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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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6-26 18:27
业绩数据 - 2023年处理垃圾830.35万吨,同比增8.10%[1] - 2023年总发电量43.57亿度,同比增18.61%[1] - 2023年上网电量36.91亿度,同比增20.06%[1] - 2023年营收35.36亿元,同比增7.38%[2] - 2023年归母净利润7.35亿元,同比增2.71%[2] - 2023年供蒸汽13.56万吨[3] 项目情况 - 截至2023年末控股运营14个项目,单项目平均产能超行业平均[2] 利润分配 - 2023年每股派现0.52元,共派4.68亿元[4] - 2023年利润分配占归母净利润63.69%[4] - 2023 - 2025年单年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60%[4] 其他事项 - 控股股东等多项承诺在有效期内[4] - 2024年1月上市后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7]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2024-06-26 18:25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15000.00万股A股,发行价16.20元/股,募资24.3亿元[3]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23.310029526亿元[3] - 截至2024年6月24日,节余募资3077.584284万元,占比1.32%[2] 资金使用与账户处理 - 募投项目全部结项,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 - 资金转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专用账户[9] - 因节余低于5%,事项无需审议及发表意见[2][10]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6-24 19:14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1][12]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12][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大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9] 股东持股与提案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及提议至召开期间不得低于10%[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通知内容 - 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21]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22]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3]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等,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2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等[29] - 股东大会推举新主持人需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30] 表决权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等[33][34]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重大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7] 候选人当选条件 - 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40] 会议记录与撤销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决议[4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具体方案[45] 决议事项 -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等事项[36] -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37] 投票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9] 提案表决 - 股东大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特殊情况除外)[41] 投票方式 - 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2]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06-24 19:1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和参股公司[4]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1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秘组织实施[5]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6] - 董事会办公室是登记管理日常工作部门[6] 档案管理 - 知情人自获悉内幕信息起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特定事项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档案[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17] - 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核实后报备[19] - 相关主体分阶段送达档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20]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22] - 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24]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及时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4] - 档案一事一记,按要求填写[35]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发布内幕信息相关事项经保密审查[27]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数据[27] - 筹划重大事项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7] - 对违规行为自查、处罚并备案[27] - 对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责任人给予处分[28] - 保留对擅自泄露信息造成损失方的追责权利[28] 制度其他规定 - 术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0]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从高[3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1]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19:13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6月25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6月24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平先生主持,应当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1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6-24 19:13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人员和机构包括董事会秘书等[7] 重大事项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0] - 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等[10] - 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需及时披露[13]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14] 自愿及豁免披露规定 - 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有要求[14] - 特定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15] 信息披露形式限制 - 不得通过特定形式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1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22] - 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22] - 季报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22] 业绩预告相关规定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6]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27] - 公司因《上市规则》规定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28] 业绩预告及快报修正 -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8]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最新预计的报告期净利润等发生方向性变化,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31] 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及时披露[34]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日常交易披露标准 - 日常交易涉及特定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披露[36] - 日常交易涉及另一些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披露[37]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3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7] 其他需披露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4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47]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52]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5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平仓风险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情况[52]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53] - 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5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5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5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59]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提供信息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后披露[63]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64][65]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66]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68]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董事长审定,再提交交易所审核披露[69][70] 各主体职责 - 公司各部门重大决策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并报告进展[61]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76][77]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78]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经授权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80] - 经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子公司总经理向公司总经理报告[83] - 监事会披露信息需交董事会秘书办理,全体成员对披露内容负责[84] - 监事会对外披露检查财务等情况,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董事会[85] 保密及责任 - 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87]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89]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89]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85] - 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9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91] - 公司需向广东监管局和上交所报告违规人员责任追究等情况[91] 制度其他说明 - 本制度术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9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9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审议通过日起生效[93]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9:1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规定暂停职权[6]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5] 实施细则生效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4 19:13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规则。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 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对违 3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予以纠正;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 职工代表。设监事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