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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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资本市场,关注板块投资价值
山西证券· 2025-12-17 17:13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领先大市-A(维持)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资本市场改革 以新“国九条”为核心的“1+N”政策加速落地 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 作为资本市场重要服务机构的证券公司有望全面受益 建议关注板块投资机遇 [2][3][6] - 证监会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 旨在全面规范基金销售行为 推动行业回归本源 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保护投资者权益 [2][6] 行情回顾 -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期间 申万一级非银金融指数涨幅为0.81% 在31个申万一级行业中排名第7位 [7] - 期间主要指数表现分化 上证综指下跌0.34% 沪深300下跌0.08% 创业板指数上涨2.74% [3][10] - 期间A股日均成交额1.95万亿元 环比上涨15.14% [3][10] - 个股方面 周涨幅居前的有瑞达期货(7.30%)、九鼎投资(3.23%)、国泰海通(3.04%) 周跌幅居前的有渤海租赁(-5.41%)、怡亚通(-4.79%)、爱建集团(-4.39%) [7][10] 行业重点数据跟踪 - **信用业务**:截至12月14日 两融余额2.50万亿元 环比提升0.79% 其中融资规模2.48万亿元 融券余额176.72亿元 市场质押股2938.59亿股 占总股本3.58% [12][15] - **基金发行**:2025年11月 新发行基金份额530.52亿份 发行145只 环比下降34.09% 其中股票型基金发行139.69亿份 环比下降43.70% 发行份额占比26.33% [12][19] - **投行业务**:2025年11月 股权承销规模525.75亿元 其中IPO金额101.88亿元 再融资金额423.88亿元 [12][19] - **债券市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较年初下跌2.23% 中债国债10年期到期收益率为1.84% 较年初上行23.19bp [3][12][13] 监管政策与行业动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 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办法禁止商业银行为托管产品承诺本金或保证收益 [23] 上市公司重点公告 - **红塔证券**: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董事长景峰先生 [23] - **国信证券**: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000,000股 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1% [24]
公募基金销售新规拟限制规模宣传
北京商报· 2025-12-15 23:51
有公募内部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有关业绩宣传的要求,对其所在机构影响不大。"我们公司在 《规范》下发前早已执行类似要求,但对限制基金规模的宣传感到意外。毕竟从ETF的角度看,规模一 定程度上也是头部产品的差异化优势所在。"不过,该内部人士也给出了自己对于新要求的理解,"如果 单只ETF在强化规模宣传的基础上持续吸纳更多市场资金,尤其是行业ETF,也确实可能会增加基金运 营管理的风险和对指数成分股的影响。" 某大型公募品牌部人士也提到,"在同质化竞争的背景下,ETF产品的宣传卖点之一,或者说最主要的 卖点就是规模,因为规模与ETF最重要的指标——流动性息息相关,如果不能宣传规模,对于基金公司 来说,弊端在于差异化营销卖点进一步压缩;对投资者来说,弊端是可能会买到那些规模过小、存在清 盘或流动性不足的产品。好处则体现在,可能会避免跟风情绪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 也有华南地区某公募人士坦言,对于ETF等指数基金而言,规模既是产品竞争力的表现,也是投资者知 情权的一部分,具有很高的信息价值。众所周知,小微基金可能意味着更高的单位成本以及更大的跟踪 误差。尤其对于ETF这类工具,规模常被视为流动性和市场认同的参考,较 ...
严管基金销售!“正收益” 宣传、直播打赏均被叫停
搜狐财经· 2025-12-13 12:38
意见稿对基金一般宣传推介行为、通过直播形式开展宣传推介行为、基金销售信息和费用揭示、基金销 售业务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文 |《财经》记者 黄慧玲 编辑 | 郭楠 陆玲 《财经》从基金业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切实防范基金销售活动中误导投资者、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制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 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目前已下发给基金公司,征求行业意见。 意见稿对基金一般宣传推介行为、通过直播形式开展宣传推介行为、基金销售信息和费用揭示、基金销 售业务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中基协表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违反本规范的,协会将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采取自律管理或纪 律处分措施,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理。 全面规范宣传推介,严禁使用"正收益"、宣传基金规模 征求意见稿对基金业绩展示设立了明确且严格的标准,要求必须客观、全面,并以显著方式充分揭示风 险。重点要求包括: 意见稿针对基金业绩展示设立明确且严格的标准,要求必须客观、全面呈现业绩,并以显著方式充分揭 示风险,从展示期间、数 ...
最新发文!剑指基金销售“重规模”乱象,投资者盈亏成核心指标
券商中国· 2025-12-13 07:36
据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切实防范基金销售活动中误导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行为,近日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下发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 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长期销售理念。值得 一提的是,针对此前销售端存在的盲目"重规模"的乱象,本次《意见稿》指出,基金销售业务绩效考核指标 中,应当加大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投资者盈亏情况的考核权重,不得将销售收入和销售规模作为主要考核指 标。 不得承诺未来收益 《意见稿》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宣传推介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客观、全面展示基金 业绩,以显著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过往业绩不等于未来收益,不得以明示暗示或任何方式承诺未来收益,并 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金业绩任意展示期间均应当超过六个月,不得对一年期以下的业绩进行年化展示,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业绩排名应当引用基金评价机构三年期以上的公开数据,并列明基金评价机构的名称、评价 日期、同类基金的类型及只数等信息; (三)展示基金业绩时,应当同时展示 ...
史上最严基金销售规范来了
财联社· 2025-12-12 22:41
财联社倾力打造的金融、资管、FICC资讯和投研平台,为广大金融从业者和投资者提供电报、独家新闻、精选资讯、重大事件点评、深度报道、研究报 告等。 以下文章来源于财联社资管视界 ,作者闫军 财联社资管视界 . 近日证监会向基金公司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销售行为,防范误导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推动基金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 财"的本源,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征求意见稿涵盖总则、一般宣传推介行为、直播形式推介管理、销售信息与费用揭示、销售业务绩效考核、其他销售行为及廉洁从业等关键 领域,系统性地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尤其针对当前市场中频发的"片面宣传""短期导向""直播乱象"等 问题作出重点规制。 "史上最严销售行为规范文件。"有基金公司拿到征求意见稿后表示,监管对销售过程规范愈加精细化、系统化,比如不得使用"正收益"宣 传,避免导致投资者忽略风险,"不得对基金规模、基金规模增长等进行宣传"等要求在业内引发讨论。 有基金公司表示,以ETF为例,主打工具化、透明化,场内基金会实时显示净值变化、 ...
重磅规范来了!基金销售环节再迎紧箍咒!
中国基金报· 2025-12-12 19:26
核心观点 -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规范基金销售行为,防范误导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长期销售理念 [1] 基金宣传推介行为规范 - 基金业绩展示期间必须超过六个月,不得对一年期以下业绩进行年化展示 [2] - 基金业绩排名需引用基金评价机构三年期以上的公开数据,并披露评价机构名称、日期、同类基金类型及数量等信息 [2] - 展示基金业绩时必须同时展示收益波动风险指标,并以通俗易懂方式向投资者解释,展示期间需一致 [2] - 禁止使用“正收益”或“正收益概率”等可能使投资者忽略风险的宣传用语 [2] - 禁止通过片面、夸张的词语或标题误导投资者,禁止对基金规模、规模增长等进行宣传 [3] - 宣传涉及基金经理时,应重点宣传公司投研团队和平台作用,禁止以快速募集资金为目的对基金经理进行过度宣传,禁止将从业年限与实际投资管理经验混同表述,禁止将基金评奖结果与基金经理关联宣传 [3] - 宣传指数基金时应重点宣传其工具属性和资产配置功能,登载标的指数业绩需遵守基金业绩登载区间等规定 [3] - 宣传同业存单基金时应充分揭示净值波动风险,禁止片面强调稳健、低风险、类货币市场基金等属性 [4] 基金直播业务规范 - 开展直播业务需保证合规管理与风控能力与业务相匹配,涉及基金宣传推介的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5] - 需与直播平台签订专门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直播平台不得介入销售环节,不得收集、传输、留存投资者交易信息 [5] - 向投资者宣传推介基金的直播人员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在相关机构执业,不具备资质者不得介绍、解答或评论基金内容 [5] - 直播平台应关闭红包打赏功能,直播人员不得收取观众打赏红包 [6] - 开展直播业务需对直播脚本进行合规审核,事前列出关键敏感问题清单并拟定备答口径,具备应对突发状况的备用脚本或中断机制,对评论区进行管理 [6] - 直播中需采用人工结合技术的方式进行合规监测并及时纠正,直播后需填写合规记录单,合规人员需按比例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需采取措施防范直播素材被篡改传播的风险 [6] 销售信息与费用揭示要求 -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确保其能够获取并有足够时间阅读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等规定情形除外) [8] - 投资者点击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链接后,应直接展示其内容 [8] - 需全面揭示基金的认购/申购费、销售服务费、赎回费、客户维护费等费用水平,若存在多个份额需同时揭示不同份额的各类费用 [8] - 销售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时,应充分揭示该费用的定义、收取方式及费率水平,不得以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等表述作为宣传用语 [9] - 投资者赎回基金时,需提示该笔交易产生的赎回费用水平,并列明不同持有时长对应的赎回费用水平 [9] 销售业务绩效考核优化 - 销售业务绩效考核机制应与功能发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合规风控等因素相适应,避免引发风险隐患和激进行为 [10] - 需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对应的时间区间和权重,并建立对诱导投资者短期申赎、频繁申赎等短期销售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的问责机制 [10] - 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基金销售业务开展情况和投资者盈亏情况 [10] - 业务开展情况考核指标应包括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新发基金开放申购后保有规模及占比、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模、逆向销售情况等 [10] - 投资者盈亏情况考核指标应包括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盈利投资者占比、投资者持有期限等 [10] - 应加大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投资者盈亏情况的考核权重,不得将销售收入和销售规模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10] - 业务开展情况考核指标最短时间区间不得少于一年,投资者盈亏情况考核指标应以三年以上中长期为主 [10]
重磅规范来了!事关基金销售
中国基金报· 2025-12-12 18:52
【导读】强化投资者保护,规范行业发展,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下发 基金销售环节再迎紧箍咒!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切实防范基金销售活动中误导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行为,近日,基金业协会向各家基金公司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 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对基金宣传推介、直播、销售绩效考核等多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例如:不得以快速募集 资金为目的对基金经理进行过度宣传,不得将基金经理从业年限与其实际投资管理经验混同表述,对诱 导投资者短期申赎、频繁申赎等短期销售行为建立问责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长期销售理念,切实履行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义务,提高投资者服务能力,并严格履行投资者风险偏好及承受能力识别、基金风险特征 匹配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不得以快速募集资金为目的 对基金经理进行过度宣传 基金宣传推介涉及基金业绩、基金经理等各个方面,对此,征求意见稿出台多项规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宣传推介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客观、全面展 示基金业绩,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