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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专访|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夏应显:中国碳市场迈新阶,坚定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7 19:53
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碳市场顶层设计政策落地 明确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1] - 全国碳市场运行四周年 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扩围 CCER方法学拓展至生物质发电和油气甲烷回收领域 新版方法学增至十个[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配额累计成交量6.69亿吨 成交额459.3亿元 其中2024年全年成交额180.44亿元创历史新高[2][7] 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 - 形成多层级较完备法规制度体系 制定碳排放核算核查、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7] - 202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7] - 持续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7] 行业扩围实施进展 - 2025年完成全国碳市场首次扩围 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纳入 扩围后可管控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7] - 发布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指南等6项技术规范 建立三个行业核算报告核查政策体系[9] - 组织900余家企业开展平台功能测试 通过"实弹练兵"帮助企业熟悉市场规则[9]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 - 2024年1月正式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强制和自愿两个市场互为补充[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登记项目23个 减排量948万吨 CCER累计成交量219.38万吨 成交额1.85亿元 成交均价屡次超过100元/吨[2][8] - 注册登记系统累计开户5787家 涵盖金融机构、重点排放单位、项目业主等法人组织[8] 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 2024年5月联合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3] - 发布《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 2025年1月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3] - 2025年1月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 明显小于国外数据库的中国默认数值[4] 碳金融市场发展 - 碳金融产品类型不断丰富 金融机构参与程度提升[2] - 取得碳排放权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至少已有18家[12] - 各地方基于碳排放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展大量碳金融业务探索 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12] 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 - 全国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启动建设 截至2024年底累计出台超200项配套政策文件[14] - 试点项目库入库和储备项目超5400个 总投资突破3万亿元 累计授信总额逾5000亿元[15] - 截至2024年上半年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 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近2亿吨[16] 国际参与与合作 - 全球已有3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17] - 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宣传分享中国碳市场建设经验 多个国家主动开展交流合作[17] - 参与全球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碳市场技术、标准的国际互认[18]
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明晰
证券日报· 2025-08-27 00:28
碳市场顶层设计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推动建设更有效、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1] - 该文件是全国碳市场里程碑式的顶层设计文件 为碳定价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制度基础 [1] - 文件系统性布局 明确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 碳市场体系建设目标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共同构成 [2] - 到2027年目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到2030年目标为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并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2]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约6.81亿吨 成交额约467.84亿元 [3] - 2024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共2096家 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 [3] - 2025年纳入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丰富履约主体 [3]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6.03万吨 成交额2.08亿元 [3] 市场建设具体举措 - 提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 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加强对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管 [3] - 扩大行业覆盖范围逐步纳入其他高排放行业 增加配额总量和交易需求 [4] - 完善配额分配与管理 优化初始配额分配方式 引入配额储备机制或调整机制 [4] - 增强市场流动性探索扩展交易主体至金融机构 逐步打破以履约交易为主的局限 [4] - 统筹区域试点与全国市场 逐步整合地方碳市场实现全国统一运行 [4] 提升市场活力措施 - 在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和加强市场交易监管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5] - 推动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协同 鼓励碳质押和碳回购等融资工具 将碳资产纳入金融体系 [5]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5] -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5] 交易主体扩展意义 - 当前市场参与者以控排企业为主 导致市场呈现履约驱动和潮汐交易特征 [5] - 扩展交易主体有利于激活市场流动性 改善交易结构并形成连续价格信号 [5][6] - 引入多元主体可提升市场有效性 改变目前活跃度受履约周期影响的状况 [6]
一财社论:发挥碳市场“指挥棒”作用 政府和市场要各归其位
第一财经· 2025-08-26 23:48
政策目标与时间规划 - 到2027年基本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形成规则健全且价格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 - 全国碳市场建设需统筹节奏与力度 兼顾企业承受能力与降碳动力 促进低碳发展意识形成 [2] 市场建设与覆盖范围 - 当前全国碳市场已覆盖电力 钢铁 建材 有色四大行业 未来将有序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2]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6.81亿吨 累计成交额达467.84亿元 [1] - 将逐步引入自然人参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并建立碳质押 碳回购等金融政策制度以扩大交易群体 [2] 交易机制与价格形成 - 推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3] - 通过丰富交易品种 扩展交易主体增强市场判断力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2] - 市场需聚焦资源配置效能释放 形成真实碳价信号以提升活力 [2] 监管与制度建设 - 建立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制度 防范履约风险 加强对碳金融活动的监管以守住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3] - 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立法研究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4] - 完善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制 提高清算效率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4] 政府与市场协同 - 政府需在设定碳配额目标 完善市场调节 平衡供需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防止不符合方向的碳资产入市 [3] -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 推动数据可靠性提升和行业包容性增强 [4]
中央层面明确碳市场路线图 释放哪些信号
第一财经· 2025-08-26 23:42
碳市场建设路线图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和扩展参与主体 [1] - 目标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 配额分配机制转变 - 全国碳市场核心是基于配额的总量控制与交易型强制减排市场 政府为企业设定温室气体排放上限 排放超出配额企业需通过碳市场购买碳排放权 [2] - 目前实行强度控制思路的基准线法免费分配配额 企业配额量与产量挂钩 未设配额上限约束 [2]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2] 有偿分配与国际经验 - 配额分配方式分为免费分配(历史排放法 历史碳强度下降法或行业基准线法)和有偿分配(拍卖竞价或固定价格购买) [3] - 许多国家排放交易体系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 但公平和效率存在不足 有偿分配是必然选择并以拍卖竞价形式为主 [3] - 区域碳市场实践中有偿分配几乎都采用拍卖竞价形式并逐步提高占比 例如广东省2024年度配额分配方案中多数领域企业有偿配额比例较2023年提升1到4个百分点 [3][4] 碳价趋势与市场功能 -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8月26日收盘为69.69元/吨 较上周均价72元/吨略有下跌 累计成交量6.9亿吨 累计成交额474.8亿元 [6] - 碳价从启动日48元/吨一度涨至105元/吨 目前稳定在70元/吨左右 强制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发电企业扩展至钢铁 水泥 铝冶炼四个重点行业 [6] - 长期来看碳价将处于缓慢上升态势 因强制碳市场覆盖行业更多 配额获取成本更高 总量控制上限更明显 [6] 自愿减排市场与抵消机制 - 碳市场分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减排)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自主减排) 控排企业可购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按1:1比例抵消不超过5%的碳排放配额缺口 [7] - 短期内进一步放开抵消比例可能性不大 因过高比例将冲击全国碳市场并削弱碳减排效果 当前工作重点是提供更多高质量碳信用 [7] 碳金融与国际合作 - 《意见》提出丰富交易产品 扩展交易主体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包括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8] - 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开放国内碳市场允许海外碳资产跨国交易可增加中国碳市场国际话语权 [8] -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未与国际碳市场连接 但随国内规则与国际接轨 加强国际互认应作为重点方向支持 [9]
中央层面明确碳市场路线图,释放哪些信号
第一财经· 2025-08-26 22:36
核心政策规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和扩展参与主体 [3] - 目标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3] - 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并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3] 配额分配机制转变 - 目前实行以强度控制为思路的基准线法免费分配配额 企业配额量与产量挂钩 未设配额上限约束 [5]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5]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意味着全国碳市场将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和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碳减排成本 [5] 有偿分配实践与国际经验 - 配额分配方式分为免费分配(历史排放法 历史碳强度下降法或行业基准线法)和有偿分配(拍卖竞价或固定价格购买) [6] - 许多国家排放交易体系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 但效率不足 有偿分配是必然选择并以拍卖竞价形式为主 [6] - 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显示 石化 交通 数据中心等控排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5% 自愿纳入的纺织 机场 公共建筑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7% 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比例为10% 较2023年度多数领域企业的有偿配额比例提升1到4个百分点 [7][8] 碳价趋势与市场覆盖 -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8月26日收盘为69.69元/吨 与上周均价约72元/吨相比略有下跌 [10] -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6.9亿吨 累计成交额474.8亿元 [10] - 碳价从启动日的48元/吨开盘价一度涨至105元/吨 如今稳定在70元/吨左右 今年强制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发电企业扩展到钢铁 水泥 铝冶炼四个重点行业 [10] - 长期来看碳价将处于缓慢上升态势 因强制碳市场覆盖行业更多 配额获取成本更高 总量控制上限更明显 [10] 自愿减排市场与抵消机制 - 全国碳市场分为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1] - 控排企业可在自愿减排市场中购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按1:1比例抵消不超过5%的碳排放配额缺口 [11] - 短期内进一步放开抵消比例可能性不大 因过高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比例将冲击全国碳市场 削弱碳减排效果并导致碳价稳定性下降 [11] 碳金融与国际合作 - 金融机构和企业对于参与碳金融抱有高度热情 《意见》提出丰富交易产品 扩展交易主体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包括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12] - 《意见》提出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加强碳市场领域交流合作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12] -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未与国际碳市场进行连接 但随着国内碳市场运行规则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加强国际互认应作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 [13]
一财社论:发挥碳市场“指挥棒”作用,政府和市场要各归其位
第一财经· 2025-08-26 20:43
全国碳市场建设目标 - 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 - 2030年目标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 市场现状与交易数据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6.81亿吨 成交额467.84亿元 [1] - 现有市场覆盖电力 钢铁 建材 有色四大行业 [2] - 碳交易市场已逐步显现"指挥棒"作用 形成排碳有成本 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 [1][2] 市场扩容计划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基于行业发展状况和降碳贡献等因素 [2] - 在自愿减排市场中逐步引入符合条件自然人参与交易 [2]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以扩大交易群体 [2] 配额分配与价格机制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 [3] -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3] - 通过扩展交易主体和丰富交易产品形成真实碳价信号 [2] 市场监管与风险防控 - 建立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防范履约风险 [3] -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操纵市场等行为 [3] - 加强对碳金融活动监督管理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3] 制度体系建设 - 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相关立法研究 [4] -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打击违法犯罪 [4] - 完善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4] 系统化建设方向 - 统筹市场与政府 长远与短期 整体与局部 国内与国际关系 [4][5] - 提升数据可靠性 增强行业包容性 完善市场体制机制 [4] - 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 政府管住该管领域 市场放权该归领域 [5]
中央层面明确碳市场路线图,释放哪些信号
第一财经· 2025-08-26 20:37
碳市场定位与目标 - 中央层面明确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 有计划扩大实施范围和参与主体 [1] - 2027年目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2030年目标:建成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与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2] 配额分配机制演变 - 当前实行强度控制思路的基准线法免费分配配额 企业配额量与产量挂钩 未设配额上限约束 [2] - 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稳定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2] - 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市场 增强约束力和成本真实性 [2][3] 有偿分配实践与国际经验 - 广东2024年配额分配方案:石化 交通 数据中心控排企业免费配额95% 纺织 机场等自愿纳入企业免费配额97% 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10% [4][5] - 较2023年多数领域企业有偿配额比例提升1-4个百分点 [5] - 国际经验显示免费分配易推广但效率不足 有偿分配采用拍卖竞价是必然选择 [3] 碳价走势与市场表现 -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8月26日收盘69.69元/吨 较上周均价72元/吨略有下跌 [6] - 累计成交量6.9亿吨 累计成交额474.8亿元 [6] - 碳价从启动日48元/吨最高涨至105元/吨 现稳定70元/吨左右 长期看因行业覆盖扩大和配额成本上升将缓慢抬升 [6][7] 自愿减排市场与抵消机制 - 控排企业可购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按1:1比例抵消不超过5%的配额缺口 [7] - 短期内不会提高抵消比例 重点在于提供高质量碳信用而非冲击主市场 [7] - 需平衡企业减排成本与减排意识培养 逐步放开金融机构参与限制 [7] 碳金融与国际合作 - 将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碳排放权相关金融活动 [8] - 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8][9] - 推动中国碳市场经验与方法出海 开放跨国碳资产交易 增强国际话语权 [8][10]
中央发文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相关概念股今年以来最高涨幅超160%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20:23
核心政策目标 - 推动建设更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1]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配额分配机制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 [2] -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并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 [2] - 对国际竞争激烈行业(如钢铁、电解铝、水泥)设定较低有偿分配比例或较多免费配额 [1][2] - 电力行业因数据基础好、承受能力强,可作为提高有偿分配比例的先行领域 [1][2] 信息披露要求 - 要求及时公开排放、履约、交易、质押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3] - 优先披露企业年度核查排放量、配额分配、有偿分配结果、履约完成率及处罚情况 [3] - 采用分层披露原则,对工艺级数据汇总或时滞披露,交易信息区间化或匿名化处理 [3] - 核查报告需公开关键结论与方法学,提供结构化数据集便于市场监测 [3] 金融市场参与 - 允许更多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并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4][5] - 建立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以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 [5] - 支持银行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适时引入非履约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5] - 已有15家券商参与碳交易,产品包括绿色债券和碳配额回购 [7] 市场风险监管 -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操纵市场行为 [5] - 加强对碳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5] - 碳金融衍生品可能因杠杆性和复杂性引发连锁反应和异常波动 [6] 市场表现数据 - A股碳交易概念板块包含129只成分股,年内涨幅中位数为20.49% [7] - 涨幅最高个股为凯美特气(160.69%),总市值111.1亿元 [8] - 华光环能涨幅158.66%位列第二,总市值214.1亿元 [8]
博时市场点评8月26日:两市涨跌不一,成交有所缩量
搜狐财经· 2025-08-26 16:05
市场表现 - 沪深三大指数涨跌不一 上证指数下跌0.39%至3868.38点 深证成指上涨0.26%至12473.17点 创业板指下跌0.76%至2742.13点 科创100下跌0.57%至1349.63点 [4] - 两市成交额27112.62亿元 较前一交易日缩量但仍维持高位 [1][5] - 两融余额达21883.27亿元 较前一交易日放量超300亿元 显示资金杠杆情绪较高 [1][5] - 2737只个股上涨 2345只个股下跌 申万一级行业中农林牧渔涨2.62% 美容护理涨2.04% 基础化工涨1.26% 医药生物跌1.09% 非银金融跌1.06% 钢铁跌0.98% [4] 政策动态 - 上海调整外环外楼市政策 符合条件不限购套数 旨在促进房地产稳定和居民需求释放 [1] -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9月1日实施 中央财政首次在个人消费领域实施精准支持 预计刺激消费信贷增长 [1] - 中办国办印发碳市场建设意见 明确2030年建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推动高排放行业成本逻辑改变 [2] - 三部门联合推出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 包括拓宽林权抵押范围 创新林权抵押贷款 优化金融服务 强化配套机制建设 [2][3] 宏观环境 -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在全球央行年会强调就业下行风险上升 暗示9月或预防式降息 [1] - 若美联储降息引发美元指数下行 海外资金对中国资产配置可能增加 叠加居民存款搬家等因素 中国权益资产中枢有望持续抬升 [1]
(经济观察)中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出炉
中国新闻网· 2025-08-26 16:04
政策框架与战略意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碳市场领域首份中央文件 明确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1] - 文件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部署的纲领性文件 是落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具体举措 [1] -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认为文件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要求具象化 目标建成更有效、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1] 市场体系与运行成效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和自愿碳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构成 两者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 [1] - 强制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达6.8亿吨碳排放配额 总成交额474.1亿元人民币 自愿减排市场累计成交249万吨核证减排量 成交额2.1亿元 [2] - 碳市场经过四年多发展实现起步稳和运行稳 取得较为显著成效 [1] 制度建设和行业覆盖 -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形成多层级较完备的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2] - 强制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发电行业扩大至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实现有效管控 [2] 未来发展路径 - 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贡献及数据质量基础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 [2] - 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配额管理制度 明确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2] - 配额分配方式由免费转向免费与有偿相结合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2] 市场机制创新 - 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2] - 建立碳质押和碳回购政策制度 企业可凭碳资产质押获得贷款或通过回购获得短期融资 [3] - 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有利于拓展排放单位融资渠道 盘活碳资产并降低融资成本 [3] 参与主体扩容 -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3] -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碳市场交易 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