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兴股份(601033)
icon
搜索文档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19:13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6月24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水江先生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 | ---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5 | 《累积投票制实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依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 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 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备较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尽 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 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6-24 19:13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3号)公司于 2023年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股。根据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 00000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750,000,000元变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公司章程
2024-06-24 19:1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3年9月4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5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9亿元,成立时发行7.5亿股,上市后股本增至9亿股[8][13][14] 股东结构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持股86.8058%,认购651043223股[14]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广州市城投投资持股均为5%,各认购37500000股[14]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持股2%,认购15000000股[14] - 广州环劲投资、广州环卓投资分别持股0.8399%、0.3544%,认购6298904股、2657873股[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收购股份特定情形下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5%以上股东等转让股份有规定限制[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25%[23]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人员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7]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7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87]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8][109]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1]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1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7]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130]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122]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先经党委研究讨论[126]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42]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州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监管部门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信 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如下: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负有信息披露职 责的其他机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公司全资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9:1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任职与会议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期不超六年[7]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7] 职责与流程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10] - 选举聘任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5]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6-24 19: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 《公司法》《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取得上交 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