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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6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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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拟投资17亿元加码化学木浆
搜狐财经· 2025-12-05 18:00
公司资本支出与产能扩张 - 公司拟投资17.01亿元扩建化学木浆项目 [1] - 项目将化学木浆产能从年产9.5万吨扩建至32万吨,增幅高达237% [1] - 项目采用国际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配置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装备,覆盖生产、物流、能源、水环等整个项目 [4] 项目战略意义与预期效益 - 项目旨在调整原材料产品结构,提高原料、产品多样化 [1] - 项目充分利用公司原有落后产能,基于现有工艺技术及经验优势 [4] - 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提高公司原材料自供比例,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影响力 [4] - 项目能保证技术经济指标领先,提高效率、降低消耗、减少排污,符合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原则,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4] 公司近期资产与设备调整 - 公司于10月30日向关联方出售部分化机浆闲置资产,评估金额3297.80万元 [5] - 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拟向关联方汶瑞机械购买用于化机浆升级改造的新设备 [5] - 新设备用于提升优化原化机浆产能工艺水平,较大幅度节降化机浆化学品消耗及用量,降低化机浆吨浆成本 [5] 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4.50亿元,同比增长3.46% [4]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亿元,同比下降18.57% [4] - 公司扩产或与其近年“增收不增利”的财务表现有关 [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是浆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白纸板、文化纸、箱板纸、石膏护面纸 [5] - 公司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5]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3.4亿元人民币,拥有山东、江苏两大生产基地,员工5800余人 [5]
净利三连降后,淄博上市纸企拟砸17亿扩产能
新浪财经· 2025-12-05 12:01
公司核心战略举措 - 公司拟投资17.01亿元扩建化学木浆项目,产能从现有9.5万吨跃升至32万吨,增幅高达237% [1] - 项目旨在调整原材料产品结构,提高原料与产品多样化,并利用现有厂区及生产线进行改扩建 [1] - 扩建后,化学木浆自给率提升将增强成本管控能力,并为高端纸种提供原料支撑,推动产品附加值升级 [1] 项目具体细节与优势 - 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配置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处于领先水平 [2] - 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消耗、减少排污,符合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原则,延伸产业链并支持可持续发展 [2] - 化学木浆是生产白纸板、文化纸、箱板纸的核心原料,占造纸总成本的50%-70% [1] 公司财务与经营背景 - 公司净利润连续3年大幅下滑,2024年降至1.76亿元 [2]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增长3.46%,但净利润同比下滑18.57%至1.21亿元 [2] - 公司此前依赖外购木浆,易受国际浆价波动冲击 [1] 风险对冲与资产优化组合策略 - 公司将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交易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 - 公司拟向关联方出售部分化机浆闲置资产,交易金额为3297.80万元,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营运成本、提升资产营运效率 [6] - 子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用于化机浆升级改造的新设备,交易金额不高于4600万元,以提升工艺水平、节降化学品消耗、降低吨浆成本 [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位于淄博市桓台县,主营业务是浆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白纸板、文化纸、箱板纸、石膏护面纸 [6]
净利三连降后,淄博上市纸企拟砸17亿扩产能!
搜狐财经· 2025-12-05 08:50
核心观点 - 博汇纸业宣布投资17.01亿元扩建化学木浆产能,旨在提升原料自给率、优化成本结构并推动产品向高端升级,以应对“增收不增利”的财务压力[2][3] - 公司采取“产能升级+资产优化+风险防控”的组合策略,包括出售闲置资产、升级设备以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全面提升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6] 产能扩建与原料结构优化 - 公司规划在现有厂区内将化学木浆产能从年产9.5万吨扩建至32万吨,项目总投资17.01亿元[2] - 化学木浆是生产白纸板、文化纸、箱板纸的核心原料,占造纸总成本的50%-70%,提升自给率将增强成本管控能力并减少对国际浆价波动的依赖[2] - 扩建项目将为生产食品级白卡纸、特种文化纸等高端纸种提供原料支撑,推动产品附加值升级[2] - 项目采用国际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配置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旨在提高效率、降低消耗、减少排污,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3] 财务表现与扩产背景 - 公司净利润连续3年大幅下滑,2024年降至1.76亿元[3]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增长3.46%,但净利润同比下滑18.57%至1.21亿元,呈现“增收不增利”状态[3] 风险防控与金融工具运用 - 公司计划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交易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6]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5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6] 资产优化与设备升级 - 公司拟向关联方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金隆浆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出售部分化机浆闲置资产,交易金额为3297.80万元,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营运成本[6] - 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汶瑞机械(山东)有限公司购买用于化机浆升级改造的新设备,交易金额不高于4600万元,旨在降低吨浆成本并推动绿色发展[7]
格隆汇公告精选︱博汇纸业:拟投资17亿元规划年产32万吨化学浆项目;福蓉科技:产品本身不具有AI功能
格隆汇· 2025-12-05 05:23
热点公告 - 格林达拟以8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沐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1.91%股份 [1] - 福蓉科技澄清其产品本身不具有AI功能 [1] 项目投资公告 - 博汇纸业拟投资17亿元人民币规划建设年产32万吨化学浆项目 [1] - 天沃科技拟投资建设玉门鑫能30万千瓦“光热+风电一体化”项目 [1] - 穗恒运A拟投资建设恒运电厂煤电机组等容量技改项目 [1] 中标合同公告 - 精工科技中标武汉青山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 [1] - 中铝国际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电解铝项目 [1] - 重庆建工中标约19.75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 [1] 股权变动公告 - 永和智控拟挂牌转让其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100%股权及债权 [1][2] - 汉仪股份拟将子公司嗨果科技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另一子公司翰美互通 [1] 股份回购与增减持公告 - 志邦家居拟斥资8000万元至1.1亿元人民币回购公司股份 [1][2] - 美凯龙股东杭州灏月计划减持不超过1.31亿股公司股份 [1][2] - 德尔股份股东戊戌15号基金拟减持不超过公司2.98%的股份 [2] - 唯赛勃股东香港唯赛勃拟减持不超过公司2.99%的股份 [2] 其他重要公告 - 国际医学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0.08亿元人民币 [1][2] - 贵州百灵实际控制人姜伟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1][2]
博汇纸业(600966) - 博汇纸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4 17: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于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规定及时业绩预告[16] 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特定事项外,满足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项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19] - 日常交易签署合同,涉及购买等事项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等3项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21]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需及时披露[22] 其他信息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3个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3]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报告[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需报告[38] 信息披露执行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具体执行[33] - 职能部门决定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提供资料[34]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管理报告等资料[48]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项决议后,应在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5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6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批准及修改[73]
博汇纸业(600966) - 博汇纸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4 17:4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工作内容 - 工作目的为增进投资者了解、建立投资者基础等[6][7][8][9]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11]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3] - 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13] 活动要求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15][16] - 活动前确定提问范围,涉及敏感信息可拒绝回答[14] - 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避免获取内幕信息[16] 信息管理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7]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知会,有错改正,涉未公开信息报告并公告[20] - 设立咨询电话等,保证渠道畅通,定期报告公布信息[20]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互动,发布信息谨慎客观,有错及时更正[21] - 实施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22] 人员职责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秘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承办[24] - 董秘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活动[27] - 工作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26] 档案管理 - 建立信息备查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2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改[30][31]
博汇纸业(600966) - 博汇纸业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4 17:46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构成控股[3] - 子公司需按月、季、年递交财务报告[12][13]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对外担保[15] - 子公司董监高候选人员需按规定核准[8] - 公司可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6] 子公司规划与制度 - 子公司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总体战略[20] - 子公司应按规定提供信息并报告重大事项[22] - 子公司应建立自身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25] 子公司人员考核 - 子公司董监高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9]
博汇纸业(600966) - 博汇纸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4 17: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上市规则》等规定[3]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6] - 暂缓、豁免商业秘密披露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7] 审批与报送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审批表,董事长签字,保管十年[8] - 内部审批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定期报告后十日报送材料[10] 其他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适时修订[14][15]
博汇纸业(600966) - 博汇纸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4 17:46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十天通知、三日提供资料[14]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小组职责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1] - ESG 工作组负责 ESG 事项准备及落实[10][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 10 年[16] - 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1][18]
博汇纸业(600966) - 博汇纸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4 17:46
担保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11]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11]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担保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年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25][2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及时报告[28] 担保额度管理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34]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34] 违规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需及时披露担保事项[36] - 对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追究责任[38] - 对担保项目论证失误的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39] - 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39] 制度施行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