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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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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8 20:26
股东会议事规则 MP-CG-001,V6.0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MP-CG-001,V6.0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 为,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下 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新国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7 21:1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
创业环保: 创业环保《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27 19:2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确保合法性并提高议事效率 [1]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董事会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 [1][3]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 [2]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书面要求等六种情形 [2]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决定并反馈 [4][5] - 若董事会拒绝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出请求,后者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 [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董事会书面通知并向交易所备案 [5][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7][8] - 通知内容需包含会议地点、议程、提案全文、股东代理人授权方式等九项要素 [8][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10][12] - 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制,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16][18] - 特别决议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增减股本、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 [19] 累积投票制实施 - 选举非职工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可集中使用表决权 [19][20] - 投票需明确标注每位候选人获得的票数,超限投票无效 [21][22]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当选者需获超半数出席股东表决权支持 [20][21]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19][23]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七项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4][25] - 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表决情况,包括赞成/反对票数及关联股东回避情况 [27][28] 附则与规则解释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与香港联交所规则冲突时从严适用 [28][61]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需经同等程序,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63][64]
福成股份: 福成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26 16:16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顶固集创: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 ...
海航科技: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25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章和《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 ...
申通地铁: 申通地铁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4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国家《公司法》、国家《证券法》和《上海 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国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国家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 ...
万东医疗: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2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量处于第一位或者对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股 东。 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经营协议,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能够控制其董事会组成的公司。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释义: 本规则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主选举产生的,包括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和独立董事。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的董事。 以上的股东。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某一具体日期。 或传真至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表决,从而形成股东会决 议。 权的过半数通过的决议。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 第 1 条 股东会职 ...
青岛啤酒: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5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以中文拟就,英文翻译仅供参考。如本议事规则的中文 与英文版本有任何差异,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注: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经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第一次修订 注:二OO八年六月十日经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第二次修订 注: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第三次修订 注: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第四次修订 注: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第五次修订 注: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第六次修订 注: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第七次修订 目 录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
紫光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37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障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职权 [1] - 规则明确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要求确保会议效率与股东权利 [1]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审批事项包括: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或净资产5%)、重大资产交易(总资产30%)、对外担保(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 [2] - 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如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 [16] - 普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表决通过如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15] 会议召集程序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5]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8][9]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若董事会未按期响应 [10][11]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 [14]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载明网络投票方式 [15][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7工作日且不得变更 [18]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表决实行"一票一权"制关联股东需回避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票数 [44]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持股≥30%或选举2名以上独董时) [49][65] - 决议公告需披露表决详情对B股、类别股股东投票情况分别统计 [24][25] 会议记录与法律监督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保存期≥10年 [73][74] - 律师需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76] - 违规决议可被法院撤销股东需在60日内提起诉讼 [20] 其他重要条款 - 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自行召集会议时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 [12][13]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或晚于当日9:30 [17] - 新任董事及利润分配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 [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