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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赛智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6 22:02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核查,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36个月内未违规利润分配等禁止情形 [1]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条件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 计划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与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且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考核指标设计科学合理,兼具全面性、可操作性及约束效果 [2] - 考核机制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价值分配体系,支持长期发展目标 [2]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 激励对象名单经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前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 [3] 总体结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4]
雷赛智能: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5-16 22:02
公司简称:雷赛智能 股票代码:002979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是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 是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 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予权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 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 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10 年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
悦安新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6 21:4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及《公司章程》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1] - 激励对象需满足6项基本条件,包括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符合任职资格等 [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2024年股东会批准的名单相符,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 [2] 激励计划实施细节 - 公司确定2025年5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6.25元/股 [2] - 本次计划共向257名激励对象授予187.53万股限制性股票 [2]
慧辰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6 21:31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 ...
国源科技: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20:35
审议及表决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同意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 [1] - 同意回购注销其他49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666,291股限制性股票(占首次授予总量的30%) [1]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 回购类型为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 - 回购依据包括《激励计划》规定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2] - 拟回购注销总数686,291股(含离职员工20,000股及业绩未达标部分666,291股) [2] 回购基本情况 - 离职员工郭守前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4.1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计回购资金82,400元加利息 [3] - 其他49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4.12元/股加利息,预计回购资金2,745,118.92元加利息 [3] 拟注销股份明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注销90,000股,占其授予总量的30% [4] - 核心员工拟注销596,291股,占其授予总量的30.72% [4] - 合计注销686,291股,占总授予量的30.62% [4] 股本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133,300,000股,注销后减少至132,613,709股 [5] - 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仍保持100%流通比例 [5] 管理层分析 -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及管理团队履职 [6] -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上市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6] 债权人安排 - 公司将按《公司法》要求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履行相关程序 [6]
确成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6 20:17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确认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主要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需激励人员 [2] - 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5月16日,将以限制性股票形式实施激励 [2]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标准 - 明确六类排除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不符合《公司法》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等 [1] - 核查确认激励对象无上述排除情形,且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法律依据与程序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2]
合康新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30
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情况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自2021年1月授予日起52个月后开始,至64个月内结束,归属条件已成就 [7][8] - 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47.76亿元,剔除资产剥离影响后同比增长443.84%,远超60%的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N=100% [11][12][13] - 个人层面18名在职激励对象2024年绩效考核均为B及以上,个人归属系数100%,实际可归属数量为178.75万股,占获授总量的25% [8][15]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 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作废其已授予未归属的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15][16]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本次事项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取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核查意见 [7][8] - 公司前期已履行2021年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 [5][6][16]
远航精密(8339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16 19:20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3] - 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15:00 - 17:00 [3] - 活动地点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3] - 参会单位及人员为通过网络参加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林峰,财务总监吴春平,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斐,保荐代表人钱进和耿旭东 [3][4] 业务优势与延伸 - 2024 年通过控股孙公司黑悟空能源将产业链延伸至 FPCA 领域,在材料、结构、布线方面具备自主开发设计能力,基于一体化优势在产品质量、快速响应等方面有竞争力 [5] - 公司深耕镍带、箔以及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近二十年,依托研发设计平台、生产系统和质量管控体系,与众多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业务延伸可提供一站式供应体系,降低客户成本,增强影响力和竞争力 [5] 市值管理与股价 - 二级市场股价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致力于提升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价值 [5] - 2025 年 1 月至 4 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远航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未来相关回购事宜以公司公告为准 [6][7] 利润分配与现金流 - 公司 2024 年业绩增长,2025 年一季度每股经营现金流为 -0.79 元,较 2024 年的 0.22 元下降,主要因一季度销售回款中 6 + 9 银行票据汇票占比增加,带动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增长 [6]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每股未分配利润为 4.06 元,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现金分红方案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后续经营发展规划 [6] 股权激励 -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将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如有新进展将及时披露 [8]
佳驰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10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 [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 -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 [2] - 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无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2]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流程 - 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3] - 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3] - 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形式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影响 - 实施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 [4] - 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 - 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 -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中航成飞(302132) -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年5月8日-5月16日)
2025-05-16 18:06
公司战略规划 - 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结合十五五发展布局适时策划再融资,支撑后续高质量发展 [2] -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一致性 [2] 盈利能力与利润率提升 - 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定,通过提质增效、节流降本等专项工作降低管理运营成本 [2] - 重点推进产品全价值链降本增效,建立成本管控策略,提升协同降本能力,全流程管控资源消耗,制定关键指标体系实施内部管控 [2] 军贸业务 - 开展军贸业务超40年,有多型拳头产品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军贸是业绩增长重点 [3] - 密切关注国际环境变化,持续加大军贸业务开拓力度和广度 [3] 贵飞扭亏为盈措施 - 依托成飞支持提升先进装备制造能力,优化产品结构 [3] - 提高管理效率,减轻历史包袱 [3] - 强化成本管控,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严控人工及财务成本 [3] - 深化与成飞产业链协同,巩固核心零部件配套地位,增强核心竞争力及经营韧性 [3] 股东回报 - 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高于监管要求 [3] - 聚焦首责主责主业,提高经营、创新和治理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 [3] - 统筹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动态平衡,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多渠道股东回报机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