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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十问十答带你了解个人股权转让相关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9:30
个人股权转让的定义与范围 - 个人股权转让中的“股权”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的股权或股份,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1] - 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包括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首次公开发行时老股东向公众发售、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以及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1] - 个人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 [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计算 -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 - 应纳税所得额为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 - 股权原值的确认方法包括:以现金出资的,按实际支付价款与相关税费之和确认;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按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资产价格与相关税费之和确认;通过无偿让渡取得且符合特定情形的,按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股权原值之和确认;以转增股本方式取得且已缴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他情形由主管税务机关合理确认 [2] 纳税申报地点与所需资料 -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扣缴)申报时需报送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双方身份证明、按规定需要的资产评估报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材料 [2] - 被投资企业需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决议、会议纪要;在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所持股权变动的次月15日内,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2] 股权转让收入的核定与特殊情形处理 - 主管税务机关在四种情形下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且逾期不申报、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收入资料、其他应核定收入的情形 [3] - 符合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被视为有正当理由,包括:能证明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重大影响而低价转让、转让给特定近亲属或抚养/赡养人、企业内部转让给员工且有章程规定等 [3] - 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需区分情形,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等特定近亲属或抚养/赡养人可被认可为低价合理;除此以外的亲属间转让若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将核定收入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3] - 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
企业所得税的这些支出明确不得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9:30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制 -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行政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3][4]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税前扣除 [4] - 企业所得税税款本身不得税前扣除 [4] - 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4] - 超出税法规定范围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4] 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 - 政策延续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1] - 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 -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11][12] -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12] -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和契税 [12][14] - 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12] -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21] -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26]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4] 公租房捐赠相关税务处理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16][17] -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0] - 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0] 公租房税收优惠适用与管理要求 - 享受税收优惠的公租房需纳入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0] -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3][27] - 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等资料留存备查 [32][33][34][35][36][37][38]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确认股权投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9: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 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 57号) 规 定: 六、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 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 可以作 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 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 摘销, 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累计发生 巨额亏损, 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 且无重新恢复 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 营业执照文件; (四) 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 决定文件; (五) 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 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 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 材料; (七)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 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 (权益) 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三) 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 投资期限届 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 目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 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累计发生 巨额亏损, 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五)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9:30
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7] - 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税收减免,支持公租房的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8][10][11][12][13][15][16][19] - 享受优惠政策的公租房需符合特定条件,即纳入省级或市县级政府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3] 主要税种优惠详情 -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占地免征;配套建设项目中,按公租房建筑面积比例免征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8] - **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配套建设项目按面积比例免征;对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以及租赁双方签订协议免征印花税 [10][11] - **契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11] - **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等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若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则免征土地增值税 [12] - **企业所得税**:企事业单位等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13][14] - **个人所得税**: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扣除;对符合条件家庭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5] - **增值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但要求经营管理单位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 [16][21] - **房产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19] 政策适用范围与享受方式 - **适用范围**:政策适用于符合政府批准规划和管理办法的公租房 [23] - **享受方式**:纳税人需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25] - **备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材料、纳入公租房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材料以及公租房租赁协议 [26][27]
穗税回音壁 | 换工作?换法人?请记得解绑!信息提醒更精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9: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THE FEV: CO 穗桃回音壁(第十八期 0 换工作?换法人?请记得解绑! 息提醒更精准 ≤ 0 0 近期,我们收到不少纳税人咨询: ⊙ 离职后为何仍收到与原单位相关的税务短信提醒? ⊙ 莫名收到涉及陌生企业的税务提醒怎么办? ⊙ 法人工商信息变更后为什么税务短信内容没同步? 针对这些由于信息关联不准确导致的错误短信问题, 我们梳理了清晰的解决方案,助您精准管理涉税身 份,告别无效信息。 17-10 离职后,如何解除与原单位的涉税关联? 我已经从原单位离职很久了,为什么 还能收到跟原公司相关的涉税短信? 李先生 这通常是因为您的个人信息(如作为 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仍与原公司在 税务系统中关联。您需要主动解除绑 定,请您这样操作: 推荐途径:自行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业 务",点击首页【解除相关人员关 联关系】模块。 找到原任职单位记录,点击【解除关联】,选择 解除原因("离职后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 机关维护"),跳转至"个人声明"界面,填写 离职时间,并上传《离职证明》(需加盖原任职 单位公章),点击【确定】,完成操作。 0 0 提交成功后,请等待 ...
【轻松办税】未及时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有什么影响?该如何办理呢?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21:49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逾期处理与操作流程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在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等信息进行备案[1] -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 - 逾期办理首次备案符合“首违不罚”标准,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33号公告[1] - 备案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2] - 首次办理时系统会根据已登记信息自动预填部分内容,纳税人需核对并补充填报会计制度信息、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核算软件信息等内容[4] - 首次办理需在“会计报表情况”模块编辑,按实际核算情况勾选报表类型及报送期限[4] - 非首次办理(修改或新增)时,系统自动带出生效备案信息,纳税人可直接修改并提交以完成更新[5] - 若当前生效备案信息有效期即将届满,需通过【+ 新增】按钮添加新备案信息,新增信息的【有效期起】需与历史信息的【有效期止】连续衔接,不得重叠或间隔[5] - 新增备案信息的所属期间不得包含已完成纳税申报的属期,且其【有效期起】不得早于税务登记日期[5] 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与应用 - 增值税为中国第一大税种,纳税人覆盖绝大部分经营主体,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0] - 适用13%税率的应税交易包括销售货物、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进口货物[10][11] - 适用9%税率的应税交易包括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11][12] - 适用6%税率的应税交易为除适用13%、9%和零税率以外的销售无形资产和提供服务[13] - 适用零税率的应税交易包括向境外单位或个人销售并实际离境的货物、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出口货物,以及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向境外单位转让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14][15]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16] - 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16] - 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的,按照该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7]
【热点问答】增值税的计税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21:4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定 -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 除特定情形外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0] - 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 需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11] 个人所得税中福利费的征税范围 - 从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 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补助 应并入工资 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15] -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 补助 应并入工资 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17] - 单位用职工福利费为个人购买汽车 住房 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 应并入工资 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17]
【实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热知识及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17:33
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核心要点 -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雇员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包括年终加薪 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单位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 -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也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对每一个纳税人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 计税方式选择与案例 - 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税App分别选择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 系统自动计算结果 纳税人可比较后选择更划算的方式 [2] - 举例说明:老李全年工资(不含奖金)20万元 年底奖金2.4万元 可享受扣除共4.4万元 若合并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 应纳税额为9480元 若奖金单独计税 奖金应纳税额720元 工资应纳税额7080元 合计7800元 单独计税比合并计税少缴1680元 [2] - 取得的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拆分计算 同一笔年终奖只能选择一种计算方式 [3] 企业申报操作流程 - 企业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中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进行填写 [4] - 录入当月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总额并保存 员工人数较多可选择通过标准Excel模板批量导入 [7][8] - 数据录入完毕后需点击【税款计算】进行核对 无误后点击【附表填写】 最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完成申报 [10][11][13] 个人汇算操作指南 - 个人进行年度汇算时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通过首页“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或“办&查”中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发起申报 [15] - 在标准申报界面核对信息并选择任职受雇单位后 点击【工资薪金】 如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 页面会出现红字提醒 [17][18] - 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页面 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单独计税”后确定 [19]
一图了解自然人代开劳务发票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17:31
劳务报酬数电发票代开与扣缴流程 - 企业购买方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为销售方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申请 需先采集销售方人员信息 且人员任职受雇信息需为“其他”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并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 [3] - 申请时需填写销售方与购买方信息及项目详情 系统默认应税行为发生地为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个人所得税项目默认为劳务报酬且不可修改 [4] - 销售方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待办”处理申请 确认信息无误后完成税款计算与支付 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开具数电发票并生成完税证明 [5][6] - 企业购买方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可通过WEB端“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或“扣缴申报”功能关联发票并自动生成扣缴申报信息 [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鼓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允许企业在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额外多扣除一部分 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2][13] - 政策适用于为获得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而进行的系统性研发活动 主要涵盖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和设备折旧等 [18] - 自2023年1月1日起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加计扣除 即总计扣除200% 形成无形资产的 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前摊销 [18]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 [18] - 企业可在7月或10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 以及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此项优惠 [18] 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规定 - 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工资薪金包括支付给任职或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与非现金劳动报酬 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21][22] - 合理工资薪金的确认需满足多项原则 包括企业有规范的工资薪金制度 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工资发放相对固定且调整有序 企业已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且相关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22][23] - 可扣除的工资薪金范围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能线上申请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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