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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1] - 应参会监事3名 实际参会监事3名 其中梁展毅和陈龙光现场参会 叶木波远程视频参会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展毅主持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江柯列席会议 [1] 半年度报告审议结果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 监事会认为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摘要刊登于三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 募集资金使用审议结果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 - 公司严格遵循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和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募集资金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范 未发生资金投向变更或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 - 专项报告通过三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3] 决议效力与文件备案 - 两项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3] -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半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 备查文件已按规定完成归档 [3]
信音电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送达 [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决议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1] - 监事会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文件 [2]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方案在保证正常经营前提下兼顾股东利益 [2] - 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 [2] - 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具备合法性及合规性 [2] 募集资金管理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确认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 无违规使用行为 [2] - 确认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中科海讯: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彩召集和主持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2] - 报告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四大证券报披露 [2] 减值准备计提 - 同意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 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3] - 计提后能更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2] 募集资金管理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管理制度 [3] - 专项报告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无违规行为 [3] 公司章程修订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4][5]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聘期一年 [5]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麦澜德: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40.29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725.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9,74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975.85万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974.98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账户余额60,073.52万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680.18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550,142,998.03元 其中购买银行通知存款5000万元 结构性存款1.9亿元 证券收益凭证2.1亿元[1]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 与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等四家金融机构签署监管协议[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分布为:农业银行秦淮支行活期存款3,811.58万元及通知存款5000万元 民生银行北京西路支行活期存款459.31万元及结构性存款4000万元 交通银行城东支行活期存款162.92万元及结构性存款1.5亿元[1][2] - 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范要求 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审批制度[1]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 2025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05.20万元 获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63.78万元 银行理财收益382.00万元[1] - 主要募投项目进度:总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7,106.07万元(进度46.3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423.86万元(进度15.98%)营销服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150.25万元(进度21.74%)[4][5] - 超募资金中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67%)剩余3,597.91万元尚未明确投资方向[5] 现金管理运作 - 公司使用不超过6.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持有的未到期理财产品包括:交通银行1.5亿元结构性存款、银河证券1.2亿元收益凭证、申万宏源2000万元收益凭证、民生银行4000万元结构性存款等[3][4] - 理财产品到期日集中在2025年7月至12月期间 最长持有期为国泰海通证券2000万元收益凭证(2025年12月10日到期)[4] 项目规划与执行 - 募投项目预计2025年12月29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目前均未达到稳定运营期[5][6]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先期投入置换、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特殊情况[4][5]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未出现违规情形[4][5]
电气风电: 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5.33亿股A股 每股发行价5.44元 募集资金总额29.01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99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4.96亿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8亿元 其中包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565.84万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度根据最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管作出明确规定[1] - 公司在6家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银行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分布为:招商银行783.55万元 中信银行598.05元 中国银行67.3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95万元 建设银行29976.93万元[1][2]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0.40亿元 不存在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或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 - 经核查 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021年10月将"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88亿元[2] - 2023年12月调减"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投资金额8976.36万元 取消两个子项目 变更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4.49亿元[2] - 2025年上半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2] 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进度 - 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累计投入10.11亿元 投资进度101.47% 已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 - 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53亿元 投资进度56.46% 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 - 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累计投入2.93亿元 投资进度101.78% 已于2024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 -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累计投入0.21亿元 投资进度45.24%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累计投入0.14亿元 投资进度49.59% 两个项目均已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86亿元 投资进度100.17%[3]
电气风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1]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使用效益 [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资金用途 [1]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2]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2] - 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后方可使用资金 [2] -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银行每月提供对账单 保荐机构随时查询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2] - 境外投资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措施和效果 [3] - 协议提前终止需在1个月内重新签订新协议 [3] 募集资金使用规定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1年 投入金额低于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4][5]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披露原因 资金存放情况及完成计划 [5] - 募投项目暂停 终止或研发失败时需及时披露原因 影响及后续安排 [5]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 [6]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后 可在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 置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6] 闲置资金管理要求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7]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7]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公告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及管理额度等 [7][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活动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8] - 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 [8] 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处理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9]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充分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 [9] -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时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并经董事会审议 [9] - 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低于1000万元可免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 [10]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程序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及时披露信息 [10][11] - 变更后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增强公司竞争和创新能力 [12] - 变更募投项目需及时公告原项目情况 变更原因 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投资计划及审批情况等 [12][13] - 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原因 已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 置换定价依据及保荐机构意见等 [13] 资金使用监督与披露机制 - 财务部需建立会计记录和台账监督资金使用 发现差异或专户异动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13]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时需及时公告 [13] - 发现关联方占用资金需要求归还 并披露原因 影响及整改方案 [1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14] - 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董事会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意见 [15] 制度附则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15]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后续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 [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6]
科思科技: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扣除发行费用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6,085.45万元,其中2025年度使用13,190.38万元 [2] - 募集资金余额为85,704.81万元,包括80,000.00万元定期存款和5,704.81万元专户存款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 -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了多份监管协议,包括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 [3][4][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5,704.81万元,分布在多个银行账户 [5]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355.47万元 [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定期存款80,000.00万元,实现收益232.45万元 [8][10][13] -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474.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 公司调整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土地房产相关费用,增加应用开发投入 [15][18] - 公司变更了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调整至南京,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17] - 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17][18]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63,215.95万元 [2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实际回购1,000,000股,使用资金37,414,600.66元 [14][27] - 超募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741.46万元 [20]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0,413.55万元,进度45.72% [20] -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453.57万元,进度5.56% [2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002.38万元,进度100.01% [20]
唯捷创芯: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52,351.50万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332.75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4.74亿元,主要因现金管理产品购买及项目直接投入 [1] - 2025年上半年专户利息收入146.89万元,现金管理产品赎回9.20亿元,但新购产品12.27亿元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并多次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循科创板监管规则 [2] - 与8家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涵盖浦发银行、花旗银行、招商银行等机构 [2] - 专户活期存款集中分布于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及农业银行,均用于高集成度射频模组研发项目 [2] 2025年半年度资金使用 -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1.80亿元,全部用于高集成度射频模组研发项目 [9] -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4月批准额度7亿元,2025年4月调整为6亿元 [3] -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1,525.21万元,主要来自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4] 项目变更与结余处理 - 终止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将剩余资金7.65亿元及利息收益转入新射频模组研发项目 [6][1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资金400.23万元转入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5] - 新项目"高集成度射频模组研发"总投资8.25亿元,截至2025年6月累计投入21.79% [9] 子公司资金运作 - 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增资3.50亿元实施射频模组项目,注册资本由原值增至对应规模 [6] - 允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5] - 专户销户结息资金因银行规定暂存基本户,后经审批归还至募集账户 [8]
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25.91元 募集资金总额6.4775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6821.01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954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其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89.76万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已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 - 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监管要求[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东莞凯德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1]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2] - 已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1] -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截至报告期末 剩余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2]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处理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已整体结项[2]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源于产线优化 集中采购和国产设备替代带来的成本节约[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源于前期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2]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601亿元 达到承诺投入金额的82.19%[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159.55万元 超承诺投入金额8.74万元[3]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322.6万元 达到承诺投入金额的72.71%[3] 资金使用合规性 -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2] -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2]
中央商场: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保障投资者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1] - 公司董事会需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报上交所备案及披露[1] 募集资金存放要求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2]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存放、账户信息、对账单提供、大额支取通知等条款[2]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时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3] - 协议需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2]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需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并按承诺计划使用资金[4]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4]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且不得影响投资计划[5]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限于主营业务使用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且需经董事会审议及公告[6]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时 每12个月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7] 募集资金投向管理 - 募集资金需按说明书用途使用 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专业机构同意 变更情形包括取消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10] - 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防范投资风险[10] - 变更募投项目需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内容包含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计划及专业机构意见等[11]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时 需公告具体原因、已投资金额、项目进度及效益等信息[11]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与披露 - 公司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3]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需持续关注资金使用情况 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4]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内容包括资金存放、项目进展、资金置换及使用合规性等[14] - 公司需在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15] 附则与实施 - 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并将随法规变化适时修改或补充[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