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6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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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8:32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研究,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 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 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安徽长城军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设立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经董事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
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8:3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长城军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长城军 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设立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对提名 或者任免董事及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等。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 ...
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24 18:31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5-05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 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拨付国有资本金 7,000 万元,用 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东风机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及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红星机电")开展"某产业化应用项目"建设。 ● 安徽军工持有公司股票 426,501,559 股,持股比例为 58.89%,为公司控股 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安徽军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 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于 202 ...
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的公告
2025-10-24 18: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 部分条款以及章程附件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 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 止。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5-04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安徽长城军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
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照表
2025-10-24 18:3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全文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 | | 全文中的"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均删除,相关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代行。 | | | 增加第四章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删除第七章"监事会"。 |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 | |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 称"《党章》")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
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8:30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5-048 一、审议并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 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 ...
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8:30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五届董事会 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涂荣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长城军工(60160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4 18:2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本报告期(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7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6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0.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9%[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3.39万元人民币[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6.70万元人民币[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69.53万元人民币[3]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0.8%,从9.72亿元增至10.77亿元[17] - 营业利润亏损收窄,从亏损8900万元改善至亏损2904万元[18] - 净利润亏损收窄,从亏损7845万元改善至亏损1739万元[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777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7611万元有所改善[18]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1.99%,从10.79亿元增至11.01亿元[18]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7.53%,从1.06亿元增至1.14亿元[18] - 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加,从亏损498万元扩大至亏损3979万元[18] 资产状况变化 - 货币资金为3.34亿元,较年初5.55亿元减少39.75%[12] - 应收账款为15.17亿元,较年初13.48亿元增长12.57%[12] - 存货为6.43亿元,较年初5.20亿元增长23.73%[12] - 预付款项为1.32亿元,较年初0.35亿元增长271.20%[12] - 资产总计为44.28亿元,较年初44.17亿元略有增长[12][13]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4.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25%[4]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1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72%[4] 负债状况变化 - 短期借款为4.71亿元,较年初4.93亿元减少4.46%[13] - 应付账款为9.26亿元,较年初8.76亿元增长5.72%[13] - 合同负债为1.08亿元,较年初0.79亿元增长37.42%[13] - 流动负债合计为18.49亿元,较年初18.11亿元增长2.10%[13] - 长期应付款从8306万元降至7851万元[14] - 递延收益从2.67亿元降至2.57亿元[14]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亿元人民币[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改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从8.35亿元增至10.51亿元[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亿元,与上年同期的-1.51亿元基本持平[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9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8.91亿元增长23.4%[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7.5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41亿元增长39.6%[2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5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43亿元增长3.3%[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54.5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977.44万元净流出扩大99.9%[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12.7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5060.21万元由正转负[2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8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28亿元减少10.1%[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30亿元净流出扩大78.9%[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4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54亿元增长58.6%[22] 盈利能力指标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5%,同比增加1.97个百分点[3] 其他重要事项 - 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80.46万元人民币[6] - 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27亿股流通股,占比最大[10]
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8:1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 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 ...
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8:17
第一条 为明确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和运作程 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保障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执 行股东会的决定,接受股东会的指导和监督,在企业发挥定 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 ...