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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6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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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8 18:3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8]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职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 履职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审议[17] - 遇特定情形应及时向证监会等报告[21]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组织或配合实地考察[25] - 决策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资料[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6]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08 18:30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6]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总经理等辞任两交易日内披露[6] 补选与移交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 离职人员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一年内有效[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转让股份有比例限制[14] 追责与离职情形 - 未履行承诺公司有权追责[17]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聘任自动离职[7] - 股东会或董事会可解任职务[7]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应停止履职[7]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08 18:30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删除章程中监事会及监事相关内容[1] - 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3]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之一由“公开发行股份”变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5]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权益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7] - 修订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过半数选举产生[30]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监事会应审议履职情况并公告[2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9]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7] - 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3名董事组成[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7] 利润分配与资本变动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4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4]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25]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持股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7] - 章程修订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登记备案内容为准[48][49]
永兴股份(6010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贤静)
2025-08-08 18:30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有不良记录[3] 任职数量与时长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未超六年[4] 资格审查 - 需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需按上交所规则核实确认任职资格[4]
永兴股份(6010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军)
2025-08-08 18: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4]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无独立性[3] 任职禁止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3] 任职数量与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六年[4]
永兴股份(6010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贤静)
2025-08-08 18: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8日[8]
永兴股份(6010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军)
2025-08-08 18:30
人员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谢军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会计学博士学位和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1][5] - 多种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部分候选人有不良记录限制[3][4][5]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5]
永兴股份(6010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晓茜)
2025-08-08 18:3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 - 声明人通过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8日[7]
永兴股份(6010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晓茜)
2025-08-08 18:30
人员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马晓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亲属等不具备独立性[3] - 有特定处罚或批评记录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5]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提名人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8 18:30
会议安排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8月1日发通知,8日召开[2] - 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 人事提名 - 提名张雪球等4人为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 - 提名谢军等3人为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 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6] - 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7]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8] 部门调整 - 增设低碳产业创新部并调整部门职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