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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4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全部亲自出席 [1][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能源环保部、能源动力厂整合变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 为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构建“大能源”一贯制管控模式,实现能源系统管操一体化,决定将能源环保部与能源动力厂整合至新组建的能源环保部,并同步撤销能源动力厂 [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4
基金持有人大会召开背景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期间,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第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基金合同等议案 [1] - 由于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召开条件,导致第一次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1] - 根据相关法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大会 [2]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5日17:00 [2] 会议核心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是《关于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2][3] - 议案旨在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提议修改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条款、附条件生效的基金赎回费率调整有关事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19] - 为实施该方案,议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具体事宜,包括对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实施前披露 [20] 基金变更方案具体内容 - 调整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相关内容:在基金合同相关章节增加条款,规定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25] - 附条件生效的基金赎回费率调整:根据招募说明书,当前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或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26] - 未来若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赎回费率拟调整为: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6] - 特别说明:由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议案中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赎回费率调整相关内容已不符合新规要求,因此即使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该部分内容也将不生效 [27] 会议参与与表决规则 -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在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享有表决权 [5]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指定报纸获取表决票,并按要求填写后,在投票截止时间前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址 [6][7]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平等表决权 [9] - 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包括:填写完整清晰、文件符合规定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为有效表决票;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模糊的视为弃权;文件不全或超时送达的为无效票 [10] -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时,以最后送达的有效表决票为准,或同一天送达且意见不同的视为弃权 [10] - 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有效表决票在本次会议依然有效,但如果持有人重新投票,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11] - 授权效力遵循最后授权优先规则和直接表决优先规则,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在本次会议依然有效,除非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持有人重新授权 [12] 会议决议生效条件 -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则本次通讯方式开会视为有效 [13] - 《关于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3] - 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4] 基金基本信息与历史 -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成立于2019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27] - 该基金于2019年4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19】654号) [27] -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及附条件生效的基金赎回费率调整事宜符合基金合同规定,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27]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4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里高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 -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3] - 担保范围覆盖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 被担保方与合同方 - 被担保方为江苏里高,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 - 担保方(保证人)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自然人)也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1][11] 内部决策与额度使用 - 该担保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1][7]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江苏里高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 [1] - 本次担保前,对江苏里高的担保余额为0元,可用额度为3亿元;担保后,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2.2亿元 [2] 担保必要性及子公司状况 - 担保目的是为满足江苏里高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需求,拓宽融资渠道,解决生产经营资金问题 [1][7] - 江苏里高截至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认为其不存在偿债风险,且公司能有效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7]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8] - 对外担保总额按汇率折算合计约为36.9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85% [8]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8]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2
公司融资与资金管理 -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3,502,935股,发行价格10.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9,999,995.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9,106,644.83元 [1]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24日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与监管 -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 [1][3] - 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账号为535902052910088,截至2026年1月30日专户余额为0.00元 [3]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三方分别为公司(甲方)、招商银行烟台分行(乙方)、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3] - 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书面问询,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5]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并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 - 当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2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录云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1]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累计质押情况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 [1] 公司对股份质押的说明与管理 - 公司声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 [1] -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 [1] - 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告文件与依据 - 本公告由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发布 [2] - 公告的备查文件包括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文件 [2] - 公告的备查文件包括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0
协议转让核心交易 - 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向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7%的股份 共计338,419,957股 交易价格为每股8.92元 总交易金额为30.187亿元 [1] - 股份转让协议于2025年10月21日签署 并于2026年2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过户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1][4] 交易完成与合规情况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并于2026年2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标志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1][4] 交易相关安排与承诺 - 受让方皖通高速承诺 自标的股份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 - 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 皖通高速有权提名或推荐1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 [2] 交易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交易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青岛诚志华青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 试生产成功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0
项目进展 -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已于近日实现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装置运行稳定并顺利产出粒度均匀、品质优良的产品 [1] - 该项目采用“釜式淤浆工艺”,在催化剂活性、聚合工艺与分子量分布控制等核心环节实现了系统性技术集成与创新,保障了试车过程的高效平稳与产品品质的稳定可靠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项目的生产流程已全线打通,安全顺利完成试生产 [1] 项目影响与战略意义 -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是“诚志股份2.0”版发展战略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顺利试生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 [2] - 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有效延长了公司烯烃产业链,降低市场对基础化工原材料供应商的制约,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 - 待该项目全面达产后,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2]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0
减持计划核心信息 -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龚友良计划减持不超过2,017,1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2]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 [2]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5.0092元/股 [3][5] 股东基本情况与减持原因 - 减持股东龚友良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3,220,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1% [2] -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 - 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3] 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 龚友良先生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15.0092元/股)[5][8] - 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9] - 截至公告披露日,龚友良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3]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0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董事周兆成计划减持不超过230,35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2% [2] - 周兆成目前持有公司921,4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 [2] - 本次减持计划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4] - 减持原因为满足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 - 截至公告日,周兆成严格履行了其上市时所作的各项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承诺一致 [5][6] - 周兆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吉双枪竹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额本金为12,000万元人民币 [13][15] -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81,85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 [12][13]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5,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74% [18] - 本次担保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3% [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18] - 被担保人安吉双枪竹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1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安徽汉扬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2-05 06:40
公司公告核心信息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1] 认定基本情况 - 安徽汉扬于近日收到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 - 证书编号为GR202534003638,发证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 [2] 认定对公司的影响 - 根据相关税收规定,安徽汉扬自2025年起连续三年(2025年至2027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 此次通过认定预计将对安徽汉扬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