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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6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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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新奥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6:32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全资子 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7月1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4年7月15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
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15 16:28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Deneb Ocean Transport Company(以下简称"Deneb Ocean")、Altair Ocean Transport Company(以下简称"Altair Ocean")、Vega Ocean Transport Company (以下简称"Vega Ocean")。上述被担保人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Deneb Ocean、Altair Ocean、Vega Ocean 均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中文名称"新奥液 化天然气(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新加坡")持股 1%的参股公 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新奥新加坡本次拟为 Deneb Ocean、Altair Ocean、Vega Ocean 担保的金额上限均为 182 万美元,已实 际为 Deneb Oce ...
新奥股份20240711
2024-07-12 13:37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公司24年和25年的高股息逻辑 [1][2] - 公司在23年底出售煤炭相关资产获得100亿现金回流 - 公司拿出30亿进行三年特别派息,每年分别为0.25元、0.22元和0.18元每股 - 公司基础分红满足两个条件:不低于利润30%,且较上年增加不低于0.15元每股 - 预计24年和25年公司的总股息率分别为5.1%和5.6% 公司26年的成长性 [2][3] - 公司开拓了直销器相关的差异化业务,依托美国低价天然气资源优势 - 预计26年公司利润能达到80亿元以上,对应12倍PE,股价空间约40元 公司的业务转型和产业链整合 [4][5][6] - 2018年开始剥离化工、农药等业务,并完成港股星耀能源并表 - 2020年和2022年完成舟山接收站和西昂能源的资产注入,形成上中下游一体化 - 公司拥有国内外双资源优势,储运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盈利模式和竞争优势 [7][8][9] - 传统承销业务受政府定价管控,直销器业务更加灵活市场化 - 直销器业务依托美国低价天然气资源,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 - 预计24-26年公司利润将分别达到60亿、73亿和83亿元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Ellie Jiang 提问** 公司的直销器业务和传统承销业务有什么不同 [7][8] **Jiazhen Zhao 回答** 直销器业务定价更加市场化,无政府管控,主要面向大工业客户和其他传统公司 而承销业务定价权在政府手中,属于公共事业性质,主要面向居民和中小工商业客户 [7][8] 问题2 **Yang Bai 提问** 公司未来的长期资源量会有多大 [5][9] **Jiazhen Zhao 回答** 公司预计到2026年底,长期资源量将达到100亿方左右,主要来自美国长期合同 [5][9] 问题3 **Joyce Ju 提问** 公司的盈利预测是如何测算的 [10] **Lei Chen 回答** 公司预计24-26年利润分别为60亿、73亿和83亿元,主要依托直销器业务的快速增长 [10]
再论燃气:新奥股份高股息具安全边际,远期优质长协执行利润释放
-· 2024-07-11 23:34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公司在2023年和2024年有较高的股息率逻辑 [1][2] - 公司在2026年有较大的利润释放空间 [1][2][3] - 公司开拓了直销气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2][3][9][10] - 公司已经形成了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优势 [4][5][6][7] - 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定价机制优势明显 [6][7][8] - 公司未来几年的利润预测 [10][11]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无相关内容
再论燃气:新奥股份深度汇报
2024-07-11 22:14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公司24年和25年的高股息逻辑 [1][2] - 公司在2023年底出售煤炭资产获得100亿现金回流 - 公司拿出30亿进行3年特别派息,每年分别为0.25元、0.22元和0.18元每股 - 公司基础分红满足两个条件:不低于利润30%和较上年增加不低于0.15元每股 - 公司24年和25年的总股息率分别为5.1%和5.6% 公司26年的成长性 [3][4][5] - 公司开拓了直销器相关的差异化业务,依赖美国长期低价天然气资源 - 公司长期天然气资源量预计将从12亿方增至100亿方,利润有望达到80亿元以上 - 公司已形成上中下游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包括国内外资源、储运和客户渠道 公司利润结构分析 [6][7][8][9] - 公司23年利润70亿元,其中40%来自天然气承销业务、10%来自自有接收站、10%来自工程建设,剩余50%来自直销器业务 - 承销和直销器业务的主要差异在于盈利模式和定价机制,直销器业务更灵活市场化 - 公司直销器业务优势在于美国长期低价天然气资源,有利于开拓大工业等客户 公司未来盈利预测 [10] - 预计24-26年公司规模利润分别为60亿、73亿和83亿元 - 26年后随着长期资源释放,公司利润有望超过80亿元 - 26年公司估值预计为10-7倍左右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无相关内容
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4-07-09 17:13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 2022 年度)个人绩 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已 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 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73.75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工 作岗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合计 4.5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注销 ...
新奥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9 17:1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 AN010-9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 AN010-9 号 致: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委 托,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新奥股份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出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
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7:26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2/9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 年 12 月 8 日~2024 年 12 | 7 | 日 | 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360,000,000.00 元~600,000,000.00 | | 元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9,351,300 股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018% |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72,189,006.00 元 | |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7 ...
新奥股份: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6-27 18:27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即2023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75万股不得解除限售;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0万股不得解除 限售,上述合计35.25万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首次授予的2名 ...
新奥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7 18:27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368 号 致: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