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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板”用好“稳定器” 金融基础设施协同推进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创新
新华财经· 2025-07-14 12:43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市场发展 - 凭证类CRM(CRMW)显著发挥风险分担功能,与金融"五篇大文章"紧密结合,助力科创企业实现多元化融资需求 [1] - 截至2025年6月底,挂钩银行间市场科技创新债券的CRMW共创设登记6笔、3.95亿元,累计支持12.5亿元科技创新债券成功发行 [1] - "CRMW创设+债券发行"业务模式自2018年推出以来累计创设约1500亿元,支持上百家企业发行债券超3400亿元 [3] 主要参与机构及市场表现 - 2025年1-6月CRMW创设规模前三的机构为浙商银行(12.15亿元)、平安银行(10.56亿元)、交通银行(4.1亿元) [3][4] - 截至2025年6月末,挂钩银行间市场科创票据的CRMW共创设登记40笔、72.59亿元,累计支持152.86亿元科创票据成功发行 [7] - 近三年CRMW、CRMA业务分别合计开展454笔、343笔,涉及名义本金799.42亿元、745.3亿元 [9] 产品创新与制度完善 - 交易商协会修订《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业务指引》,配套发布三项关键流程操作规范,简化备案流程并允许挂钩存续期债券的定向产品采用询价方式创设 [6] - 上海清算所2025年二季度提供凭证类CRM信用事件结算及CRMW提前终止线上化一站式服务,显著提升业务操作便利度 [6] - 探索拓展信用联结票据(CLN)产品应用场景,支持首单挂钩一篮子参考债务及首单实时浮动计息CLN的创设登记 [7] 地方金融机构参与 - 已有17个省市的地方城商行、农商行、信用增进机构成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核心交易商或一般交易商 [10] - 地方性机构具有属地优势,对于区域内企业更为了解,是为当地实体经济融资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重要力量 [10] - 2021至2024年,资管产品管理人作为一般交易商的数量从35家增长至125家,2024年实现翻倍 [9]
为民企发债上一份“保险”
金融时报· 2025-07-04 09:39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业务发展 - 交易商协会修订《业务指引》并配套发布三项操作细则,形成覆盖业务全环链的制度框架,旨在促进CRMW业务规范发展并支持实体经济融资[1] - CRMW累计创设约1500亿元,支持上百家企业发行债券超3400亿元,通过"CRMW+债券发行"联动模式有效缓解民企融资难题[2] - 近期中债信用增进首次将"债务重组"纳入CRMW信用事件范畴,提升风险覆盖范围以增强投资人信心[3] CRMW产品机制与市场应用 - CRMW作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主力品种,运作机制类似"信用保险单",投资者支付费用后可在约定信用事件发生时获得赔偿[2] - 主要信用事件类型包括破产和支付违约,创设机构为主承销商,为标的债券投资者提供信用保护[2] - 产品命名规则细化:挂钩单一债务/主体分别采用不同格式,多实体CRMW需标注"多实体"字样[4][5] 制度修订核心内容 - 构建"自律规则-业务指引-操作细则-标准文本"四级制度体系,同步修订示范文本提供信披文件参考范例[4] - 解除CRMW创设机构与核心交易商绑定,取消专业委员会备案流程,允许更多金融机构和信用增进机构参与创设[4][5] - 挂钩标的从单一债项拓展至参考实体,取消单独杠杆率要求,仅需符合机构监管部门规定[4][5] 业务优化方向 - 强化自律管理:新增专章明确信息披露、创设定价等环节要求,允许定向创设采用询价定价方式[5] - 差异化设置:简化金融机构创设信披要求,允许创设机构与投资者约定提前终止注销条款[5] - 交易商协会将持续优化运行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