|这四天四场深聊会探讨“大树底下如何长草”
搜狐财经· 2025-12-17 21:14
广东省及深圳市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动向 - 中共广东省委发布“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建设民营经济强省,并把深圳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之都,为广东及深圳的民营经济发展确立新战略坐标 [1] - 深圳作为“民营经济第一城”,市政协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高质量发展作为2025年履职重点,并于5月围绕公平竞争、要素支持、权益保护和个体经济四个方面连续召开四场“深聊会”,邀请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及委员共同研讨 [1] 深圳市民营经济现状与立法进展 - 2024年,深圳市民营企业数量超260万家,增长10万户以上,7家深圳民企入围世界500强,27家上榜中国民企500强,40家成为广东省民企100强 [2] - 深圳正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地方立法,立法专班已访谈超300家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召开超20场政府部门、智库及行业协会座谈会,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65家部门及各区意见 [2] - 委员们期待立法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职责边界,为企业“松绑”,政府应在保障和服务方面“有所为”,在企业发展拓展方面“有所不为” [5] 公平竞争与市场环境 - 公平竞争被视作民营企业的核心诉求,也是民企老板最关注的问题,其实质性推进对未来经济转型和深圳先行示范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4] - 有观点指出,深圳大企业得到更多关照,但更多中小企业需要得到更多关心和照顾,需解决“大树底下不长草”的生态问题,构建更有利于民企健康发展的环境 [5] 企业融资与要素支持 - 当前融资矛盾最突出的是员工人数在500-2000人的“中型企业”,这类企业规模超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限制,社会融资能力又不及超大型企业,处于“两头不靠”的尴尬境地 [5] - 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大的矛盾是续贷难、续贷成本高,而非融资难融资贵,建议引导银行推出授信额度更大、期限更长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 [7] - 建议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直接续贷,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借新还旧的隐性成本 [7] - 委员建议金融机构在资产评估时要有“底线思维”,避免因抵押物估值暴跌引发连锁反应 [5] 产业空间与市场场景支持 - 有委员建议通过统筹财政资源、政策工具等手段盘活闲置空间,推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并对初创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或梯度优惠 [8] - 提出“场景即资源”的观点,建议开放博物馆、交通设施等公共场景,为VR、机器人等创新产品提供试错和展示舞台,认为市场机会是比钱和地更宝贵的要素 [8] 民营企业权益与知识产权保护 - 权益保护聚焦七大问题,包括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原则的规章、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为加快建立案件“绿色通道”等 [9] - 呼吁司法实践中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确保法律适用一致性 [11] - 深圳公开发布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与维权指引》,并编印《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手册》,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指引 [11] - 针对中小微企业在法律博弈中的弱势地位,建议公检法提供专项培训或类似法律援助,给予指引和帮助 [11] 个体经济发展现状与支持 - 截至2025年3月末,深圳市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168.72万户,占商事主体总量的38%,同比增长1.9%,创业密度连续19年居全国首位 [12] - 电商和直播成为个体户转型的新方向,但深圳发展直播电商在租金、人力等成本方面明显高于国内绝大多数城市,且核心岗位人才供给不足 [13] - 委员希望政府能为个体户提供公益性技能培训和更开放的数据环境,并帮助弥补电商营销方面的天然缺陷 [13] - 针对地摊经济、个体户售卖电动自行车等涉及民生与城市管理的难题,建议各职能部门在权力范围内往前多走一步,通过具体先行示范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卡点 [15] - 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个体经济打造更多亮点和地方特色,例如提炼皇岗村美食、推广非遗,并利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更好地将消费者留在深圳 [15]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条码支付互联互通
北京商报· 2025-12-16 19:24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12月16日发布倡议,旨在共同推动移动支付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1] 核心政策倡议 - 鼓励支付市场主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大创新投入,结合市场需求优化产品与服务,为消费者和商户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移动支付服务 [1] - 要求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通过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提升竞争力 [1] - 明确禁止市场主体屏蔽或限制其他合法支付产品的展示,不得通过内部制度规则限制其他市场主体间的业务合作,不得利用市场地位妨碍公平竞争 [1] - 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全面平等开放条码受理网络和各类场景,以助力构建开放互联的产业生态和统一的国内大市场 [1] - 要求市场主体坚持守正创新、规范经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强化风险联防联控,不得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渠道 [1]
新氧再“撕”上游供应商:过度控价时代一去不复返
北京商报· 2025-12-13 11:16
公司声明与反驳 - 新氧公司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声明,反驳上游医美厂商对其产品采购渠道、真伪保障及服务能力的质疑,指出相关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带有误导性,对公司商誉造成不良影响 [1] - 新氧明确反驳上游厂商质疑,声明其所有医疗器械产品均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合法供货,拥有完整可追溯的进货凭证,并可通过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生产批号及UDI进行真伪核验与流向追溯 [2] - 新氧声明其连锁门店均为依法批准的医疗机构,医师规范执业,并在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下开展诊疗活动以保障安全与消费者权益 [2] 上游厂商的指控与行动 - 此前,圣博玛、普丽妍等上游厂商因产品定价问题与新氧公开对峙,通过公众号将新氧旗下数十家青春诊所列入“非官方合作机构”名单,质疑其产品渠道正规性 [1] - 斐缦生物发布声明,称自2025年10月1日起已停止向新氧集团及其下属相关医疗机构供应“弗缦”产品,并暗示若新氧继续大量销售该产品,则可能来自不合规渠道或为假冒伪劣产品 [1] 行业竞争与定价权之争 - 新氧在声明中直言,医美行业“依靠注册证稀缺性垄断市场、过度控价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 [1][2] - 新氧指出行业正从信息不对称和高溢价,走向价格透明、理性决策与公平竞争 [2] - 新氧批评上游厂商试图通过“官方”、“认证”、“唯一合作机构”等话术放大消费者安全焦虑,以固化高价体系并弱化医疗机构的专业判断与自主定价权,认为此举不符合市场规律且损害消费者利益 [2] 公司对上游厂商的要求 - 新氧直指上游厂商将“行业惯例”凌驾于监管要求和消费者权益之上 [2] - 新氧声明上游企业有义务在法律框架内向合规使用其产品的医疗机构提供正常的售后与技术支持,而非以内部规则为由选择性提供或拒绝支持 [2]
胡晓炼:市场竞争的核心内涵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5:30
行业政策与市场环境 -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胡晓炼指出,市场竞争主体需在公平竞争环境下才能更好发展 [1] - 市场竞争议题的核心内涵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而不仅限于国有与非国有企业视角 [1] - 海南自由贸易港需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两方面入手,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
招商靠“内卷”,不如练内功
经济日报· 2025-12-11 08:10
招商引资乱象与历史问题 - 过去数十年招商引资推动经济高速增长,但各地比拼导致违规“小政策”、“土政策”盛行,形成“税收洼地”,加重地方财政负担,加剧不公平竞争并割裂全国统一大市场[1] - 传统招商引资依赖“三板斧”:土地让利、税收返还、奖励补贴,导致“血拼式”招商,引入企业可能“水土不服”,且巨额投入超出地方承受能力[3] - 企业出现“补贴依赖症”,例如一家汽车机器视觉领域企业,2022年至2024年实现净利润约1.47亿元,同期获得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高达上亿元,2025年补助减少后“纸面富贵”难以为继[6] - 招商争夺导致企业坐地起价、“候鸟型”企业迁走及骗取补贴等恶果[7]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影响与执行挑战 - 2024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明令禁止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以及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补贴,宣告传统招商方式在法律层面终结[3] - 《条例》实施一年多后,明面“补贴竞赛”退场,但地方出现变通手段,如降低工业用地基准价、通过平台公司减免租金、延长装修期或补贴企业高管个人[3] - 地方招商变“抢商”,例如在跨地市工程项目中,各地政府希望企业在当地注册分公司以方便报税,或为打造CBD盲目吸引企业总部迁入而不顾其是否在当地经营,增加企业交易成本,形成“零和博弈”[4] 招商乱象的具体表现与成因 - 招商盲目求规模、逐热点造成重复建设,例如风电设备企业为获取资源要素,不得不在当地铺设完整产业链,导致热门产业扎堆[5] - 乱象成因包括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欠缺、政绩考核压力、财政紧张焦虑、资源竞争本能及区域发展差异[8] - 招商引资被视为“政绩锦标赛”,官员政绩与当地企业数量及业绩紧密关联,加之近几年土地出让收入下滑,各地更倚重招商以增加税收[8] - 压力下,地方“一把手”亲自讲解政策,招商干部被下达任务需前往京、沪等地拜访企业[8] 地方招商观念与考核体系的问题 - 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招商行为更规范,个别经济欠发达地区观念仍停留在地产思维模式,出现“捡到篮子里都是菜”的项目冲动[10] - 若各地招商不能保持统一公平竞争标准,可能引发“剧场效应”,迫使更多地方加入“内卷”[10] - 干部考核体系优化未跟上政策调整,考核指标仍以经济增长值为主,缺乏差异化,且对招商公平性的考核欠缺[11] - “群发”的指标任务耗费干部大量精力,使其难以集中力量锻造招商“长板”[11] 招商引资的转型方向与新模式 - 招商进入比拼精细化服务阶段,需从根本上转变思维,站在企业、公平及共赢视角谋发展[13] - 企业长远发展需与当地产业相匹配,不同类型企业侧重点不同:工业企业重视产业配套,服务业企业重视人才招引,也有企业重视综合保障与营商环境[14] - 地方政府需不断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如住房、教育、医疗、用水、用电、用工等,用一流营商环境为企业添砖加瓦[14] - 各地为招商“工具箱”补充更科学工具,如链式招商、场景招商、以商招商,并有地方针对中小企业推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4] 公平竞争政策制定与区域合作 - 政府出台招商政策需谨慎,“看得见的手”不能伤害“看不见的手”,可借鉴美国各州为吸引亚马逊新总部承诺高达数亿乃至10多亿美元税收优惠导致的过度竞争[15] - 政策制定需“旧瓶装新酒”,植入公平竞争基因,通过建立独立审查机构、完善审查程序、扩大审查范围等方式评估政策合规性[15] - 谋求地方合作共赢,例如上海市松江区与安徽省六安市共建产业园,实施“财税分成、统计分算”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企业税收和统计数据由两地按4:6比例共享[16] - 可借鉴以色列经验,由中央政府协调多个竞争外资的地方政府,将外资定位在几个城市交界的工业园区以实现收益共享[16] 未来展望与系统改革 - 破解“内卷式”招商是长期过程,需要多方发力,招商模式变革离不开系列改革的深化推进[16] - 需优化干部考核体系,实现差异化考核,并改革财税机制以帮助地方形成新的稳定税源[16] - 转型期是阵痛期,但从长远看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经之路[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