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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假账,一纸罚单!19人被查处,路桥信息财务造假案尘埃落定
新浪财经· 2026-01-19 16:05
公司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系统性财务造假,两年间虚增利润总额近3800万元 [1][2]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 [2][7] - 2024年造假程度加剧,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0% [2][7] 监管处罚与措施 -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多达七份定期报告进行修正 [3][8] - 202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预处罚 [3][8] - 2026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多名高管合计被罚款2150万元 [1][4][9] - 时任董事长于征和时任董事、总经理魏聪均被处以35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9] - 另有11名公司时任董监高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4][9] 公司背景与事件影响 - 公司是厦门信息集团控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1年,于2023年8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厦门市首家北交所上市公司 [5][10] - 财务造假始于上市次年,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全面失效,投资者基于虚假年报做出的投资决策信息基础错误 [2][7] - 该案被视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的典型案例,展示了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和立体追责机制 [5][11] 投资者索赔相关 - 正式处罚的送达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证据支持,2023年、2024年的审计机构若不能证明无过错也可能被共同起诉 [5][11] - 符合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 [5][11]
思科瑞索赔递交立案,符合要求即可参与
新浪财经· 2026-01-19 16:05
公司财务造假及处罚情况 - 思科瑞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3] - 经证监会调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1][3] - 虚增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2022年同期对应总额的4.16%和6.56%[1][3] 财务造假具体手段 - 虚构销售业务:2022年12月,虚构一笔与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金额为336.65万元的检测业务,在未收到货物且未开展业务的情况下,安排生成对账单并利用私人关系加盖对方公章[2][4] - 提前确认收入:2022年9月,在尚未向客户佳缘科技交付检测货物且未经其确认对账单的情况下确认收入,虚增收入246.9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3.7万元[2][4] - 不当确认收入:2022年9月,在与佳缘科技签署的两笔结算合同存在重大争议(争议金额412.46万元)的情况下,仍确认收入,导致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2][4] 投资者索赔进展与条件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向法院递交一批次案件立案审理[1][3]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间买入思科瑞股票,并在2025年1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1][4] - 投资者参与索赔需准备相关交易凭证,如交易记录、对账单等,供律师团队审核[1][4]
红相股份索赔时效进入倒计时,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
新浪财经· 2026-01-19 16:05
公司财务造假与监管处罚 - 2024年4月,红相股份因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被厦门证监局处以2513万元罚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1] - 证监会披露公司存在连续6年(2017年至2022年)财务造假并涉及欺诈发行的严重违法事实,对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总计6556万元的罚款[2][4] - 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4] 投资者索赔与法律诉讼 - 符合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加入维权行列[2][4] - 该案诉讼时效将在2024年4月28日截止,符合要求的投资者需抓紧时间报名[2][4]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案件已递交至法院立案审理,目前索赔还可报名加入[1][3] 相关责任方与赔付承诺 - 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三名签字会计师因未勤勉尽责被监管处罚,在投资者索赔案中被列为被告,共同追责[1][3] - 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已做出自愿承担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承诺,且该承诺不可撤销,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一定的保障[1][3]
这家公司两年虚增利润3700万,为逃避诉讼责任人“主动请辞”
经济观察网· 2026-01-19 16:00
1月16日,路桥信息(BJ920748)发布公告称,当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了这起持续数月的 立案调查结果。经厦门证监局查明,公司在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通过虚假合同、虚构业务等方式累 计虚增利润超过3700万元。 "公告用'个人原因'将监管认定的'被市场禁入的财务造假直接责任人'包装成'主动请辞',是典型的避重 就轻,目的可能是降低对市场的负面冲击,避免引发索赔或诉讼。"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赵敬国认为,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仍用"个人原因"掩饰被处罚事实,且不做风险提 示,"涉嫌违反信披原则,构成'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路桥信息处以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于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魏聪等8名相关责任 人合计被罚1550万元。其中,于征和魏聪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仅分别被处以350万元重罚, 还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实际上,行政处罚只是"第一只靴子",后续民事索赔、商誉减值、银行授信收紧、客户订单流失等"第 二、第三只靴子"尚未落地。 厦门证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经查明,路桥信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 确认收入 ...
再谈“存贷双高”,东鹏饮料大量银行存款,同时大量银行借款,怎么回事?
搜狐财经· 2026-01-19 07:14
文章核心观点 - 东鹏饮料的“存贷双高”现象是其财务套利安排的结果,而非财务造假信号 [17][19] - “存贷双高”是财务造假的重要警示信号,但并非必然等同于造假,需结合具体原因分析 [1][2][21] 东鹏饮料的财务表现与业务质量 - 公司盈利能力强、质量好、增长快、空间大、竞争地位突出且收益率高 [4] - 公司利润质量好,自由现金流充沛,净现比很高 [6] - 公司一元收入所需的营运资本(WC)三年平均为-0.25,表明其净占用上下游资金做生意,行业地位突出 [7] - 公司2022-2024年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高达35.2%,2024年ROE高达47.5% [8] “存贷双高”现象的具体分析 - 2024年,公司短期借款65.51亿元,货币资金56.53亿元,短期借款/货币资金比例为116% [15] - 2025年上半年,公司短期借款61.28亿元,货币资金52.62亿元,短期借款/货币资金比例仍为116% [15] - 该现象从2022年开始显著,2021年短期借款/货币资金比例仅为61%(短期借款6.24亿元,货币资金10.19亿元) [16] - 公司账上除货币资金外,还有大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15] “存贷双高”现象的成因与解释 -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是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给子公司、子公司贴现取得,以及子公司质押对母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利率区间为2.20%至2.50% [19] - 这种安排的综合借款成本低于银行存款利息,优于直接使用银行存款付款,属于财务套利以取得净利息收入 [17][19] - 除财务套利外,“存贷双高”也可能源于企业资金安排、CFO的财技、为未来重大支出储备现金或维护银企关系等正常原因 [2][20]
数亿元假账竟被“开绿灯”!财政部针对隐匿关键审计工作底稿、拒绝配合调查作出顶格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8 21:45
核心事件与处罚 -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29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对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顶格处罚,处罚内容包括暂停经营业务1年及财产处罚 [2][7][11] - 亚泰国际在2024年6月接受财政部执业质量检查时,承诺已完整提交审计底稿,但在2025年3月至7月又多次补充提交紫天科技项目的底稿,书面承认存在未及时配合检查、未完整提交底稿的情况 [5] - 亚泰国际已于2025年6月底自行申请注销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9] 审计失职与财务造假详情 - 亚泰国际在审计紫天科技2023年度财报时,已知悉其通过编制虚假货物签收及入库资料虚增存货等方式导致财务数据虚假,但仍对虚增数额予以认可 [2] - 具体造假行为包括:三家子公司通过虚假操作导致紫天科技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期末数虚增超7亿元、预付账款期末数虚增超8亿元、营业成本虚增近7000万元,三项合计虚增超15亿元 [10] - 紫天科技还通过变更一笔业务的核算方法,导致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虚增85.48%和87.86%,亚泰国际未提出异议 [10] - 亚泰国际编制了虚假的存货、预付账款审计工作底稿以隐瞒问题,且在知悉营业成本异常时未实施恰当审计程序 [10] - 亚泰国际未编制复核紫天科技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审计工作底稿,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支撑审计结论 [10] - 在财政部检查涉及的其他两个项目中,亚泰国际同样存在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形 [10] 处罚措施与依据 - 对亚泰国际采取顶格处罚:“暂停经营业务1年”的资格处罚及财产处罚 [11] - 对涉案的两名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及“警告、罚款1万元、暂停执行业务1年”的行政处罚 [11] - 顶格处罚主要基于两项严重违法行为:在多个项目中存在可能严重侵害相关方利益的审计质量问题;在面对例行检查时采取对抗执法的操作 [16] 背景与影响 - 被审计公司紫天科技(SZ300280)因系统性财务造假已于2024年9月确认退市 [4] - 亚泰国际从曾经的证券所,到处罚时仅剩4名注册会计师,其中3人为合伙人或股东 [19] - 分析认为,“资格罚”(暂停经营业务)比“财产罚”影响更甚,会直接切断收入来源,严重损害机构信誉,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和团队解散 [16] -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好上市公司“看门人”,此次顶格处罚体现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2][19]
京山轻机因财务造假被罚500万元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
经济观察网· 2026-01-18 13:48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及处罚 - 公司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3] - 公司股票于1月19日停牌一天,1月20日复牌后,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每日股价涨跌幅限制从10%下调至5%[3][4] - 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健、子公司时任董事长罗月雄、总经理王建平各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曾涛处以30万元罚款[4]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公司于2018年2月取得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3] - 在2018年年报中,慧大成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假合同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导致合并利润总额虚增4670.4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3] - 公司在2021年6月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了上述虚假数据,并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公告对2018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4] 公司应对措施及现状 - 公司表示财务数据纠正是发现子公司财务异常后主动报案,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进展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的修正[4] - 公司强调该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仍正常有序开展[4] -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在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多种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6] 股份回购计划的不确定性 - 公司于2025年10月通过一项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不低于6850万元且不超过1.37亿元资金回购股份[5]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约2529.20万元完成部分回购[5] - 随着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市场流动性、投资者情绪等将发生显著变化,为股份回购计划的后续实施、定价及节奏带来了不确定性[5] 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与展望 -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已就行政处罚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是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6] - 公司表示已在2022年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将在满足时间条件后第一时间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6] - ST标识的实施标志着公司进入为期至少一年的风险观察期,将检验公司内控整改的实际成效[7] 行业监管环境与信号 - 此次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6] - 在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6] - 此案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财务真实性是上市公司不可逾越的底线,完善公司治理与规范信息披露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7]
虚增利润4670万 京山轻机遭罚500万元并强制ST
经济观察网· 2026-01-18 12:21
1月16日晚,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0821.SZ)连续发布两则公告,核心内容直指公司财务造 假案的监管处罚落地。根据公告,公司已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1月19日起停牌一天,并 于1月20日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京山轻机(000821)"变更为"ST京机",股票交易日涨跌 幅限制同步收窄至5%。一次历时多年的财务造假,正以监管处罚与市场标识变更的方式,迎来阶段性 结局。 根据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山轻机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面临行政处 罚。调查显示,京山轻机于2015年至2018年间分步投资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 成)股权,自2018年2月起持有其51%股权并将慧大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慧大成及全资子公司 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将未实际履行的合同确认收入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960.10万元,导致京山轻机合并利润总额虚增4670 ...
给自己列一张负面清单:打死也不碰的5类公司,投资瞬间变简单!
搜狐财经· 2026-01-18 07:15
文章核心观点 - 投资应优先建立“负面清单”以规避高风险公司 将复杂选股简化为排除错误选项 核心逻辑是投资的底线在于规避确定性风险 [1] 客户集中度过高风险 - 客户集中度极高的公司抗风险能力弱 将投资命运交予单一或少数客户 例如杰锋动力超七成营业收入来自奇瑞汽车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超93% [4] - 高度依赖单一客户的公司面临下游降价压力 核心产品单价可能连续下滑 同时可能伴随高负债与不合理分红 加剧资金紧张 [4] - 识别信号为对单一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超50% 或前五大客户占比超80% 此类公司应直接列入负面清单 [4] 财务诚信与监管风险 - 涉及财务造假或被监管立案调查的公司 后续出现业绩暴雷和股价暴跌的风险极高 例如杰锋动力曾因会计差错收到监管警示函 2023年净利润调增金额占首次披露金额的25.87% [5] - 财务造假手段趋于隐蔽 可能涉及全链条造假及利用壳公司掩盖关联交易 但监管信号如“立案调查”“警示函”是明确的风险指示 [5] - 识别信号为在公告中出现“立案调查”“警示函”或“会计差错更正金额较大”等关键词 此类公司应规避 [5] 持续盈利能力缺失风险 - 长期亏损或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公司本质是“烧钱机器” 主营业务可能早已瘫痪 典型特征为连续两年以上净利润为负或扣非净利润持续亏损 [6] - 随着退市制度常态化 长期亏损公司退市风险增高 2023年及2024年分别有45家和52家公司退市 其中不少为此类标的 [6] - 识别信号为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 或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超过50% [6] 高负债与高质押风险 - 高负债与高股东质押比例表明公司资金链紧张 处于风险边缘 例如杰锋动力资产负债率最高达78.72% 远超行业平均的38.71% 短期借款近3亿元而货币资金仅2.6亿元 [7] - 控股股东高质押可能引发股价下跌触及平仓线 导致被动减持 形成“下跌-平仓-再下跌”的恶性循环 [7] - 识别信号为资产负债率远超行业平均 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超60% 货币资金不足以覆盖短期借款 满足其中两项即需规避 [7][8] 行业衰退与缺乏竞争力风险 - 身处夕阳产业且无核心技术的公司面临市场需求持续萎缩 难以穿越周期 例如低端制造业和传统纺织服装企业毛利率因低价竞争而持续走低 [9] - 能够穿越周期的公司通常身处刚需行业或拥有独门技术护城河 而夕阳产业中的无竞争力公司如同逆水行舟 [9] - 识别信号为行业市场规模连续两年下滑 公司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且持续下降 研发投入占比极低且无核心专利或技术 此类公司属于价值陷阱 [9] 负面清单的应用与价值 - 建立并应用负面清单是投资的安全带 选股时需对照清单逐一排查 命中任何一条即应排除 [10] - 排除高风险标的后 可选范围虽变小但标的相对更安全优质 投资的核心在于选择安全可靠的公司而非数量多寡 [10]
920748两年虚增利润超3700万元,合计被罚超2000万元,时任董事长、总经理3年市场禁入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7 14:04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路桥信息在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年通过虚假合同、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超过3700万元 [1][3] - 具体来看,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57% [3] - 2024年造假更为严重,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103.50%,这意味着其披露的利润几乎完全虚构 [3] 监管处罚结果 - 厦门证监局对路桥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1][4] - 时任董事长于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魏聪等8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1550万元,个人罚款金额从75万元至350万元不等 [1][4] - 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于征和魏聪分别被处以350万元重罚,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另有11名时任董监高人员因未能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 高管变动情况 -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的同一天(1月16日),核心责任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魏聪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2][6] - 魏聪辞职后不再担任母公司任何职务,但将继续在两家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其持有路桥信息78万股,占总股本的1.02% [6] - 公司表示魏聪的辞职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补选工作 [7] 公司回应与后续 - 路桥信息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投资者致歉 [8] - 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提升治理水平,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