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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公告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533010161,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证书有效期三年 [1] - 本次系公司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1]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5年至2027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助理聂宁新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中国化学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聂宁新先生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0,000股。 近日,公司收到聂宁新先生通知,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20日,聂宁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98%。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核心内容 - 公司已完成注销170.40万份股票期权 [2] - 本次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2] 注销期权详情 - 注销的股票期权来自两个激励计划 [2] - 153.90万份期权因《2020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而失效 [2] - 16.50万份期权因《2025年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 [2] - 注销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并于2026年1月22日办理完毕 [2] 决策与授权依据 - 注销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规定 [2] - 决策基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6年1月20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4]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61.0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9.88万元 [5]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17.24万元,为负值 [2][5]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5] - 公司2025年度业绩正在进行初步测算,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5] 市场交易与估值数据 - 2026年1月20日、21日、22日,公司股票换手率分别为1.47%、6.75%、13.79%,换手率较高 [2][9] - 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92.56倍,市净率为2.58倍 [9] 重大事项核实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6]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6] - 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 董事会声明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没有其他根据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相关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9] - 董事会也未获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9]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9]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东股权质押变动 - 截至公告日 股东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6,821,84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36% [1] - 云鹰资本本次累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合计100,000,00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61% 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1]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 云鹰资本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 且无后续质押计划 [1] 公司信息披露 - 中珠医疗于2026年1月22日收到股东云鹰资本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1]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本次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5,171,179,89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7,117,989元 [1] 分派对象与实施日期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东派发 [1]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差异化扣税说明 -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0元 [3][4]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持股1个月以内(含)税负20%,持股1个月至1年(含)税负10%,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9元 [5] -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9元 [5]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5] 咨询方式 -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 联系电话为0571-85777029 [6]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诉讼案件概述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因班线合作经营纠纷被抚州市临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起诉[3] - 案件一审判决已下达 公司及子公司处于被告地位[5] - 本次公告为关于诉讼进展的披露 案件目前为一审判决阶段[5][6] 原告诉讼请求与涉案金额 - 原告临川汽运最初诉讼请求总金额合计为1,318.87万元 具体包括:要求子公司抚州长运返还资金1,164.52万元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41.90万元 要求母公司返还资金1.45万元 并要求承担律师费11万元[2] - 诉讼请求亦包括要求公司配合终止账户资金归集授权[3] - 案件受理费为100,932元 财产保全费为5,000元[6] 一审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返还第三人抚州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资金11,003,309.27元[5] - 法院判决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9,854.88元(计算至2025年9月12日) 此后利息以11,003,309.2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计算至还清之日[5] - 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6] -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共计93,179元由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负担[6] 公司资金冻结情况 - 原告已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2][6]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为1.45万元 子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为1,089.5852万元[2][6] - 合计被冻结资金为1,091.0352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6] 诉讼潜在影响与后续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 各方当事人有权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案件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2][6] - 目前暂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及子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2][6] - 公司表示上述被冻结资金及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2][6] -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8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6.75亿元的保证式担保 [1] - 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75亿元 [1] - 该担保额度已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5月28日、10月16日及12月29日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1] 最新担保协议签署 - 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就技术工程的银行授信事宜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 担保原因与风险控制 - 为技术工程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并降低融资成本 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 [5] - 公司对技术工程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能实施有效控制 [5] - 公司在担保过程中将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监督以强化风险控制 [5]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9亿元 [5] - 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56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8% [5]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53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 [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封常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1] - 封常福先生履新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封常福先生出生于1970年9月,拥有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大学学历及工学硕士学位,为高级工程师 [1] 新任董事背景与资格 - 封常福先生历任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等多个管理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董事 [1] - 封常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 - 封常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立案或违法违规被稽查且尚无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 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概况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成功发行了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2] - 本期融资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2] 资金用途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偿还到期债券 [2] 关联方认购 - 公司的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认购 [2] - 该关联方最终获配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