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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各色广告千千万,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4 09:43
广告行业不同业务环节的税务处理 - 广告策划和设计方提供的业务属于现代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且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 - 广告制作方的业务性质取决于材料提供方:若委托方提供材料,则属加工服务;若受托方提供材料,则属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同样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 - 广告发布方提供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并且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率为3% [2]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与核算要求 -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2] - 应缴费额的计算公式为:计费销售额 × 3% [2] - 若公司同时承接广告制作和广告发布业务,必须分开核算并在开具发票时分开开具,以确保准确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7]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收优惠政策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 -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同样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5] -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应缴费额的50%减征;地方收入部分,各省可结合实际情况同样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 [6] 企业接收自然人推送数电发票的操作流程 - 与企业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票夹”将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送至其任职单位 [12] - 单位接收发票的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收票箱】 [14][16] - 在收票箱中,可通过选择处理状态、录入推送人、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进行查询,找到目标发票后进行查看和下载操作 [17]
税费诉求回音壁 | 第20期:开具成品油发票这份干货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3 14:28
成品油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 汽油消费税采取定额税率,具体为每升1.52元,征收范围包括含铅汽油、生用汽油、航空汽油以及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对烷基化油(异辛烷)也按汽油征收消费税 [2] - 柴油消费税采取定额税率,具体为每升1.20元,征收范围包括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度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油以及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 [2] - 石脑油消费税采取定额税率,具体为每升1.52元,征收范围广泛,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外的各种轻质油,如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等,并对混合芳烃、重芳烃、稳定轻烃等按石脑油征收 [2] - 溶剂油消费税采取定额税率,具体为每升1.52元,征收范围包括用于涂料、油漆、橡胶等多个行业的轻质油,并对石油醚、粗白油、部分工业白油等按溶剂油征收 [2] - 航空煤油消费税采取定额税率,具体为每升1.20元,但暂缓征收,对航天煤油也参照此规定暂缓征收 [2] - 润滑油消费税采取定额税率,具体为每升1.52元,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植物性、动物性及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及由它们混合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 [3] - 燃料油消费税采取定额税率,具体为每升1.20元,征收范围包括主要用于燃烧的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等多种重油、渣油 [3] 成品油税收征管与发票规定 - 所有成品油销售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3] - 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成品油开具模块进行开具 [3] -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发票左上角必须有“成品油”字样(普通卷式发票除外),并需选择以“107”开头的正确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3] -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数量”栏不能为0(红字发票除外),“单位”栏必须是“吨”或“升”,且需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个人和非企业性单位除外) [3]
2025A股11连阳收官,2026新政密集启幕丨一周热点回顾
新浪财经· 2026-01-03 11:48
数字人民币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出台行动方案,明确数字人民币将从数字现金时代迈入数字存款货币时代,新一代体系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1] - 客户在商业银行钱包中的数字人民币被明确为以账户为基础的商业银行负债,标志着其由现金型1.0版进入存款货币型2.0版 [1] - 银行机构需为客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计付利息,并遵守存款利率定价自律约定,银行可对余额自主开展资产负债经营管理,并由存款保险依法提供与存款同等的安全保障 [1] - 数字人民币核心定位由流通中的现金拓展为存款,这一改变将大大提高其在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并有望提高个人及市场使用意愿 [2] 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国补)政策,对补贴范围和力度有所调整 [3] - 2026年“国补”主要类别为汽车报废、汽车置换、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四类,比2025年减少了家装、电动自行车两类 [3] - 家电“国补”对象由12类降至6类(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且必须是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数码“国补”对象新增智能眼镜,并支持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 [3]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由定额补贴(2万元或1.5万元)改为按新车车价给予12%或10%的补贴,家电补贴价格比例从此前的20%降至15%,每件家电补贴最高额度从2000元降至1500元 [3] - 2026年政策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补贴范围总体稳定有增有减,补贴标准和实施机制有所优化,旨在惠及民生、提振消费 [4] 增值税法实施与个人售房政策调整 -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与增值税法同步施行,条例共6章54条,旨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 [5] - 条例细化了增值税法中的概念和基本制度,如应税交易范围、多税率适用原则,并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抵扣规则,明确了抵扣凭证范围 [5]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原为5%),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6] - 以100万元的房屋出售价格为例,税费直接减少了2万元,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去库存 [6] A股市场2025年表现 - 2025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沪指微涨0.09%报3968.84点,录得11连阳,深成指跌0.58%,创业板指跌1.23% [7] - 2025年全年,沪指收涨18.41%,创最近6年来最大年度涨幅,深证成指收涨29.87%,创业板指大涨49.57%,科创50指数涨35.92%,北证50指数涨38.8% [7] - 2025年A股总市值跃升至近109万亿元,年内新增近23万亿元,刷新历史纪录,CPO、存储芯片、商业航天、有色金属等板块领涨 [7] - 市场全年呈现震荡上行,“科技牛”行情贯穿全年,有色金属板块表现亮眼,展望2026年,宏观因素有望继续推动市场上行 [7] 制造业PMI数据 - 2025年12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在连续8个月运行在50%以下后重回扩张区间 [8] - 制造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5.5%,较上月上升2.4个百分点,创2024年4月以来新高,新订单指数为50.8%,较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回到扩张区间 [8] - 分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0.8%,较上月上升1.5个百分点,回到扩张区间,中型企业PMI为49.8%,较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小型企业PMI为48.6%,比上月下降0.5个百分点 [8] - 2025年最后一个月PMI指数明显回升,表明市场预期进一步向好,预计2026年开年制造业有望实现稳中有增 [9] 贵金属价格波动 - 2025年最后一周,COMEX黄金期货跌1.02%报4325.60美元/盎司,COMEX白银期货跌9.36%报70.13美元/盎司,均创下1979年以来最大涨幅 [11] - 价格跳水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宣布上调黄金、白银等交易保证金要求有关,导致投机情绪受挫 [11] - 2025年全年,黄金上涨约70%,白银涨幅高达约150%,其他贵金属累计涨幅均超过100%,金银比一度从2020年高点120跌落至60附近 [11] - 贵金属市场全年高位震荡,年末剧烈波动,原因包括美联储降息预期、地缘冲突、绿色能源与AI算力基建带来的工业需求增长,以及投机买盘推动 [12] Meta重大收购 - Meta将以数十亿美元收购开发AI初创公司Manus的母公司蝴蝶效应,这是Meta历史上第三大规模收购案 [13] - 此次收购旨在巩固Manus在AI应用层的战略位置,将人工智能能力转化为可规模化、可靠的系统,Manus将继续通过App和网站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并继续在新加坡运营 [13] - 据Manus 12月初统计,其已处理超过147万亿个token,并创建了超过8000万台虚拟计算机 [13] - 分析认为,Meta希望通过此次收购快速补齐在通用智能体领域产品化与商业化短板,以追赶OpenAI与Google [14]
企业偷税成本大增!增值税新规堵漏洞
第一财经· 2026-01-02 13:44
文章核心观点 - 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旨在堵住增值税征管中的关键制度漏洞,结束了部分企业通过隐匿收入、控制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以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从而在税务稽查后仅按1%低征收率补税的历史 [1][3] - 新规通过修改“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定义和“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确保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并追溯调整纳税人身份,迫使年销售额超标的企业自超标当期起按一般纳税人较高税率(如13%、9%、6%)补税,大幅提高了偷税成本 [1][4][5] - 此次政策调整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对2025年及以前的税款所属期销售额调整设定了生效日期不早于2026年1月1日,但明确从2026年开始,纳税人需依法纳税,放弃偷税幻想,预计将对上市公司持股平台减持股票等原适用1%征收率的税务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6] 增值税纳税人分类与原有漏洞 - 中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大中型企业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3%、9%、6%三档税率,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1] - 另一类是针对小微企业、个体户、自然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直接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税,目前法定征收率为3%,但在2027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将征收率降至1% [2] - 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由于一般纳税人最高税率(13%)与小规模纳税人低征收率(1%)或免税之间存在巨大税负差异,诱使部分企业通过隐匿收入、分拆收入等方式将年销售额控制在500万元以下以偷税 [2] 原有制度漏洞的具体操作与低补税成本 - 根据此前规定,“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且一般纳税人登记生效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次月1日 [3] - 在此规则下,假设一家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隐匿收入1000万元,于2025年被查,该1000万元销售额计入2025年,使得其在补税时仍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只需按1%的征收率补税,补税成本极低,之后才在2025年转为一般纳税人 [3] - 这一漏洞导致即便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实施后,许多“小电商”在涉税“黑中介”教唆下仍敢于隐匿收入,因为预计被查后补税金额很少 [3] 新规核心变化与执行机制 - 《公告》修改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定义,规定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 [4] - 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D在2026年6月1日被稽查查补2025年2月销售额300万元,该300万元应计入其2025年2月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 [5] - 《公告》同时修改了“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规定因调整销售额导致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 [5] - 举例说明,按季申报的批发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H于2027年7月16日自行更正2026年四季度申报表,增加销售额300万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6年10月),重新计算后其在2026年10月年销售额超标,则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追溯至2026年10月1日,需自2027年7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追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从2026年10月税款所属期起按月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若未按时登记,税务机关将在时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生效日期仍为2026年10月1日 [5] 新规影响与过渡安排 - 新规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若之前隐匿所得导致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被稽查查出后,销售额将追溯至逃税发生时所属期,并据此判断其纳税人身份,转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相应较高税率直接补税,彻底堵住了原有漏洞 [6] - 这将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例如上市公司持股平台减持股票原可按1%征收率纳税的税务安排将成为历史 [6] -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公告》明确对于因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导致超标的情况,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体现了“既往不咎”的过渡性安排,但自2026年起,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 [6]
这些新规,今天起施行
新浪财经· 2026-01-01 10:19
社会治安管理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将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无人机“黑飞”、高空抛物等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 [1] 保育教育行业 - 幼儿园收费政策自1月1日起施行 公办、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 - 对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建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 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2] 电动汽车行业 - 全球首个电动汽车电耗限值强制性标准《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自1月1日起实施 企业必须对新出厂产品进行必要的技术升级 [3] - 以2吨左右车型为例 新标准要求百公里电耗不应超过15.1度电 技术升级后 在电池容量不变的情况下 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平均将提高约7% [3] 税收政策 - 增值税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共6章 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 [4] -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 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 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 [4] 网络与数据规范 -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 明确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5] - 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自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 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 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 [9] - 新修改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 案由总量达到1055个 [9] 个人征信 -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 征信中心将根据不同还款情形完成自动调整 相关逾期记录不再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 [6] - 政策适用于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且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情形 [6] 国家公园管理 - 国家公园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明确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根据生态保护需要设立的生态管护岗位应当优先聘用当地居民 [7][8] - 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 鼓励面向公众设立国家公园免费开放日 鼓励国家公园特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全文发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31 09: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核心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1][38] 总则 - 立法目的是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征收缴纳,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 - 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 - 应税交易包括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5] - 明确视同应税交易情形,包括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无偿转让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 [5] - 明确不属于应税交易情形,如员工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取得存款利息收入等 [5] - 增值税为价外税,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5] -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一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5] -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3] 税率 - 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进口货物,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5] -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特定货物(如农产品、自来水、图书、饲料等),税率为百分之九 [5][6]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百分之六 [6] - 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6]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6] -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6] 应纳税额 -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6] -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6] - 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6] -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6] -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6] -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按规定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退还 [6] - 明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购进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对应的进项税额 [6] 税收优惠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起征点,免征增值税 [6] - 明确列举免征增值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等 [6] - 国务院可根据需要,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 [6] -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应单独核算销售额,否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6] - 纳税人可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6] 征收管理 - 明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发生应税交易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凭据的当日,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当日 [6] - 明确增值税纳税地点,如有固定场所的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 - 增值税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6] -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7] - 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或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纳税人应申报办理退(免)税 [7] - 纳税人应依法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包括纸质和电子发票,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7] - 税务机关与工信、公安、海关等多部门建立增值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7]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起实施
北京商报· 2025-12-31 00:04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核心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与增值税法同步施行 旨在解释、细化和明确增值税法条款 提升法律体系的完备性与可操作性 [1][4] 条例主要规定细则 - 细化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明确应税交易中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 以及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2] - 明确税率适用规则 进一步明确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范围及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形 并规定一项交易涉及多税率时的适用原则 [2] - 确定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对增值税扣税凭证种类、进项税额抵扣办法作出规定 并细化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的方法及特殊抵扣规则 [2] 应税交易范围的具体界定 - 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3] - 服务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以及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生产生活服务 [3] -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3] -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3]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 进一步明确具体范围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3] 出口退税相关安排 - 条例规定了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方法、申报期限以及纳税人放弃适用的处理原则 以落实增值税法并确保操作规范 [3] 条例颁布的意义与作用 - 提升增值税法律体系的完备性 在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作用 是制定政策性文件的依据 [4] - 有效兼顾税制稳定性与可操作性 通过对法律条款的解释和细化 使税法更确定、更接地气 并能适应纳税人情况的动态变化 [4] - 有利于增值税制度“与时俱进” 将实践中运行有效的政策上升为制度 以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技术变革及新业态迭代的要求 体现现代性与时代性 [5] 保障条例落地的后续工作 - 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规定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将制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预缴税款、出口退(免)税等具体操作办法 并制定配套征管公告 [5] - 做好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政策调整升级税收信息系统 完成系统改造和功能测试 提供政策引导、便捷申报等高效服务渠道 [5] - 广泛组织培训辅导 加强对条例的宣传 组织开展培训辅导并提供政策解读与问题解答等咨询服务 [6]
增值税重磅法规出台,涉及6万亿元
第一财经· 2025-12-30 20:07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 - 核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于2025年12月30日出台 共6章54条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旨在细化增值税法规定 增强规则确定性 为市场提供稳定预期并提高征管可操作性 [3] -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 2024年收入约6.57万亿元 占全部税收收入38% 2025年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4万亿元 同比增长3.9% 该条例将直接影响亿万企业和个人 [3] - 增值税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 但《条例》中的部分细化内容与现行制度存在些许变化 值得纳税人关注 [3] 明确跨境应税交易范围 - 《条例》细化了“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具体情形 包括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境外现场消费除外)以及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等 [4] - 与现行规定相比 征税范围有所缩小 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无需缴纳增值税 同时考虑了征管可控性 释放了对外服务业开放信号 降低了境外企业对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 [4] 细化混合销售税率适用原则 - 针对涉及多档税率(6%、9%、13%)的混合销售业务 《条例》细化了税率适用原则 要求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 主要业务需居于主体地位并体现交易实质和目的 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 [5] - 未来主要业务判断将更注重交易实质和目的 而非单纯依赖主要业务销售额是否超过50%的占比标准 实践中可能需要将定性判断与定量指标结合 [5] 完善应纳税额计算与税收优惠管理 - 《条例》确定了不同情形下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健全了征管措施 [6] - 《条例》明确了增值税法中各类免征项目的具体标准 并规定税收优惠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依法及时公开 同时要求主管部门适时评估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并报请调整完善 [6] - 此前中央已要求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2025年以来已有多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 [7]
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 进一步提出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
央视网· 2025-12-30 19:27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公布与施行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6号国务院令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 制定背景与意义 - 制定背景是为保障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有效施行 完善制度措施并增强税制可操作性 构建配套衔接的增值税制度体系[2] - 制定意义包括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 促进税收法治公平 保障全国统一规范可操作 以及稳定市场预期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 制定总体思路 - 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法 对法律授权事项进行细化和明确[3] - 保持税制连贯 将现行有效制度措施纳入条例 不新增纳税人负担[3] - 坚持统筹兼顾 既坚持基本税制要素 又为实际操作预留空间 授权主管部门制定配套措施[3] 征税范围细化规定 - 条例对增值税法中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作出细化定义[4] - 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4] - 服务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以及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生产生活服务[4] -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4] -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4] - 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具体范围 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4] 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 - 条例明确增值税法中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医疗机构等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5] - 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5] - 要求主管部门适时研究和评估优惠政策执行效果 对不再适应需要的政策及时报请国务院调整完善[5] 规范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 增值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出口退(免)税具体办法 条例对此进行落实[6] - 条例规定了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方法、申报期限、纳税人放弃适用的处理原则等[6] - 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退(免)税的具体操作办法[7] 保障条例落地见效的措施 - 财政部、税务总局将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规定 制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预缴税款、出口退(免)税等具体操作办法及配套征管公告[8] - 将做好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政策调整升级税收信息系统 提供便捷纳税服务渠道[8] - 将广泛组织培训辅导 加强宣传并提供政策解读与问题解答等咨询服务[8]
增值税重磅法规出台,涉及6万亿元
第一财经· 2025-12-30 18: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核心内容与影响 - 国务院于12月3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共6章54条,旨在细化增值税法规定,增强规则确定性,为市场提供稳定预期并提高征管可操作性 [1][2] - 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与2025年起实施的增值税法共同形成配套衔接的增值税制度体系 [2] -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38%,2025年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4万亿元,同比增长3.9%,因此条例将直接影响亿万企业和个人 [2] 征税范围的具体细化 - 条例细化了“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具体情形,包括境外向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境外现场消费除外),以及境外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3] - 此规定与现行制度相比有变化,境外销售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不再缴纳增值税,征税范围有所缩小,但征管更可行,同时明确了与境内资产直接相关的境外销售仍需纳税 [3] - 这一调整被认为兼顾了税收管辖权与征管可操作性,释放了对外服务业开放信号,降低了境外企业对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 [3] 税率适用的明确原则 - 针对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的情况,条例细化了适用原则,要求业务之间需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需体现交易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 [4] - 此规定意味着未来主要业务判断将更注重交易实质和目的,而非单纯依赖主要业务销售额是否超过50%的定量指标,旨在防止企业通过做账使附属业务适用低档税率 [4] - 中国增值税税率有三档,分别为6%、9%和13%,混合销售的税率适用是实务中的难点,新规旨在使判断更合理 [4] 税收优惠与征管完善 - 条例明确了增值税法中各类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6] - 要求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适时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报请国务院予以调整完善 [6] - 此前中央已要求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以来已有多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